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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空间是城市建成环境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近年来,公共空间建设在我国城市建设中越来越受到重视,建成空间的数量、品质以及公共性程度均得到显著提升,初步缓解了我国城市长期以来公共活动场所匮乏的局面。但从总体角度审视,总量增长不等价于格局优化,总量只能反映公共空间的部分特征,无法全面呈现其区位选择、分布状况和服务水平。为符合指标要求1),现行规划往往将无法开发建设的城市边角和零星用地划作公共绿地,甚至将城市中心区的公共空间变相置换到城市外围或郊区,导致公共空间条块分割,缺乏整体规划,公共空间布局与城市形态关联的内洽性不够,资源配置的效率低,公平性也无从保障。这就要求城市公共空间建设要从对总量的机械追求走向对空间格局的关注,从对局部的精雕细琢走向对整体的把控,当前迫切需要开展城市层面的公共空间格局研究。城市公共空间格局研究主要关注公共空间的配置及其机理,反映空间要素之间及其与城市语境的关系,是物质公共空间构成的总体呈现,是实现更具竞争力和更可持续城市的一大战略领域。城市公共空间格局的效率与公平主要体现为两组博弈关系:一是供给效率与权益公平的关系,与公共空间的社会公共属性相关;二是配置效率与分配公平的关系,与公共空间的物质空间属性密切相关。本文侧重对后者的揭示。如何在有限的土地资源条件下,以较少的量达成空间上更好的分配,增加公共空间的可达性和吸引力,提高城市的生活品质。如何通过均等的公共空间分布形态,从空间上促进社会阶层的融合,进而实现社会总福利的最大化。归根结底,城市公共空间格局研究关注的是,如何通过公共空间的高效配置和公平分配,推进城市公共空间建设和优化的科学性。
1.1城市公共空间格局配置效率与分配公平的含义
效率最基本的含义是指资源的不浪费,即现有资源物尽其用。城市公共空间格局配置效率的立论基础在于,承认公共空间稀缺性的现实存在,并在城市语境下研究公共空间系统如何组织与建构,以便更加有效地利用资源。城市公共空间格局既是配置效率的剖析对象,也是其结果呈现。以帕累托最优2)为基础,公共空间格局的配置效率主要取决于有限的公共空间资源能否最大限度地服务于最多数人,即消费者所获得的福利和效用,可以用“单位用地面积的潜在服务人数最多”原则来衡量。效率观念中,人被视为无差别的抽象个体。公平是一种价值判断,指制度、权利、机会和结果等方面的平等和公正。公共空间格局的分配公平研究的是空间权益的平等。西方学者区分了对设施分布公平的4种不同理解:1)公平即均等,居民无论社会经济状况、支付意愿或支付能力,以及需要程度,接受同等待遇;2)公平分配即按要求分配,使用者较多或争取公共空间较积极的地区获益较大;3)公平由市场规则决定,将服务成本作为主导因素,按照用户的支付意愿分配公共空间;4)按需分配,即补偿性公平,为老人、儿童、残障人士、低收入人群、有色人种等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权利和机会[1-3]。本文采用最基本的公平分配含义,即城市公共空间格局应保障使用者个体之间公共空间福利的均等。空间公平要与平均主义区别开来,所谓公平并不意味着每个人获得相同的城市公共空间使用量,空间公平的基本前提是强调使用主体的差异性。
1.2城市公共空间格局配置效率与分配公平的关系
效率与公平作为社会的两大价值目标,两者间的关系是理论界争论的焦点。在社会经济领域,效率和公平的矛盾相对尖锐,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目标经常相互背离。城市公共空间的配置效率与空间公平的关系则较为缓和,两者间尽管存在一些矛盾,但增进公共空间格局效率与公平的目标高度一致,都是为了实现城市物质空间的优化,提高环境宜居度和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与融合。从这个意义上说,公共空间用地与其他功能用地的争夺竞争是首位矛盾,公共空间的配置效率与分配公平则属于相对可调和的“内部矛盾”。公共设施区位理论中,可通过模拟公共设施的规模和间距来评价公平与效率的相对重要性,当同等规模的设施间距增加,公平性降低而效率增加[4]。