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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问题杂志》2014年第六期
一、数据来源与样本信息
(一)数据来源为了对农村老人的生活状态有一个全面了解,本课题组于2013年寒假期间开展了一项以农村老人为对象的实地调查。调查对象包括60岁及以上的留守老人(即其子女至少有一个于调查期间外出务工)和非留守老人(即其子女于调查期间均未外出)。此次调查采取老人口述、调查员填写问卷的形式搜集数据,共发放问卷1500份,回收1421份,剔除内容填写不全、有逻辑错误样本57个,有效样本数为1364个,问卷回收率和有效问卷回收率分别为94.73%和90.93%。其中留守老人和非留守老人的样本数分别占71.68%和28.32%,本文使用的是留守老人的相关数据,共978个样本,占收回问卷的68.82%。样本的地区分布情况见表1。
(二)样本信息在被调查的978位农村留守老人中,男性占54.83%,女性占45.17%。从年龄分布来看,60~69岁的低龄老人比例最高,占总数的52.76%,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比例最少,仅占总数的11.35%。婚姻状况方面,已婚有配偶的留守老人占71.47%,未婚、离婚或丧偶的占28.53%。文化程度方面,留守老人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留守老人占75.77%,初中文化程度的占18.4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5.83%。被调查的留守老人都有健在的子女,拥有子女的平均数为3.58个。只有1个子女的仅占4.62%,50.76%的老人有2~3个子女,还有44.66%的老人有3个以上的子女(见表2)。
二、农村留守老人的经济生活状况
(一)农村留守老人的劳动参与对任何家庭来说,一定的经济收入是其维持生活的基本保障。农村留守老人尤其是年龄相对较低的老人,只要身体条件允许都会积极参与劳动以增加收入、补贴生活支出。从留守老人的劳动参与状况来看,经常参加、偶尔参加和几乎不参加农业劳动的留守老人比例分别为38.94%、23.05%和38.01%。非农劳动方面,经常参加、偶尔参加和几乎不参加的比例分别为12.74%、17.51%和69.74%。进一步分析个体特征,随着年龄的增长,留守老人的农业和非农劳动参与率都呈现下降趋势。随着文化程度的提升,留守老人的农业和非农劳动参与率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但是初中文化程度和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劳动参与率差别不明显,可能是由于调查数据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样本数较少,所以这种差异难以体现。拥有农业技能的留守老人农业劳动参与率相对较高,为73.42%,高于不具有农业技能老人的58.27%。从子女务工特征来看,随着子女务工时间的延长、迁移距离的扩大,留守老人的劳动参与率明显上升。务工子女数对留守老人劳动参与的影响不明显。此外,调查还表明,子女外出务工后留守老人家务负担的变化大于农业负担的变化。有26.43%的留守老人表示子女外出后农业负担有所加重,48.73%表示没有变化,而在家务负担方面,36.05%的留守老人表示子女外出加重了自己的家务劳动负担,44.20%表示没有变化(见表3)。
(二)农村留守老人的收入1.留守老人的收入来源。在一般情况下,留守老人的家庭供养体系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留守老人自己的劳动收入,另一部分是以子女为核心的家庭成员提供的经济支持(叶敬忠等,2009)。表4显示(多选),外出子女汇款是留守老人经济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占样本数的60.75%;其次是自己或配偶的劳动收入,占38.32%;再次是政府补助及养老保险,占35.83%。该结果表明家庭支持是目前留守老人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2.留守老人的收入水平。从留守老人的收入分布来看留守老人的收入水平普遍较低(见表5),本次调查的留守老人的月均收入*为1141元,有71.89%的留守老人月收入在1000元以内,只有25.44%超过1500元。多数留守老人从外出子女处获得经济支持,只有8.39%的留守老人没有获得子女的经济支持。外出子女对留守老人的经济供养水平总体上并不高,44.30%的留守老人每年从外出子女处得到的经济支持低于2000元。进一步分析发现,随着留守老人文化程度的提升,月均收入在1000元以上的比例也明显提高,从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24.47%提高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55.56%。拥有农业技能的留守老人要比没有任何技能的留守老人的月均收入高出218元。该结果表明,一方面,作为人力资本的重要形式,文化程度和农业技能水平能影响留守老人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效率,从而直接影响其收入水平(钱文荣等,2012);另一方面,留守老人的文化程度会影响其早期对子女的人力资本投资,进而通过影响子女的收入间接影响其所获得的经济支持。