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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金融发展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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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金融发展研究

一、重庆物流金融发展的现状

重庆的物流金融业务起步较晚,从2005年开始部分银行将沿海地区物流金融业务的成功产品在重庆市场进行复制推广,但推广力度有限。在2007年以后随着中外运等大型物流企业的加入,物流金融业务才开始进入发展期,五年来的发展情况如下:

1.参与商品融资的银行以股份制银行为主。在重庆,参与商品融资的银行主要以股份制银行为主,如华夏、深发(现平安银行)、中信、光大、民生、浦发、广东南粤银行等。其中,华夏、深发(现平安银行)、中信、光大、民生占比重较大。国有银行也有一定的业务,以工商银行居多。与沿海地区相比,重庆工商银行业务占比偏小,就沿海和全国而言,工商银行在物流金融方面的业务量是名列前茅的。至于股份制银行,在沿海和全国范围,也主要是中信、光大、华夏、民生、深发等几家银行的业务量较大。

2.参与的物流企业多为央属监管企业。重庆参与物流金融的监管公司多为中字头的央属监管企业,如中集、中外运、中储、中远、中海、中油等,这一点与沿海基本没有区别。因为央属监管企业一般为A类监管公司,是有资质进行全国范围的输出监管。但不同企业在重庆业务的发展时间并不长,以中外运为例,中外运重庆有限公司于2005年才正式成立。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政府认定的监管公司,如重庆的巨龙、港湾等这些大的钢材市场。这一类地方认定的监管公司,多为B类或C类监管公司,只有自有库监管资质(即在自己的仓库里边实现监管),无输出监管资质。

3.融资的中小企业规模偏小,监管业务比较单一。重庆参与融资的中小企业资产规模通常为1亿元~2亿元,与沿海地区相比规模偏小。质押监管服务的目标客户主要为制造商、经销商和商。而其质押监管的质押物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原材料,主要为钢材(现已叫停)、棉花、煤炭、矿石、贵金属;另一类是产成品,主要包括汽车、轮胎、酒。其中以钢材、粮食、煤炭、矿石、贵金属、橡胶制品等居多。监管金额一般为两千万元左右。监管期限通常与银行的授信期限保持一致,一般为一年。重庆地区的质押监管以仓单质押为主,主要是输出监管,有少量全程监管。较之沿海地区,监管业务比较单一。动产质押的控货方式通常是先货后票,即出质人先将货物储存在仓库里再向银行贷款,采取总量控制,只要质押物总量在银行要求的最低监管底量之上,对于超出底量部分不追加保证金,可以向监管方申请直接办理出库。监管员根据最低监管底量发货,一旦总库存低于最低监管底量时停止出库。

4.合作企业选择的标准与沿海基本无差异。重庆地区对融资中小企业的评价标准仍然是基于规模、行业前景、场地、企业负债和老板的品行等几个方面。在调研访谈中,也有监管公司表示老板的品行在某些银行看来尤为重要,直接关系到监管的风险。

二、重庆物流金融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其监管难点

1.物流金融监管有些操作欠规范。在对物流监管公司的调查中了解到,部分出质人并不是严格遵守监管的规范,对自己作为出质人主要是配合监管方的工作认识不足,总是要求灵活处理问题,如不按规定要求出货或相关资料提供不全等。出质人的投机心理,加上部分监管公司的监督管理不严,导致实际运作中仍存在未严格按照监管流程的运作,增加了潜在的监管风险。

2.监管的技术设备落后,盘点及质量检测难以精准。首先是监管企业业务规模相对较小,没有较为精确的仪器来测量,专业设备落后,无法准确的对质押物进行盘点。对于货物的盘点,一般是测量体积通过密度的换算来得出货物的重量,对于散货(如煤炭和废铝等)由于堆头多,体积不好估算,且密度不一,给盘点造成较大困难。比如部分监管企业对于矿石的测量采用的卷尺测量高度,再利用数学、物理知识计算出矿石的重量,矿石大多堆放山体上,测量难度大。其次对煤矿的测量,利用磅秤随机测量一车的重量,再计车数,从而计算总重量。由于出入库同时在进行,每月盘点数据不准确,误差达到10%以上。最后是对钢材的测量,仅有游标卡尺,监管员测量钢材的直径(D),利用计算公式:一根钢材的理论重量=D2×0.00617×长度。钢材监管员不可能去数监管钢材的数量。因此,对钢材的重量测量也是一大问题。盘点的结果又直接影响监管方和质权人对存货价值的判断。因而如何采用合理有效的方法准确测定存货的价值是监管中的一个难点。另外,现实的操作中存在部分质权人不熟悉出质人的货物属性,对货物的盘点很少有自己的方案,大多数是根据监管方或者监管员提出的盘点方法去盘点,在客观上就有监管方和出质人联合作假货物库存的可能,加大了潜在的监管风险。

