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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分类转移盈余管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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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分类转移盈余管理

《会计与经济研究杂志》2014年第四期

一、研究假说

1999年后,根据我国证券发行的有关法规规定,不管是首次发行(IPO),还是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等再融资,“净资产收益率”计算所采用的净利润均是以“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孰低”原则确定的,而且ST摘帽处理时也同样考虑“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的相似条件。同时,随着大多数投资者自身素质的提高,他们在对公司的财务信息进行分析时,也常常将非经常性损益从利润中剔除出去以观测公司的核心盈余。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不仅是上市公司监管的重要信息披露指标,而且对信息使用者正确解读公司盈余质量、做出科学合理的投资决策也具有重要意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众多监管领域中广泛应用,在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吴溪,2006;孟焰等,2008),核心盈余便成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时更加关注的问题,从而通过盈余管理提高核心盈余的动机也就愈加强烈。分类转移盈余管理方式重点在于提高核心盈余,而且具有手段隐蔽、成本较低的特点,更有利于上市公司达到提高核心盈余的目的。本文认为,在有关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的政策出台后,企业在利用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时,有强烈的动机将经常性损益项目与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互置,例如将某些经常性费用列为非经常性损失,或将某些非经常性收益列入核心盈余中,从而粉饰公司的核心盈余来展示其未来发展能力。此即为McVay(2006)提出的分类转移方法:有意将利润表内一些项目进行人为“错误”的分类,比如将经常性费用归为非经常性损失,或将非经常性收益归为营业利润。由此,本文提出假说H1: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相关监管政策出台后,上市公司存在分类转移的盈余管理行为。

纵观研究盈余管理的文献,可将盈余管理行为大致分成三种:操纵真实交易的盈余管理行为、操纵应计项目的盈余管理行为及分类转移盈余管理行为。与前两种手段相比,分类转移盈余管理手段承担的盈余管理成本较低:一方面既不会像真实交易盈余管理一样影响公司将来的正常运营,也不会产生在未来会计期间需要转回的应计类项目;另一方面,在一定会计科目之间分配费用或损失本身存在一定较强的主观性,使得审计师很难确认完全正确的划分方法。此外,分类转移手段并不会影响利润总额,审计师也不会对此过多关注(Nelsonetal.,2002)。因此,分类转移是一种相对简单易行而且手段隐蔽的盈余管理工具。

尽管分类转移相对于其他两种盈余管理方式成本较低,较易操作,但实施分类转移的盈余管理行为也是有一定成本的。McVay(2006)认为对于那些可以通过盈余管理来达到分析师预测的公司来说,进行分类转移的“收益”非常高。企业会根据盈余管理的成本与收益来选择盈余管理方式,而在我国资本市场,公司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主要动机有避免亏损盈余管理动机及满足上市(IPO)、再融资、ST摘帽等财务指标方面的约束条件。对于亏损公司,管理层通常会通过推迟或提前确认非经常性项目来进行盈余管理,为以后扭亏留下一定的空间。比如管理层在预计亏损的会计年度加大提取减值准备以实施“大洗澡”,然后在未来需要扭转亏损的会计年度进行转回;管理层也可以在处置历史不良资产时有意选择在预计亏损的会计年度予以确认;通过有意识地安排在需要扭转亏损的会计年度确认政府补贴等非经常性收益。对于亏损公司,相对于其较高的盈余管理成本,分类转移可实现“收益”较小,不易达到较为满意的盈余管理目标。因此,亏损公司不会存在明显的分类转移盈余管理。而对于盈利公司,通常更多是面临满足上市(IPO)、再融资等情况,存在很强的盈余平滑管理动机,以达到高盈利满足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等资本市场再融资的盈利要求,尤其是当其盈利水平接近再融资的财务指标要求时,分类转移盈余管理收益会更大,从而有更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操纵核心盈余。此外,盈利公司也会采取盈余平滑手段以避免公司业绩出现大起大落,向外传递稳步成长的信号。因此,本文认为分类转移的盈余管理方式主要存在于盈利公司中。由此,本文提出假说H2:盈利公司分类转移盈余管理行为更加明显。

二、研究设计

1.样本选取与数据说明本文研究的问题为1999年12月份出台的上市公司披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监管政策是否影响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从而采用分类转移盈余管理方式。考虑到2007年开始实施的新会计准则对财务报表的编制和信息披露影响较大,本文选取1999至2005年的上市公司为基本研究样本,涉及1998-2006年数据。其中1999年为政策前阶段,2000至2005年为政策后阶段。经删除数据不全的样本公司数据,本文最终得到6832个观测值。由于在1999年上市公司尚未开始披露非经常性损益数据,本文对非经常性损益采取了以下计量方式:根据利润表项目对上市公司发生的非经常性损益做出估计,即依据利润表的结构,将利润表内的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与其他业务利润①,合称为非核心盈余,正值项目与负值项目分别称为非核心收益与非核心损失。

