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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纳税筹划探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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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纳税筹划探究

摘要:现阶段是我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时期,高校需要雄厚的资金支撑学科建设和人才引进,纳税筹划作为节省资金的方法之一,越来越受到高校财务管理人员的重视。本文从讨论高校纳税筹划的重要性入手,总结了高校经济业务涉及的主要税种,探讨了高校纳税筹划遵循的原则,梳理了高校纳税筹划的主要方法,提出了做好高校纳税筹划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高校;纳税筹划;研究

一、高校纳税筹划的重要性

1.有助于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率现阶段国家大力支持教育发展,高校资金大幅度增加,但相对高校面临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双一流建设、校区建设、教师待遇提升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尚有较大缺口。高校大力发展的前提来自雄厚的资金支持,把资金用好用足,是高校财务管理人员面临的现实问题。进行纳税筹划,尽量达到税后收益最大化,是资金利用效率提高的有效途径,是高校财务人员需要研究的课题之一。

2.有助于提高高校教职工的纳税意识高校作为提供教育、科研劳务、社会服务的事业单位,是非营利性机构,纳税活动一直不受税务机关和高校管理者的重视。表现为:高校管理层受税收不进学校传统观念的影响,对纳税筹划重视不够;高校会计人员缺乏对税收法规的学习和钻研,专业人才缺乏,纳税筹划水平有限;高校作为事业单位,对工作人员干活好坏的奖惩不足,财务人员进行纳税筹划的动力不足。纳税筹划程度与纳税意识强弱具有正相关的关系,纳税筹划是纳税人纳税意识提高到一定程度的表现,纳税意识强的单位在纳税筹划的过程中减轻了税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3.有助于提高高校财务管理水平高校普遍存在财务人员短缺、整体素质偏低的状况,很多高校财务人员只能应付日常工作,对纳税筹划涉及很少。纳税筹划从本质上讲就是财务管理的一部分,高校通过纳税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对高校经济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策划,提高办学经济效益,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高校经济业务涉及的主要税种

1.增值税(1)科研事业收入中的部分横向课题收入。横向课题经费是高校科研人员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有偿技术服务,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免交增值税。不符合四技条件的横向课题收入,需要交纳增值税。(2)租金收入。对高校利用学生公寓或教师公寓等向社会人员提供服务取得的租金和其他各种服务性收入,按现行规定应该计征增值税。高校以营利为目的出租房屋等租金收入,也应计征增值税。(3)代收款项。高校收取的各种代收款项,以支付给对方单位后的余额征收增值税。(4)培训费。高校举办各类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进入学校统一账户,并全额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同时由学校统一开具、管理有关票据的培训收入,不征收增值税。但学校下属部门自行开设账户的进修班、培训班收入,或高校与企业联合举办培训班,收入按比例分成的则要征收增值税。(5)其他收入。对设置在校园内的实行社会化管理和独立核算的食堂,向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向社会提供餐饮服务取得的收入,应计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高校部分科研横向收入、以入学或获得其他经济利益为条件取得的捐资助学收入、利用学生公寓或教师公寓等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向社会人员提供服务取得的租金和其他各种服务性收入,按规定应该计征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设有11个税目。高校最常涉及的税目有: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所得。(1)工资薪金所得实行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包括高校按月发给教职工的工资、绩效、津补贴等,也包括按学期或学年计算的课时费、科研奖励、论文指导费等,这些奖励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分学期发放,还可以作为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高校工资薪金发放的方式不同,教职工应缴的个人所得税数额会随之不同。(2)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报酬,比如高校聘请专家讲座、评审、咨询、审稿、技术服务等。劳务报酬所得按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取得该一次性收入为一次;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4.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依据房产价格或房产租金收入向房产所有人或经营人征收的一种税。对于自用房产,以房产计税价值为依据,从价计征;对于出租的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依据,实行从租计征。对高校利用学生公寓或教师公寓等高校后勤服务设施向社会人员提供服务取得的租金和其他各种服务性收入,应计征房产税。高校以营利为目的出租的门脸等租金收入,也应计征房产税。

