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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视角的普惠金融指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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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视角的普惠金融指数

《南方金融杂志》2014年第七期

一、普惠金融指数的编制方法

编制普惠金融指数的主要目的在于为评估国家或区域层面的普惠金融状况,同时为普惠金融相关理论与实证研究提供数据基础。鉴于此,普惠金融指数编制将基于以下几个原则。一是体现普惠金融的综合性,从系统整体的角度出发,要求各个维度及指标能够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在相互配合中(而非简单相加)比较全面、科学、准确地反映普惠金融的内涵和特征。二是强调金融发展的均衡性,通过合适的方法捕捉现实中金融发展不平衡、差异扩大的苗头性特征,能够及时提出预警或者确认。三是实现比较研究的持续性,应该适用于同一时点上跨国、跨区域的比较,还应该在相对稳定的框架下,对同一国家和地区的普惠金融状况进行时间序列上的对比。四是满足结论展示的通俗性,应该直观、通俗、易于理解,尽可能与评价对象(国家或地区)里的相关群体感受相一致。

(一)建立指标体系。本文选取指标的思路是:在现有文献和国际组织提出的普惠金融指标基础上,结合数据可得性和可靠性,从客观、准确评价普惠金融的实际需要出发,找出部分代表性强的指标;同时,还应该注意指标遴选不宜过多,各个指标应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基于此,本文以二十国集团的普惠金融基本指标为基础,兼顾数据可得性和维度全面性,选取了包括可获得性、使用情况和服务质量三个维度,共11个指标。需要指出的是,服务质量指数是其他文献没有涉及的新增指数,根据普惠金融联盟(2013)的研究,服务质量是普惠金融的重要维度之一,服务质量指标可以用便利性、安全性、透明度、消费者保护、金融能力等指标替代。鉴于此,本文采用世界银行《营商报告》(DoingBusiness)关于衡量信贷便利性程度的三个关键指标:法律权益保护指数、信用信息深度指数、征信服务覆盖程度,对服务质量进行刻画。但是这三个指标只能代表服务质量的部分信息,主要涉及金融服务的基础设施层面,由于其他服务指标的数据目前不可得,本文依然采用这三个指标作为服务质量的替代指标。这也是目前世界经济论坛(TheWorldEconomicForum)的金融发展指数用于度量金融服务的主要指标。使用情况维度比以往文献增加了“使用过网上支付功能的成年人比例”的指标,弥补了Sarma(2008)在评价自己编制的普惠金融指数时提到的“忽略了网上银行发展”的缺陷。此外,本文从世界银行全球普惠金融指数中抽取“拥有信用卡的成年人比例”,作为衡量使用情况的一个指标,能够更加全面地刻画金融服务的使用情况。

(二)指标的无量纲化方法。无量纲化方法一般要求严格单调、取值区间明确、结果直观、意义明确。经过分析比较后,本文采用彭非等(2007)提出的改进型指数功效函数①,其基本数学形式是:本文认为,改进型指数功效函数在体现综合性、均衡性、持续性和通俗性方面比较符合普惠金融指数编制的基本思路和原则。对于普惠金融指数的编制而言,指数功效分值的值域在60-100分之间,比较符合人们在差异比较方面传统的百分制习惯。

(三)权重的确定。为了充分体现普惠金融指数的现实意义,本文确定各维度下指标权重时,采用一种客观赋权法——变异系数法。其基本思路是根据各个指标在所有评价对象上观测值的变异程度大小对其进行赋权,如果一项指标的变异系数较大,那么说明这个指标在衡量该对象的差异方面具有较大的解释力,则这个指标就应该赋予较大的权重。利用变异系数法确定各指标权重的步骤如下:首先,计算各指标的变异系数,该值反映了各指标的绝对变异程度。其中,Si为各指标标准差,Xi为各指标均值。在普惠金融指数中的分项指数权重结构中,本文认为可获得性、使用情况和服务质量这三个单项指数对总指数计算的重要性应当是相等的,以体现普惠金融各维度协调发展的观念。