从调查结果也可以看出,对于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的留守老人,子女年汇款额在2000元以上的占57.52%,而对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留守老人则达到68.42%。留守老人的社会身份对其收入水平的影响也较为明显,具有党员或村干部身份的留守老人收入水平较高。从留守老人获得的经济支持来看,随着子女外出务工时间的延长,留守老人得到的经济支持也有所提升。需要隔代监护的留守老人平均获得5242元,不需要隔代监护的平均获得4402元,但前者的月均收入却低于后者,分别为967元、1318元。可能的原因是,虽然隔代监护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子女对留守老人的经济支持,对其收入具有正效应,但也减少了留守老人的劳动时间,从而对其自身的劳动收入产生负效应,而调查表明这种负效应相对更强。
(三)农村留守老人的日常生活消费留守老人的日常生活消费水平与其生活质量紧密相关。调查表明(见表6),农村留守老人的饮食、衣着等日常生活月均消费支出为533元,占月均收入比重为46.71%,66.88%的留守老人生活消费支出低于500元,其中有24.84%每月开销在200元以内。就个人特征来看,留守老人的生活消费支出随其文化程度提高而增加,月均消费支出在500元以上的比例从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到初中文化程度再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依次为29.83%、42.11%和47.37%。此外,社会身份对留守老人消费的影响也较为明显,对于有党员或村干部身份的留守老人月均消费在500元以上的比例为48.27%,而对于非党员或村干部的留守老人这一比例为31.58%。留守老人的生活费用是否够用呢?从调查看,回答“有部分剩余”、“勉强持平”、“不够用”的留守老人比例分别为38.51%、46.89%和14.60%。值得肯定的是,子女外出打工还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留守老人的生活质量,当问及子女外出后生活质量的变化时,50.47%的留守老人表示生活质量有所提高,30.22%表示没有变化,11.84%表示生活质量变差了。
三、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及医疗状况
(一)农村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情况生活照料是家庭养老的一个重要方面,在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方面子女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子女外出务工使得代际之间出现长时间的空间分离,必然会影响到留守老人生活照料资源的可获得性,影响到家庭照料的结构安排,并使越来越多的留守老人处于照料风险中,对于身体状况较差的老人影响尤为突出(贺聪志等,2010)。从本次调查来看留守老人身体总体来说比较健康,自评身体非常健康的占5.52%,比较健康的占30.98%,一般的占37.12%,不太健康的占21.47%,很不健康的占4.91%。绝大多数的留守老人能够自理基本生活,尚不需要别人照料。从留守老人的生活照料情况来看(见表7)自己及其配偶是最主要的照料提供者。一般来说,老人只要具有完全或部分生活自理能力都会尽力自我照料,占样本数的38.70%;配偶是老人的经济扶持和精神陪伴者,也是老人日常生活的主要照料者,占34.06%。未外出子女是除自己和配偶之外的第二个主要照料者,占23.53%。调查结果一方面表明留守夫妇相濡以沫、相互扶持的生活现状,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留守老人少人照料的凄凉状况。
(二)农村留守老人的医疗状况老年人的机体状况决定了他们要经常看病就医,就本次调查来看,留守老人的年均医药支出为1930元,有62.66%的留守老人年均医药支出在1000元以内。在被问及医药费用是否可以承担时,60.19%表示“可以承担”,24.76%表示“有点困难”,9.72%表示“比较困难”,还有5.33%的留守老人表示“无力支付”,虽然数据表明多数农村留守老人能够承担医药费用,但实际上由于部分老人将上述问题理解为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所以调查显示的“可以承担”的比例较现实偏高。在访谈中也了解到,多数留守老人抱着“小病熬一熬,大病拖一拖”的心态对待疾病和医疗,有74.72%的老人为了减少医药费用,家里会备有常用药,不到迫不得已不会选择去医院,这种心态恰恰印证了留守老人不能足够承担医药费用的现实。随着年龄的增加,留守老人的医药支出费用呈现上升趋势,年均医药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比例从60~69岁的15.72%上升至80岁以上的34.29%;而留守老人的医药支付能力却呈现下降的趋势,60~69岁的留守老人回答“可以承担”的比例占66.67%,而80岁以上的老人这一比例为50.88%(见表8)。
四、农村留守老人的精神生活状况