3.监管员的职业道德风险。监管员是否尽责对整个监管尤为关键。监管员需时刻掌握出质人的相关情况,比如货物的来源及流向、货物的市场行情等,如果有重大的变化要及时向公司汇报,以便公司尽快做出预防方案。调研中获知在重庆物流金融市场,因监管员失责导致损失的案例也时有发生,某监管公司曾出现监管员接受出质人的钱财,差货不及时向公司上报而让公司受损失的案例。目前,物流监管公司主要通过培训、巡查、网上视频点名等手段来监督和管理物流监管员。但由于监管点通常比较分散,如果监管点在外地,公司就不能经常巡查到,对监管员是否在岗、是否按照公司的流程监管货物、是否有私自放货等问题就不能及时知晓。网上视频点名遭遇断网或者停电也比较常见。此外,很多监管企业都遭遇监管员辞职时直接离开,换岗人员不能及时补充等问题。

4.融资模式以金融资本为主导,融资产品相对单一。目前,受我国现行体制的约束,非金融机构不能提供金融服务。在重庆,物流金融的运作也是以银行为主导的中间业务模式,不存在真正意义上以物流产业资本为推动力的物流金融模式。但在实际运作中,物流企业与中小企业接触更为密切,对整个物流金融运作过程中企业的需求把握最为直接。银行由于本身业务的局限和在物流金融中与具体的运作业务接触较少等原因,物流金融产品的设计相对单一,主要以存货融资为主,对企业灵活的融资需求服务不足。

5.部分质押监管业务成本高。我国关于信用方面的法律也不够完善,造成质押监管业务存在着巨大的风险。物流监管公司对客户资信的了解不准确,因此需要花时间成本去考察,造成在监管期限内,中外运提前结束质押监管。这样就浪费了时间成本,导致业务成本提高,利润降低。在2012年,某物流监管公司在重庆的监管点数量达到50多个,然而,在2012年年末只剩43个监管点,也就是说在2012年撤去了接近10个监管点,每一个监管点的开展前期考察需要1~2个月,时间成本很高,到监管点上考察监管点存储条件的路费等费用,资金成本较高。2012年营业额为500万,而净利润仅仅只有20%,成本和其他相关费用占据80%。除了监管员的道德风险之外,重庆地区的监管业务还处于成长期,现有监管模式还不能有效防范各种监管风险,现阶段对于风险的控制不足。例如近期钢材市场二级钢材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二级钢材被查封,给以钢材为质押物的监管业务带来很大挑战;另外,也存在出质人拖欠监管费、仓储费用的案例,监管业务还需进一步规范。此外,使用第三方仓库监管时,对于质押物与非质押物的区分较为困难,监管员不能对质押物出入库进行控制。第三方仓库多家出质,可能存在重复质押,一旦经营不善,会出现出质人违约。

6.质权人和监管公司在应对风险和危机时联动响应速度不够。目前,各物流监管公司基本建立了危机及时预警机制,当监管货物市场行情的重大变化、存货接近最低限度等问题一旦发现便会启动及时预警机制,并制定危机(风险)备用方案。但在调研中物流监管公司透露,部分监管损失是监管公司及时上报给了银行,但由于银行响应速度过慢,未及时查封质押人资产而导致损失发生。因此,如何提高质权人和监管公司在应对风险和危机时的联动响应速度也是降低监管风险的重要方面。

三、物流金融关键监管能力分析

物流金融的运作涉及银行、质押人、物流监管公司三方之间的约束关系,而在实际的运作中,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又通过物流监管员这一关键职位关联起来,物流监管员入驻质押物仓库监管,以员工身份做好物流监管业务,以物流监管员身份向银行进行业务汇报。简化关系如图1所示。将图1中涉及到的关键监管能力作进一步地细分,如图2所示。