三、高校纳税筹划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合法性是税收筹划最基本的原则,是纳税筹划与偷税、逃税、抗税、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最本质的区别。高校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明文规定,也有前提条件。无明文规定或虽有相关规定但不符合前提条件的,税都是不能免征的。

2.筹划性原则纳税筹划重在筹字,强调未雨绸缪。高校各项经济活动需要做到事前安排,并以合同的形式规定下来,让经济业务按照事先预设的场景去发生、发展,最终纳税情况也相应按事先的安排实际发生。纳税筹划要求高校在经济业务发生前将各项经济活动与税种、税率、税负、经济业务流程相匹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要求,在此基础上选择合理的纳税筹划办法。

3.整体性原则纳税筹划针对的是高校整体税负,而不是单纯降低某一税种税负而进行的单一策划,必须统筹考虑高校整体经济效益,需要站在高校整体的高度进行综合考虑,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考虑各个税种的影响,配合申报方式,筛选出对企业整体最优的税收支出方案,达到高校整体税负最小化的目标。

四、高校纳税筹划的方法

1.缩小税基减小税基是纳税筹划的有效方法之一,比如:个人所得税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增加扣除项目和金额;或者适当控制教职工收入,同时替教职工负担部分费用,都能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例如:免费提供便利交通,或者提供物美价廉的午餐。为新调入教职工低租金提供周转房。为教职工报销一定数额的图书资料,或教师购买专业书籍阅读后在图书馆报销并交图书馆保存。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及时调整并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的计提基数和比例。高校可以对不属于房产的出租屋单独签订租赁合同,从而减少相关税收的缴纳。若高校在出租房产时,同时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那么高校可以分别签订租赁合同和劳务合同,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房产税。

2.降低税率由高税率转向低税率,是纳税筹划的重要方法。比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年应税服务销售额不满500万元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其不含税销售额的3%征收增值税。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按其增值额的6%计算增值税。以笔者所在的高校为例,因符合一般纳税人认定条件,申请了一般纳税人认定。但在核算过程中因按不同科研项目核算增值额存在较大难度,工作量大,税负较重,经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件精神,即自2016年5月1日起,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即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我校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简易方法征收,计算方便,税负降低。

3.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国家税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免税、减税、税率差异、税收扣除、税收抵免、优惠退税和亏损抵补等。高校是非营利性机构,税法规定了较多优惠政策,多数收入类型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比如,高校开设的进修班、培训班取得的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同时由学校对有关票据进行统一管理、开具的,免征增值税,这就要求高校应该把办培训班的权利上移,各院系报计划,由高校统一收费,统一开支。

五、做好高校纳税筹划工作的建议

1.选择高素质人员进行纳税筹划经笔者调研,高校会计队伍普遍存在平均年龄偏大、学历水平偏低、税收知识缺乏等情况,对纳税筹划有心无力。建议高校设置专门的税务管理岗位,指派素质较高的财务人员进行纳税筹划,并加强专业培训,全面了解高校相关税收政策及其变化,合理利用税收政策,有效控制税务风险,提出适合高校的切实可行的税收筹划方案。

2.按要求及时提交减免税证据材料高校必须纠正一个错误观点,即认为减免税是税收法规直接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单位自动享受,无需经税务机关审批。但事实是除某些法定减免税,临时性减免和特案性减免需要事前审批或备案,高校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减免税证据材料,经税务部门认定后,方可办理免税手续。如纳入免税核算范围的横向科研收入,高校须提供完备的科研合作协议和技术转让合同,并取得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后,方可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3.要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税务机关和高校往往在是否属于纳税范围、适用税率、办税程序等方面出现分歧,高校面临补税、滞纳金、罚款等不必要的税收负担和税收风险。高校应主动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争取得到税务部门的指导、帮助和认可,在纳税筹划中占据主动地位。

作者:卢玉芳 单位:石家庄学院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