(四)指数合成方法。本文选用加权几何平均法进行指数合成,主要考虑以下几点:一是加权几何平均合成方法适用于各指标间有较强关联的情况,各指标的乘积表现为整个评价对象的综合水平,更强调评价对象各指标评价值的一致性,这与可获得性、使用情况和服务质量三个维度的关联特征比较符合;二是该方法要求评价对象的各项指标之间的差异要小,不允许任何一个指标的偏废,这与普惠金融倡导的金融发展协调性相一致,有助于使政策制定者重视普惠金融的各个方面,而不是靠重点倾斜的方法提高普惠金融指数;三是该方法对指标权重的精确要求程度不如加权算术平均合成方法明显,由于各国社会经济文化和金融结构的差异,不同金融服务和工具在各国的重要性和运用程度有很大不同,这也使得对普惠金融指标的选择以及权重的确定变得十分困难,因此,要尽量降低主观人为选择权重对整个指数编制的影响;四是该方法突出了指标评价值较小的指标的作用,其对指标评价值变动的反映比加权算术平均合成方法更灵敏,有助于拉开评价对象的档次,综合评价的能力更高。普惠金融指数要能够充分反映各国差距,使普惠金融政策更加具有针对性,在这一点上,加权几何平均合成方法显得更为合适。加权几何平均合成模型的公式如下:其中,d为综合指数,di为单个指标值,n为指标个数,wi为指标归一化后的权重。

二、普惠金融指数的国际比较

(一)数据来源与处理。编制普惠金融指数的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金融可获得性调查》、世界银行的《全球普惠金融指数》和《营商报告》三个数据库,其中,《全球普惠金融指数》目前只有2011年实际数据,为确保普惠金融指数可比性和持续性,《金融可获得性调查》和《营商报告》的相关数据均采用2011年数据。最终形成了一个涵盖133个经济体、3个维度、11项指标的普惠金融指数数据库。根据前述指数编制方法和数据,本文计算出133个样本经济体的可获得性、使用情况、服务质量三个分项指数以及普惠金融指数。需要指出的是,在确定各指标的满意值和不允许值时,为消除特殊极端情况对数据造成异常值对整个指数稳健性的干扰,考虑到样本量只有1年期的133个,本文参照国际上编制普惠金融指数的通行做法(Sarma,2010;Rajani,2012),分别选择各个指标升序排列的5%分位、95%分位对应的值为阈值。如果指标实际值落在阈值范围之外,则设定该指标值等于相应阈值。此外,服务质量维度中的征信服务覆盖程度指标是根据《营商报告》中公共征信覆盖程度和私营征信覆盖程度两个指标确定,取两者最大值为征信服务覆盖程度的值,这种合并方法充分考虑了不同征信国家征信发展模式的不同。

(二)全球普惠金融指数整体分析。总体来看,133个样本经济体的可获得性指数、使用情况指数、服务质量指数的平均值分别为72.10、70.64、77.92,由三个分项指数构成的普惠金融指数的平均值为73.32。根据世界银行的国家收入分组,呈现出明显的依收入高低顺次递减的特征,高收入组国家三个分项指数和普惠金融指数平均值分别为85.10、84.43、86.04、84.89,远远高于全球样本经济体的平均水平。根据世界银行的做法,把发展中国家按地区分组,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发展中国家的三个分项指数和总指数的平均值分别为68.95、66.35、76.98、70.54,欧洲及中亚地区平均值为74.23、67.73、81.28、74.09,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平均值为70.57、66.31、80.82、72.20,中东及北非地区平均值为64.39、64.19、67.40、65.27,南亚地区平均值为61.62、64.16、71.16、65.50,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平均值为62.39、63.19、70.19、65.12。作为发达国家的经合组织成员国平均值为87.47、88.19、87.74、87.51,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新兴十一国平均值为77.63、67.69、82.12、75.37。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普惠金融指数呈现出明显的收入组别差异特征和地区差异特征,分布极不均衡,高收入国家和发达国家的普惠金融程度较高,即使在发展中国家内部,不同地区的普惠金融程度也有较大差异。为更加直观地反映各国普惠金融程度,本文绘制普惠金融指数的全球分布图,如图2所示。