城市公共空间的选址布局遵循这一规律,但其配置效率与分配公平的矛盾体现在:效率原则要求公共空间的总量最小化并服务于最大量的使用者,大型公共空间在重要区位的集中布置更具效率优势;而公平原则考虑最大程度满足使用者需求,要求到访公共空间的总距离较短,大量小规模、分散式的公共空间格局系统更具公平优势。基于效率原则的公共空间模式不利于远距离用户,因为居民日常出行一般采取就近方式,即托布勒(Waldo Tobler)发现的“距离衰减效应”—距离越远,活动发生的可能越小[5];基于公平原则的布局能够方便居民日常使用,但既有公共空间可能会日常利用不足,特殊时刻又满足不了特定的功能需求,公共空间建设和管理的成本也会相应增加。因而,城市公共空间格局的配置效率与分配公平需要优化组合,可持续的格局效率和公平需要必要的社会物质基础。在辩证统一体中,配置效率是空间公平实现的基础和保障,而不是城市空间追求的终极目标;公共空间公平是城市公平的子系统,空间公平是城市公共空间的价值核心,公平原则优先于效率和最大限度提高利益总量的福利原则。
1.3效率与公平视野下的城市公共空间格局分析框架
城市公共空间既要配置高效,同时也要满足公平分配的要求,实现配置效率与分配公平的高度统一,这是战略层面的公共空间布局需遵循的基本原则。以此为核心,衡量特定城市社会中公共空间的格局效率与公平状况,需要基于城市语境展开,并落实在对公共空间与城市语境诸要素的作用关系的考察。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可以从以下方向进行梳理,即城市公共空间格局与城市结构、道路交通、土地利用和人口分布的关联关系。城市结构层面,一方面,城市公共空间系统与它所依附的自然地理条件直接相关,两者间既相互制约又彼此依存的张力关系构成判定公共空间格局效率与公平的要素之一;另一方面,城市空间结构反映了城市的组织特征和用地规律,通过区位择优和梯度分布,公共空间能够便捷地为最多数人使用,因而,公共空间及其层级系统是否遵循既有城市空间结构是衡量公共空间格局合理性的重要标准。道路交通层面,公共空间格局与城市交通组织的关联性,主要体现在它与环境友好型交通方式—公共交通和慢行交通的联动关系上。运行良好的公共交通通常与有吸引力的步行环境相联系,增加乘客前往其步行距离内的公共空间的偶发行为几率,鼓励慢速交通方式的发生,对公共空间的使用具有重要扶持意义。同时,公共交通出行费用的低门槛给使用者个体提供了更多均等化享用公共空间的福利。土地利用层面,公共空间格局与城市用地性质和用地密度相互影响并紧密关联。在持续双向作用的进程中,公共空间格局与城市土地利用各因素通过相互干预实现整合效果。尤其是土地混合使用情况对公共生活具有显著影响,混合用途带来更多的社会交往机会、更好的城市活力与街道生活[6],还能够增加公交出行比例、产生双向平衡的交通流量[7],影响居民的区间出行意愿和出行强度。人口分布层面,人是反映公共空间的城市生活目的、赋予城市公共空间以意义的街区和地块的主要组成部分。城市公共空间格局应与人口分布的总趋势相互适配,以获得城市总体人口分布层面的适应性和持续发展动力。服务居民的能力是衡量一个城市人地关系是否和谐的参照,城市公共空间格局应给予不同的使用者个体以均等的可达权。
2苏黎世城市公共空间格局的配置效率
长期以来,欧洲城市公共空间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高度认可,构成欧洲城市意象中最不可或缺的部分。瑞士城市苏黎世近年来更是屡次位居世界最佳宜居城市之冠,其享誉世界的生活品质很大程度上源于这座城市拥有环境优雅、人们愿意驻足的公共空间系统。这些空间为何会对市民和游客产生如此强大的吸引力,下文以苏黎世公共空间为例,将感知层面的体验上升到理性分析,应用效率与公平视野下的城市公共空间格局分析框架挖掘其内在原因。苏黎世的城市空间格局体现为山、水、城的有机交融(图2),山体生态廊道与水系生态廊道共同作用,形成城市整体生态联系网络,成为调节生物气候的缓冲空间,地形的制约使城市腹地的指状发展成为必然。整个城市地势起伏较大,路网形态有机,肌理致密。过去150年间,苏黎世市的公共空间历经3个阶段的演进历程[8-9]。第一个阶段自19世纪后半叶始,此时城市公共空间表现出清晰的秩序和严格的等级。沿苏黎世湖的散步道和公园、公共建筑前的广场、宽阔的林荫大道构成公共领域的主要部分,服务于新兴的资产阶级。