2.模型设计本文采用McVay(2006)设计的预测盈余模型分行业、分年度进行回归,估算每一个上市公司的核心盈余②及下期核心盈余增长值,进而得到分类转移判断模型。模型如下(变量定义见表1):本文预期对于有非核心盈余的公司来说,当其确认较多的非经常性损失和较少的非经常性收益时,报告的核心盈余水平会放大,因而未预期的核心盈余水平(UN_CE)就会放大;亦即,当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时,公司第t年的未预期核心盈余水平会与第t年的非核心收益成反比,同时与第t年非核心损失(本文的非核心损失用负数表示)也成反比。对于上述模型,为了扣除其他因素(如公司真实经营业绩的增加等)可能造成的对模型中各变量之间关系的影响,本文在检验分类转移盈余管理方式时进一步考虑:由于核心盈余项目会重复发生,而非核心盈余则是偶发性的。如果管理层在第t年进行了分类转移,即将经常性费用分类转移为非核心损失,而将非核心收益分类转移为核心盈余,则会使得第t+1年核心盈余增长放缓,因而第t+1年未预期的核心盈余增长(UN_△CE)会放缓。亦即,由于公司在第t年进行分类转移,其第t+1年的未预期核心盈余的增长会与第t年的非核心收益成正比,与第t年的非核心损失也成正比。

三、实证检验

1.两阶段非核心盈余描述性统计如表2所示,对比两阶段非核心盈余可以发现,在政策出台前,上市公司发生的非核心盈余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值为0.0366,而政策出台后减少为0.0200,且两者存在显著性差异。另外,将非核心盈余细分为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与其他业务利润等具体项目,可以看出,在政策出台前,上市公司发生的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与其他业务利润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值分别为0.0116、0.0050、0.0044、-0.0038及0.0091,而政策出台后,均显著变小为0.0069、0.0030、0.0024、-0.0043和0.0068。尽管这些项目的变化趋势相同,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与其他业务利润通常表现为调增利润的项目,发生数量明显变小,而营业外支出作为调减利润的项目发生数量(金额的绝对值)却明显增加。当将正值的非核心盈余项目与负值的非核心盈余项目分别汇总时①,得到非核心收益与非核心损失,可以发现,非核心收益显著性变小,非核心损失的绝对值显著变大。对比政策前后各变量的中值变化,亦有同样的结论。如果上市公司存在分类转移这种盈余管理方式,即将非经常性收益归为核心盈余或将经常性费用归为非经常性损失,将表现出非经常性收益的减少或非经常性损失的减少。而对比政策前后两阶段非核心盈余,从统计数据上看,恰好符合分类转移这一盈余管理方式的特征。

2.核心盈余预测模型结果本文将样本分成两阶段,分别按模型(1)与模型(2)进行回归。对于每个公司,用该公司所在年度、所属行业的其他公司进行回归得到估计的回归系数,再运用模型计算该公司的预期核心盈余。由此,对于每个公司,对应一组模型(1)与模型(2)的回归系数。本文主要运用STATA10.0进行数据处理。表3显示,样本按模型(1)回归得到各变量回归系数的均值与中位数与预期符号相同,均通过显著性检验。比较模型(1)中的各回归系数,可以发现,上期核心盈余是当期核心盈余的重要影响因素,两者相关性较高,CEt-1在两阶段的均值、中位数分别为0.6673、0.6688与0.7747、0.8001,表现出当非经常性损益政策出台后,伴随着监管部门强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这一概念,上市公司披露的核心盈余的持续性与预测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其次,主营业务收入负增长率与当期核心盈余具有较大的正相关关系,回归系数在两阶段的均值、中位数分别为0.2578(0.2222+0.0356)、0.2371(0.1898+0.0473)与0.2940(0.2840+0.0100)、0.2616(0.2511+0.0105),而主营业务收入的正增长率对当期核心盈余的影响不大,说明主营业务收入的下降,将伴随着较大幅度的核心盈余的减少,与预期相符。此外,当期的应计利润也是当期盈余的重要影响因素,与当期核心盈余显著正相关,这与Sloan(1996)的结论一致。表4列示了模型(2)在非经常性损益政策前后两阶段的各变量回归系数的均值与中位数。分析各变量的回归系数可以看出,后期核心盈余的增长与当期核心盈余呈负相关关系,表明当期核心盈余较小时,上市公司往往伴随着后期盈余较大的增长,这与分类转移盈余管理操纵现象相一致。当期核心盈余相对于前期的增长与后期核心盈余的增长在第一阶段显著正相关,在第二阶段的回归系数变小,且回归系数均值、中位数均不显著。这说明上市公司的盈余增长在各期之间没有一致性,而是伴随着上市公司的需要而进行不同方向的调整,表现出核心盈余较大的波动性。而净营运资金周转率的增长与核心盈余的增长在两阶段均显著负相关,应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与核心盈余增长的相关关系符合预期。