(三)全球普惠金融指数聚类分析。为了更加细致地刻画普惠金融指数在全球各地区分布和发展的特点,本文使用多元统计中的聚类分析方法,把133个样本经济体三个分项指数的分值作为聚类变量。聚类分析能够将若干样本数据根据其诸多特征,按照性质上的亲疏关系,在没有先验知识的情况下进行自动分类,并产生多个反映综合发展程度的分类结果。本文采用较为流行的离差平方和方法进行聚类分析。利用统计分析SAS软件的CLUSTER过程得出聚类分析的结果,并采用SAS软件输出的SPRSQ、RSQ、PSF、PST2等统计量来判断最合适的分类标准。从聚类过程记录和各统计量变化情况看,全球普惠金融指数的分类数为五类较为合适。这五类国家有着较为明显的区分特征,根据三个分项指数的不同表现,可将这五类国家分别归类为全面落后型、非均衡偏服务型、全面一般型、非均衡偏使用型和衡领先型。第一类为全面落后型,共有32个国家。这些国家在使用情况、可获得性和服务质量三个分项指数上表现都比较落后。这类国家包括:贝宁、刚果(布)、吉布提、伊拉克、苏丹、喀麦隆、马达加斯加、塞拉利昂、科摩罗、莱索托、阿富汗、乍得、布隆迪、也门、阿尔及利亚、马拉维、利比里亚、孟加拉国、马里、塔吉克斯坦、莫桑比克、中非共和国、海地、老挝、叙利亚、坦桑尼亚、刚果(金)、安哥拉、牙买加、津巴布韦、约旦河西岸和加沙、约旦。第二类为非均衡偏服务型,共有34个国家。这些国家在服务质量指数上表现比其他两个方面都更为突出,普惠金融的均衡性不足,但总体平均水平相对较高。这类国家包括:亚美尼亚、格鲁吉亚、罗马尼亚、南非、立陶宛、马其顿、塞尔维亚、智利、沙特阿拉伯、巴拿马、阿根廷、哥斯达黎加、黑山、毛里求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马来西亚、匈牙利、土耳其、乌拉圭、捷克共和国、斯洛伐克共和国、泰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波兰、希腊、哥伦比亚、蒙古、墨西哥、巴西、俄罗斯、保加利亚、萨尔瓦多、拉托维亚。第三类为全面一般型,共有39个国家。这些国家在使用情况、可获得性和服务质量方面指数表现一般,但比全面落后型国家普惠金融程度更好。这些国家包括:加蓬、尼日利亚、阿尔巴尼亚、科索沃、印度、赞比亚、阿塞拜疆、玻利维亚、摩洛哥、菲律宾、危地马拉、斯威士兰、柬埔寨、加纳、巴拉圭、越南、尼泊尔、乌兹别克斯坦、卢旺达、黎巴嫩、委内瑞拉、印度尼西亚、摩尔多瓦、埃及、尼加拉瓜、博茨瓦纳、洪都拉斯、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中国、厄瓜多尔、秘鲁、乌干达、巴基斯坦、突尼斯、吉尔吉斯共和国、肯尼亚、斯里兰卡、多米尼加共和国、白俄罗斯。第四类为非均衡偏使用型,共有8个国家。这些国家在使用情况指数上表现比其他两个方面更为突出,普惠金融的均衡性不足,但总体平均水平相对较高。这些国家包括:塞浦路斯、科威特、卡塔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伊朗、丹麦、芬兰、卢森堡。第五类为均衡领先型,共有20个国家。这些国家在三个分项指数上表现突出,而且发展十分均衡,在普惠金融上处于领先和标杆地位。这些国家包括:包括澳大利亚、美国、德国、日本、加拿大、以色列、英国、奥地利、西班牙、比利时、爱尔兰、克罗地亚、葡萄牙、意大利、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法国、荷兰、瑞典、新西兰。