班霍夫大街、湖滨码头区是这一时期的代表。居住职能与工作场所的分离决定了第二阶段的公共空间设计。代表技术进步的机动车交通受到重视,出现了新的公共空间类型如交通性广场。第三个阶段始于1980年代,伴随着苏黎世从被动形成的金融中心走向开放且充满生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城市公共空间也得到复兴。这个阶段主要是对原有公共空间进行改造和重新设计,形成以文化和经济为主导的空间利用。公共空间的设计以需求、使用方式和风格的多样性为特征,城市公共场所的意义不断得到提升。2003年末,苏黎世城市经济和发展委员会促成了一项跨学科的苏黎世公共空间设计策略《城市空间2010》[10]。到2008年初,这个项目所制订的标准被苏黎世政府部门作为新方法引进并在所有市政当局中强制执行,推动了该市公共空间的持续良性发展。
2.1公共空间层级与城市空间结构高度契合
根据结构适配原理,公共空间若要尽可能发挥最大效用并服务于最大多数人,其布局就应与城市空间结构相契合,在城市核心地带形成更高等级的公共空间、更多样丰富的系统[11],这种分布模式能够显著提升公共空间格局的配置效率。苏黎世市的公共空间印象就是通过清晰的等级性和连续系统获得的,公共空间层级系统与城市空间结构高度契合(图3)。从主火车站附近的尖端公园始,经班霍夫大街及利马特河东岸的漫步道,途经林登霍夫广场和市政厅桥等,直到苏黎世湖畔优美的湖光山色(图3中范围A),这一系列公共空间的等级最高,与历史古城浓郁的人文气息及丰裕的河湖资源相得益彰,可谓苏黎世公共空间的菁华;该空间序列位处整个城市的核心。此外,围绕厄利孔火车站,体育场、展览馆、集市广场与相邻街道构成另一处区域层级公共空间,这里正是城市副中心厄利孔所在(图3中范围B)。城市级公共空间主要分布在城市主/副中心、利马特河沿岸、苏黎世湖远端以及城市主要干道沿线,完全契合整个城市以老城为核心的向心-放射型指状组织结构。片区级公共空间分布在各个邻里街区,满足居民日常所需。苏黎世市的公共空间等级梯度与由老城核心区、厄利孔副中心及河流湖泊自然地貌构成的城市空间结构之间建立起强大的依存关系,为最大限度发挥公共空间效率奠定了坚实的区位基础。
2.2公共空间网络与城市公共交通相互联动
成功的公共交通是与城市公共空间网络高度联动的系统。没有大运量公共交通的支持,人们到访公共空间的中、长距离出行频次将面临锐减,公共空间辐射范围和影响力大幅削弱。公共交通与有吸引力的步行环境的合理结合,既不需要占用过多停车场地,又带来大量客流,鼓励了公共空间中活动的发生。苏黎世市道路网为高密度均质型,公交站点密集,拥有世所公认的一流公交系统(图4)。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支路路网级配为0.3: 1: 1.9: 8.63)[12],形成比较合理的金字塔状路网等级结构,各级道路里程随等级降低而增加。自1973年全民公投确立“公共交通第一”的原则,该市连续10年间持续投入共2亿瑞郎(约合2亿美元)用于扩建和改善原有公交网络,目前公交站点300m服务半径的覆盖率达城市建成区的97.24%[12],平均候车时间不超过5min,工作日的公共交通服务线路达2400km/km2[7]。完善的公交系统、积极的步行环境、以及政策对公共交通的大力扶持和对小汽车的一系列限制使市民更乐于选择便捷的公共交通方式出行4)[13],为公共空间效率的发挥奠定了良好的公共交通基础。
2.3公共空间分布与用地混合程度
正向关联城市公共空间由一定功能、密度、价格的地块及其上的建筑布局所形塑,它们紧密关联并相互支配。适宜的土地混合利用不仅能促使不同性质的用地在经济和社会中相互扶持[14],而且能够通过影响城市居民的出行方式、出行距离、到访公共空间的便利程度,增加居民的区间出行强度,促使到访公共空间的人流数量倍增,促进公共空间活动发生的可能,实现良性互动。城市用地混合程度的定量计算,可通过度量既定区域内不同用地类型的空间聚类程度完成[15-17]。参照我国现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通过多种电子、文献和图纸资料的汇总、配准、校正和数据融合,结合详尽的实地调研,确定了苏黎世市的土地利用现状(图5)5)[12]。数据显示,苏黎世市的居住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份额最大,其次就是公共空间用地,共584.7hm2,占比11.46%。从图5中能够获得直观印象,公共空间周边色块面积小、品种多,反映出土地利用混合程度较高。下文引入香农(ClaudeElwoodShannon)提出的信息熵函数准确度量城市用地的混合程度,进而测度公共空间格局与用地混合程度的关系。