3.分类转移检验结果为了检验政策实施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分类转移的盈余管理方式,本文将样本分为核心盈余亏损组与核心盈余盈利组,分组进行检验。(1)核心盈余亏损组检验结果核心盈余亏损的公司回归结果如表5与表6所示。对于模型(3),在第一阶段,非核心收益对未预期核心盈余的回归系数为-0.161,与预期符号相同,但不显著;非核心损失与未预期核心盈余的回归系数为1.921,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与预期符号相反。第二阶段两变量的回归系数符号与第一阶段相同,但非核心收益与未预期核心盈余的负相关性、非核心损失与未预期核心盈余的正相关性均为显著。两个阶段模型(4)的各变量回归系数均与预期符号相反,表明核心盈余亏损的公司并不存在分类转移的盈余管理方式,而且政策前后两阶段不存在差异。值得注意的是,非核心损失与未预期核心盈余显著负相关,这意味着上市公司未预期核心盈余越低,上市公司发生越多的非经常性损失项目(绝对值),而在下期盈余中,将此非经常性损失项目(如资产减值)进行转回,实现盈余的大幅增加,从而与下期未预期核心盈余的增长成反比,这与“大洗澡”的盈余管理方式表现相同。(2)核心盈余盈利组检验结果核心盈余盈利的公司回归结果如表7与表8所示。模型(3)的回归结果表明,在第一阶段,非核心收益、非核心损失与未预期核心盈余均为负相关,但不显著;而在第二阶段,两变量与未预期核心盈余显著负相关,系数分别为-0.075、-0.646,与预期相同。模型(4)的回归结果表明,第一阶段两变量的回归系数不显著,而在第二阶段,非核心损失与未预期的核心盈余增长呈显著正相关,回归系数为0.292,而非核心收益的回归系数不显著。这说明在第二阶段上市公司存在将经常性费用归类为非经常性损失的现象。由此,本文的假说1得到验证,即“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监管政策出台后,上市公司存在分类转移的盈余管理方式。可见,新的监管政策尽管强调了核心盈余的重要性,却引致上市公司产生新的盈余管理方式———分类转移,而分类转移盈余管理方式的隐蔽性使政策并未充分发挥预期的监管效果。此外,将盈利公司与亏损公司两组的结果进行对比,亏损公司不具有分类转移的盈余管理动机,在两阶段中均未发现分类转移盈余管理行为。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证实了本文的假说2,即盈利公司分类转移盈余管理行为更加明显。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对比“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政策前后两阶段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本文发现对于亏损公司,政策前后可能存在着“大洗澡”的盈余管理方式,而不具有分类转移的盈余管理动机与表现特征;而对于盈利公司,在第二阶段呈现出将经常性费用归类到非经常性损失的分类转移现象。这表明,尽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监管政策强调了核心盈余的重要性,但却引致了上市公司产生新的盈余管理方式———分类转移。正是由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在众多监管领域中的广泛应用,在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核心盈余也便成为上市公司在进行盈余管理时更加关注的问题,从而通过盈余管理进行提高核心盈余动机也就愈加强烈。上市公司运用分类转移盈余管理的主要手段是将一些经常性的费用项目划分至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列示,或将一些非经常性利得归类为经常性项目列示。分类转移盈余管理方式的重点在于提高核心盈余,相比其他盈余管理方法具有成本较低、手段隐蔽的优点,既不存在像真实交易盈余管理一样可能影响公司未来的正常运营,也不会产生在未来会计期间需要转回的应计项目,同时又可以帮助上市公司实现提高核心盈余的目的。

此外,本文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随着监管者“看穿”盈余管理手段的变化,上市公司也在不断演进其盈余管理手法。这警惕监管者,在不断提高政策有效性的同时,更要关注上市公司对净利润的操纵,看清上市公司在不同监管政策下的行为选择,重视核心盈余在监管领域所发挥的作用及其对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影响,有效识别盈余管理,对上市公司运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进行盈余管理加强规范,尤其是加强盈利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信息披露,提高“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指标的有效性,消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披露对会计信息使用者造成的负面影响,降低非经常性损益监管制度化进程中的不良经济后果,在使会计信息更有利于满足外部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的同时,提高政策的监管效果。

作者:高雨闫绪奇单位:国网能源研究院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