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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组干部管理问题,一直是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诱发干群关系激化的焦点问题,更是当前农村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随着国家涉农惠农资金投入不断增加,村组干部的“微腐败”问题也日益突出。下面以中西部某省惠农及涉农资金审计结果为例,谈谈村组干部管理的一些想法。
一、村组干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利用村集体资源套取资金进行私分。一些村组或用已完工项目虚假申报、套取骗取,或以报大建小、多计工程量等方式套取骗取涉农项目资金。一些村委会及村组干部个人或通过多报粮食种植面积、退耕还林面积,或将集体土地、林地以个人名义申报,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套取耕地地力保护、退耕还林、民政优抚、危房改造等财政惠农补助补贴资金。有的村组干部还采用虚假合同、虚假发票、白条报销等方式,套取涉农项目资金据为己有。二是利用职务便利“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无论是农村低保、医疗救助,还是自然灾害救济、政策性农业保险,享受惠农政策最多的是村组干部,本该享受的弱势群体未却充分享受惠农政策。有的村干部不仅自家人吃低保,连亲戚朋友都吃低保,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等也是优先考虑这些群体。三是账外收支、体外运行。上述村组通过虚列工程支出,隐瞒收入,虚报冒领低保、五保、困难户危房改造补贴及粮食补贴等骗取套取、挤占挪用出来的惠农资金大多数以“小金库”的形式存在。这些账外运行的惠农资金,主要用于垫税、弥补村委会工作经费的不足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项目资金缺口,以及不能在账上公开列支的村干部工资福利、烟酒等接待费用。四是利用职务便利承接工程项目。事实证明,涉农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规避招标、借用资质和转包分包等情况较为普遍。而且几乎所有涉农建设项目都与村组干部直接或间接相关,他们没有资格参加投标,但他们是涉农项目建设实际施工人。正因如此,相当多的农村公路、农田水利设施项目质量存在问题,惠农效果不佳。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任何一个问题的产生,都有其内在的、深层次的原因。惠农资金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增加了计划、实施、管理的难度,加上制度缺陷与“微腐败”并存的现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在所难免。一是村组干部思想不纯。目前该省行政村干部收入水平普遍偏低,月收入在1000~1500元之间,基层维稳、民生、征迁等工作日趋常态化,工资水平与劳动总量不相匹配,村组干部基本处于脱产状态,心理容易发生变化、滋生腐败;各村组之间的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不一,特别是耕地和林业确权后,偏远地区集体经济全面萎缩,仅靠上级转移支付开展日常工作,当地群众参选村组干部的积极性不高,部分当选干部主观上存在利用职权、捞取利益的想法;伴随城市化进程加速,城关村组大量土地被征收,高达百万的征地费用留存账面,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部分村组干部思想动摇,心生贪念。二是客观因素滋生贪腐。近些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了在民生、扶贫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的投入,但绝大多数的涉农项目却是点多面广、单体工程资金少,具备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出于成本的考量不愿承接,实际施工大多由当地村组干部本人或亲属通过挂靠资质的形式承揽,在工程总量认定及价款结算方面留给了村组干部贪腐的空间;该省是劳务输出大省,农村大量人员外出务工,留下来的大多是老人、儿童,上级各项惠农补助资金最终都是由当地村组负责上报,村组干部手中握有补助对象的实际决定权,这也为村组干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补贴提供了便利。三是监管不力留下漏洞。自该省各地实行村账乡后,乡镇财政所只能对票据的合规性进行鉴别,对经济事项的真实性无法把关,特别是在财政转移支付指标下达速度较慢的地区,年终扎堆报账的情况频发,加之地方对非生产性开支的严格控制,行政村加大了发票代开金额来掩盖不合规事项;村民理财小组、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集体讨论流于形式,“三资”监管只管形式不管内容,未能真正履行职责,形同虚设,造成监督乏力。
三、审计建议
一是简化程序,涉农项目权利适度下放。在项目确定上科学详细地整体规划,杜绝部门各自为政的现象;因地制宜,根据较小项目确定一个额度如5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简化或取消设计、监理、公司资质、公示、招投标等程序,减少开支成本;权责统一,财权与事权一致,涉农项目直接由乡镇作为业主,按确定的质和量验收合格后,较小项目取消正规税务发票报账要求,直接拨款给业主或农户,使工程受益者成为工程建造者,减少施工方、业主或农户、政府之间的矛盾,增强管护责任,确保工程质量。二是村民自治,村组集体设立公共账户。乡镇一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村民委员会履职监督,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村民小组集体资金、账务双代管制度,强化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村民小组集体财务的管理职能。统一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工作流程,实行村民小组财务委托,从根本上理顺村民小组财务管理体制。在政策适用方面,采取协议方式,由镇财政所指导,组织村组双方签订书面代管协议,双方采取自愿形式履行代管手续;在账户开设方面,以村公共账户为基础,分村民小组开设公共账户,由村委会管控;在账务整理方面,由村委会会计统一对村民小组做账。三是统筹考虑,适度提高村组干部待遇。县级人民政府根据自身财力和工作现状,统一出台政策,增加村干部补贴预算;建立补贴增长机制,以上年度补贴标准为基础,参照农民纯收入增长比例,建立村干部待遇增长机制,确保在职村干部待遇逐年增长;严格管理考核,实行村组干部待遇考核发放,建立健全村干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充分体现工作实绩与群众认可程度;及早解决村副职干部养老问题,地方政府出资对副职村干部养老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基金进行补贴,解决干部后顾之忧。
作者:程光亮 单位:贵溪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