(四)中国普惠金融指数比较分析。中国在可获得性、使用情况和服务质量三个普惠金融分项指数以及普惠金融总指数的分值分别为69.65、67.39、75.60和70.79,处于133个样本经济体的平均水平以下(样本平均值为:72.10、70.64、77.92、73.32),其中,总指数排名为第71位。从中国所属的国家分组看,接近于中高收入组的平均水平(72.28、67.89、79.82、73.05),高于东亚及太平洋地区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68.95、66.35、76.98、70.54)以及聚类分析所划分的全面一般型国家平均水平(65.52、64.55、75.96、68.46),与新兴市场国家相比中,在可获得性和服务质量两个指数上还有一定差距,在总体普惠金融程度上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在与金砖五国的普惠金融指数比较中,中国在可获得性方面,落后于巴西和俄罗斯,在使用情况上则领先于南非和印度,在服务质量方面,指数分值处在最后一位,由于该指数由法律权益保护指数、信用信息深度指数和征信服务覆盖程度三个指标构成,可见,中国在这三个方面表现还不尽如人意。从整体普惠金融情况看,中国仅领先于印度,落后于其他金砖国家。中国在整体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方面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三、主要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主要结论。第一,全球普惠金融指数呈现出明显的收入组特征和地区特征,分布极不均衡,高收入经济体和发达经济体的普惠金融程度更高,即使在发展中国家内部,不同地区的普惠金融程度也有较大差异。第二,通过三个分项指数对所有样本经济体进行聚类分析,各经济体在普惠金融方面可以分为五类,分别是全面落后型、非均衡偏服务型、全面一般型、非均衡偏使用型和均衡领先型。第三,中国普惠金融总指数为70.79分,排名为第71位,可获得性、使用情况和服务质量三个普惠金融分项指数分别为69.65、67.39、75.60,处于133个样本经济体的平均水平之下,但高于所属的东亚及太平洋地区组和聚类分析所划分的全面一般型国家组的平均水平。第四,与金砖五国其他国家相比,中国在服务质量指数上分值较低,从整体普惠金融情况看,中国仅领先于印度,落后于其他金砖国家,这也说明了当前中国发展普惠金融的迫切性和重要性。

(二)对策建议。第一,明确政府促进普惠金融的角色定位。由于存在市场失灵、机会不均、立法缺失、金融生态失衡等众多原因,金融服务市场和金融机构难以自发形成普惠金融体系。而从各国实践上看,政府在促进普惠金融方面主要扮演五种角色,包括普惠金融理念的倡导者、普惠金融战略的制定者、普惠金融状况的监测者、普惠金融实践的合作者、普惠金融环境的维护者。第二,政府作用很重要,但不能代替市场。正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促进普惠金融的政策和策略技术文本》所建议的,只有当市场不能向那些需要且应该能够获得金融服务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政府资源的使用才是合理的,尽管那样,政府直接提供金融服务也不是好方式,在牵涉公共资源的领域,政府需要确保其干预措施有利于市场,并在竞争中保持中立。因此,我国在推进普惠金融体系建设时,也应该坚持市场化取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政府和市场的界限,注重引导和发挥金融机构、第三方机构与社会公众的力量。第三,利用普惠金融指数,评价和监测普惠金融状况。编制一套体现普惠金融综合性、强调金融发展均衡性、满足结论展示通俗性、实现比较研究持续性的普惠金融指数,对于加快普惠金融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在这个方面,世界银行已经利用全球普惠金融指数数据库开展了一些跨国比较,并在《2014年全球金融发展报告》集中了各经济体在普惠金融主要指标上的表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普惠金融联盟等国际组织也在定期和不定期普惠金融相关数据。从这些实践看,中国一方面可以利用和参考国际组织定期的包含中国的指标和数据,另一方面,还应该做好相关统计数据采集和统计制度建设工作,为实务界、学术界和第三方机构开发、运用普惠金融指数提供可靠的、可持续的指标数据来源。

作者:伍旭川肖翔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