(一)农村留守老人与子女的关系精神生活是老年人生活中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务工子女与老人的关系是留守老人精神慰藉的重要内容。从实证调查看(见表9),多数留守老人和子女保持了紧密的联系,经常联系、偶尔联系和没有联系的比例分别占61.23%、36.31%和2.46%。打电话和回家探望是留守老人和子女联系的主要方式,89.88%的留守老人表示逢年过节子女会主动打电话进行问候。在子女回家探望的频率中,每年平均回来1~3次和3次以上的比例分别占62.59%和35.85%。从子女与留守老人的关系变化来看,认为子女外出后和自己关系变得疏远、没有变化和变得亲密的留守老人比例分别为16.35%、55.35%和28.30%。子女外出前,遇到大事情从来不和老人商量的比例占7.76%,偶尔商量的占48.14%,经常商量的占44.10%。子女外出后,从不商量、偶尔商量和经常商量的比例则分别为14.33%、48.91%和36.76%,该结果说明子女外出后跟老人商量的频率有所降低,随着迁移距离的扩大,子女与老人的关系变得疏远。从留守老人的孤独感来看多数留守老人表示子女外出后自己会感到孤独。
(二)留守老人的闲暇活动闲暇活动是留守老人精神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表10显示(多选),农村留守老人的闲暇活动比较单调、文化娱乐生活缺失,主要以看电视和串门聊天为主,分别占67.69%和65.85%,其次是打牌、打麻将,占27.78%。调查发现,有45.77%的留守老人所在的村里有老年活动室,43.26%表示村里组织过老年人活动。在访谈中了解到,多数留守老人希望村里能多一些老年活动,占总数的64.37%。说明农村老年活动中心或社区可以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留守老人的生活满意度留守老人的生活满意度可以反映出他们对生活水平、居住环境、家庭关系、经济能力等方面的基本态度,实际上也是对子女供养老人质量的一种评价和考核。表11显示,留守老人的生活满意度总的来说较高,对生活比较满意和非常满意的分别占43.65%、13.63%。不同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的样本之间的生活满意度有所差异,但总体趋势完全一致,只是选择的程度差异而已。值得注意的是子女迁移距离对留守老人生活满意度的影响较为明显,对于子女在省外务工的留守老人,回答比较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比例分别占40.55%、11.19%,而对于子女在省内务工的留守老人,回答比较满意和非常满意的比例分别占42.40%、17.60%,说明子女的就近迁移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留守老人的生活满意度。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本文利用2013年15省份978份农村留守老人的有效样本,应用描述性统计方法从经济状况、生活照料、精神生活等方面对留守老人的生活现状进行分析,得到研究结论及政策启示如下:第一,子女外迁提高了留守老人的物质生活水平,但留守老人的医疗、生活照料和精神生活存在严重问题。总体上看,子女外迁能提高留守老人的物质生活水平,但子女外出务工使得代际之间出现长时间的空间分离,影响了留守老人生活照料资源的可获得性,许多留守老人处于自我照料之中,其自己和配偶是生活照料的主要提供者,从亲友、邻居处获得的照顾支持也不多,村镇组织及政府在留守老人的生活照顾上是缺失的,几乎没有起到任何作用。留守老人的生活照顾将成为目前和将来农村家庭养老的核心问题,成为农村一大社会问题。从留守老人对养老方式主观评价来看,多数留守老人认为最好的养老方式是和老伴一起养老(占44.64%),其次是子女养老(占39.51%),再次是政府养老(仅占6.70%)。说明作为我国的传统养老模式,家庭养老目前在农村仍占主要地位,这种状况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改变,社会化养老在短期内很难替代家庭养老。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各级政府应抓紧探索农村老人的社会化养老问题。凡有条件的地方都应加快建立针对老年人特殊困难的专项救助经费,加快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实现养老责任从家庭向社会的转移。第二,随着子女务工时间的延长、迁移距离的扩大,留守老人的农业劳动参与率明显上升。中青年农民本应是农业劳动的主力军,然而他们外出务工后仍不愿意彻底放弃土地,把田地全部交给留守的老人,使得本该退出生产的老人被迫继续承担繁重的劳动。因此,今后在制定土地政策时必须增加留守老人视角,考虑农村留守老人的需求,一方面要保证留守老人能够获得和保持足够的土地来保障老年生活,另一方面要完善土地流转和退出机制,老人在无力耕种土地时能够把土地转租出去,而不必被迫耕种土地。第三,多数留守老人支持子女外出务工,子女就地就近迁移有利于亲子关系的和谐及留守老人生活满意度的提高。劳动力外迁作为家庭的一种市场活动,会从很多方面影响到家庭的行为和家庭关系。从对农户家庭内部活动和家庭关系的影响看,就地就近迁移农民工可以更好地照料留守老人,提高留守老人的生活满意度。该结论意味着,农民的就近就地市民化更加有利于家庭的和谐和社会的稳定,因此,应加强农村尤其是中西部地区中小城镇建设,推进中小城镇的制度创新,提高中小城镇对农民的吸纳能力和吸引力,推进就近就地城镇化。
作者:卢海阳钱文荣单位: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