四、基于监管能力的重庆物流金融发展对策

(一)银行监管能力提升策略

根据物流监管员的日报表动态掌握质押品的库存状况;及时掌握质押品的实时市场价值,对质押在库物品进行价值分析;重视对融资中小企业的信用再评估;建立物流监管公司与质权人对监管业务的信息共享平台,提高质权人和监管公司风险应对的联动速度;丰富融资产品,创新物流金融融资模式。可针对部分物流企业开展银行统一授信实践模式。虽然重庆的物流金融市场运作还有不规范之处,但中外运、中远、中集等都已经在重庆有多年物流金融运作经验,银行可以选择运作规范、管理严格的物流企业开展统一授信融资模式。统一授信就是物流企业按照银行关于信用担保的规定提供信用担保,银行据此把一定的货款额度授给物流企业,物流企业可以利用这些货款向客户提供质押贷款和结算服务,而银行基本上不参与。在银行为主导的融资模式中,物流企业只是作为监管身份出现,只尽监管义务,但作为具体负责监管的物流企业,与中小企业接触最为密切,比银行更贴近中小企业。物流企业往往在物流金融产品的创新和设计及其管理上更为灵活。另外,由于银行专攻主营业务,虽然部分银行设立了专门的物流金融部门,但对各监管点的走动较少,基本不接触具体的监管,客观上也给监管公司与出质人联合作假制造了一定的空间。建议可设立银行自己的监管员,由既有一定的物流监管经验又熟悉银行对于物流金融业务管理的人员担任,分区流动监控,不定时巡查,加强过程监督。

(二)物流公司监管能力提升策略

1.合理设计规范,并保障规范的执行力。周全考虑监管过程中的种种风险防范因素,合理设计监管规范。在开展物流金融业务的初始阶段,组织银行、物监管企业和融资的中小企业三方,在物流金融业务运作各环节的相关人员就监管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进行培训,就合作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各种意外给予肯定回复。各方在明确并遵守规则的前提下进入物流金融的具体运作。2.结合监管货物的性质,合理设置监管方法。质权人可以成立物流监管技术指导部门,对监管的技术难点等设计合理的技术标准和技术手段,为监管公司科学盘点及检测提供标准,避免因监管公司的专业能力差异所带来的潜在风险。为保证监管公司检测和测量的准确性,可在手动与目测的基础上增加必要的测量仪器。如电子秤、电子盘点仪。虽然这样成本较高,做质押监管业务的重庆公司很多,可以将设备租借给其他质押公司。其次,可以选择样品到质监局或者到可以化验的地方进行检测。由于此项可增加监管公司的投入,质权人(通常是银行)可以在选择物流监管公司时将技术因素重点考虑或以租借的方式运作。3.加强监管员的职业道德培养与管理。监管员对于整个监管过程至关重要,比如随时掌握出质人的相关情况、货物的来源及流向、货物的市场行情等,如有重大的变化要及时向公司汇报;掌握质押货物的真实情况,确认质押货物的价值等。因而,监管员是一个关键和敏感的岗位,监管员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监管业务的风险。在引进人才的时候可以结合心理测试手段,测定拟进人选的职业道德水平。入职后,强化职业道德培训,搜集行业内因员工职业道德问题导致的损失及其对监管员自身的影响,起到警示效用。同时,注重过程管理与员工激励。明确监管员、监管组长、监管操作主管(业务经理)的监管职责,加强巡查,强化过程管理,及时处理违规行为。另外,可通过岗位轮换或地域轮换等,实现不同监管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同时也可让监管员接触不同领域的知识,提升自身的监管能力。要加大监管员投机的机会成本,通过与监管员一起设计其在公司的职业发展规划,增加监管员对公司的归属感。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监管员由于通常生活、工作都在所监管的仓库区,生活和工作方式单一,监管员普遍感觉孤独。物流公司可以考虑将法律、金融或相关知识的学习作为考核和提升的方式半强制的组织监管员学习,以丰富其工作;可通过公司在当地的关系,组织联谊或者企业沙龙等,丰富监管员的生活。物流公司可以结合巡查结果和监管的最终效果,对监管员设置奖励;可搜集典型的监管员风险防范操作的实例,将有条件的提炼为企业精神,鼓舞和感召其他监管员。银行也可以结合银行系统的巡查记录和物流公司的整体监管效果,对监管员进行奖励。从银行层面对物流监管员的奖励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监管员与出质人联合作假的压力。

(三)物流监管员监管能力提升策略

物流监管员监管能力与物流监管企业的员工管理密切相关,物流监管企业可构建物流监管员素质能力模型,通过培训强化物流监管员的基本业务素质,并提供继续教育平台,提升监管员的学习能力。同时,通过提高进入门槛、加强监督和激励相结合等途径不断提高物流监管员的道德水平。

作者:刘岱单位: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