3苏黎世城市公共空间格局的分配公平
3.1公共空间布局与山体开放空间错位互补
在很多城市中,公共空间与山体开放空间的关系表现为边缘依托和渗透的模式。其优势在于,公共空间能够因借自然资源的景观塑造和生态美学价值,获得必要的活动支持;同时,城市中的自然山体景观特征也能得到维护和强化,利于形成城市特色;因此结合自然山体要素布局公共空间的策略成为设计通则。如南京结合鸡笼山建成鼓楼广场和凯瑟琳广场,结合九华山建成九华山公园,结合清凉山建成石头城公园和清凉山公园等,这些公共空间普遍规模较大、品质较好,在整个城市公共空间系统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图8)。与此不同,苏黎世的公共空间布局与山体开放空间的关系表现为错位互补模式。保护自然环境和景观环境位列瑞士国家空间规划方面的四大策略之一[19],作为城市重要疗养空间的自然山体在苏黎世享有极高的优先权,因而山体周围基本被“保护区”环绕,这些保护区一般用作牧场、公墓、家庭花园、运动场地、草地等非城市建设用地,成为山体与城市建设用地之间的缓冲地带。公共空间则被更多地布局在城市建设用地内远离自然山体空间的区域里(表1),使得无法在短时间内到达山体开放空间的人们获得更多的公共空间补偿,形成公共活动优势资源互补的空间布局。从城市尺度看,这更符合公平的逻辑。
3.2公共空间容量与城市圈层结构梯度适配
公共空间与城市用地密度分布的关系影响公共空间的使用及其评价。但平面维度的建筑密度和空间维度的容积率指标都不足以反映城市建设范围内的空间密度,本文引入1928年德国学者赫尼希提出的开放空间率,作为衡量城市空间宽敞度的方法,计算公式为既定区域内开放空间的总量除以该区域的总建筑面积6)[20]。开放空间率描述的是开放空间的承载压力,数值越小表示承载压力越大。本文以相应的“公共空间率”指标衡量城市公共空间的承载压力,等于既定区域内的公共空间总量与该区域内总建筑面积的比值。统计苏黎世的公共空间率如图9。PSR指标分析显示,苏黎世的公共空间容量与城市圈层结构表现出梯度适配特征:自市中心向外,苏黎世片区PSR的色块颜色大致呈加深趋势,表明公共空间承载压力圈层式递增。核心圈层的PSR为0.165,即每1m2的建筑面积对应于0.165m2的公共空间面积,相当于建筑物平均覆盖密度40%、平均层数5层的既定区域内公共空间用地比例达到33%,PSR值反映出苏黎世核心圈层的公共空间承载压力最小。城市外围地区的公共空间平均PSR值达到0.1左右,较大的公共空间承载压力由大量的自然开敞空间补足,体现了城市层面的均衡布局,公共空间容量与用地密度形成积极的共生关系。
3.3公共空间量级与城市人口分布相互协同
城市公共空间为人类交往的盛衰赋形,人是公共空间使用的主体。大量环境行为学调查证实,多数使用者愿意且会定期去公共空间的条件是,公共空间位处居住地或工作场所的3~5min步行距离内,因此公共空间的步行可达程度和量级应与人口分布的总趋势相协同,尽量使多数居民易于接近,保障公共空间使用公平。苏黎世大量中小规模的公共空间7)[21]构成严密的网络,就像有机体的毛细血管般,渗透到城市的各个邻里街区。从公共空间面积分布与数量的关系看(图10),单块面积在1000~3000m2的公共空间数量最多,占总量的1/4。面积在1000~5000m2之间规模不太大的公共空间数量占总量的44%。低于500m2和超过2万m2的公共空间较少。这些中小型公共空间形成整体性网络,相较于少数几个大型的集中空间散布在城市中,更能适应城市人口的基本需要。苏黎世市人均公共空间面积为15.80m2,各行政区之间的人均公共空间面积分布比较均匀,30个行政区中8)有22个的人均面积在13~29m2之间(图11);人均公共空间面积较小的行政区普遍有自然山体资源的补足,较好地平衡了人口的分配需求。
3.4地区公共空间与城市公共中心耦合互构
苏黎世公共空间系统与城市结构的密切关联不仅反映在公共空间等级体系分布上,更体现在与城市公共中心的耦合互构格局中。以步行距离为半径,苏黎世各片区形成覆盖全城的“服务枢纽”,这些地方聚集了较高密度的人口,土地利用更为混合,城市生活更加丰富,有着便捷的公共交通,形成具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地区公共中心(图12)。集聚效应、多样的服务组合、多目的出行及便捷联系的可能使得这些公共空间更具使用上的优势,因此成为象征城市形象的代表性公共空间与供社区使用的邻里空间之间最重要的中观层面的公共空间,在整个系统构成中具有结构性意义,支撑城市的良性运转。这些结合服务枢纽布局的公共空间在城市中分散布置,具有很好的步行可达性,公平地负担服务职能。同时,分散策略不等同于均布策略,枢纽公共空间在片区内部起到集聚作用。通过“服务枢纽”地区层面的集中布置结合城市层面的分散布局,公共空间格局在效率与公平之间达致平衡。通过对现状29个地区公共中心的进一步详尽考证,总结苏黎世公共中心的典型布局模式如图13所示:在整个地区较靠近地理中心的位置由公共空间结合公共交通和公共设施形成“服务枢纽”,服务于整个片区范围,最大服务半径600~1000m,成为片区的公共中心。服务枢纽通常围绕一个较大的中心广场布置;环绕服务枢纽周边间隔布置邻里级广场,最大服务半径150~200m。公共绿地布置在片区靠近外围较幽静处,服务半径400~600m。街区地块尺寸小而多样,以提供多种布局的可能性。主要街道和邻里间的街道联系了主次广场和绿地,建立起具有层级性和连续性的公共空间网络系统。
4结语
城市的发展不仅体现在经济上,更表现为环境宜居与社会和谐的高级需求。无论对城市整体还是局部而言,城市中起决定性意义的是公共空间格局而非总量。效率与公平视角为城市公共空间格局的机理揭示及其评价提供了基本立足点。公共空间格局效率和公平旨在为社会成员参与公共生活创造良好条件,社会成员对公共生活的参与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必然要求。公共空间供给要考虑对社会成员,尤其是弱势群体的普遍覆盖,以利社会和谐稳定,索亚(Edward Soja)不无远见地提出将空间公正作为未来城市的战略性发展政策[22];同时公共产品的生产要消耗公共资源,本着对公共资源负责的态度,也要兼顾效率问题。本文所建立的基于效率与公平视野的城市公共空间格局分析框架,突破既有研究囿于公共空间本体的局限,以城市为媒介进入公共空间格局与城市语境关系的探索,并从其关系模式角度揭示和评价公共空间格局的配置效率与分配公平,可用于客观认识一座城市公共空间资源分配现状,分析其薄弱环节并予以改进;判定、监测现行政策法规及规划设计方案的影响,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引导符合效率和公平原则的公共空间格局模式。苏黎世案例证实,公共空间格局通过与城市空间结构、公共交通、混合土地用途、用地密度和人口分布的充分契合,能够较好地实现高效率与高度公平之间的统一。与此相对,以该框架评价南京老城公共空间建设,其公共空间总体格局与城市结构、交通、用地及人口分布的关系亟待优化调整,主要表现在:公共空间主要在城市外围集中,城市级公共空间的离心布置态势与既有城市空间结构和公共行为活动的向心规律背离,不利于公共空间的日常使用和效率发挥;公共空间与公共交通站点之间的耦合关系不佳,滨水空间公交可达性不足,地铁站点周边的公共空间营建和战略整合尤应加强;公共空间与城市混合用地的关联程度弱,核心及中心圈层的公共空间承载压力过大;以大型公共空间为主体,中小规模公共空间不足,人均公共空间分布不均,城市内圈层负荷大等。因此,尽管南京老城与苏黎世公共空间的城市建设用地实际占比相差不大,分别为7.7%和10.8%[12],但在真实的城市体验中却会明显感受到南京公共空间的相对匮乏。城市公共空间的形塑是一个累积渐进的过程,大部分城市建设和由此形成的空间结构至少会存留数百年,关于城市公共空间格局的决策决定着未来的城市生活。我国当前的宜居城市建设工作,迫切需要将公共空间格局优化作为重要的公共政策,多元弹性控制、长期持续推进,以创造更加富于吸引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城市。
作者: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