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问题探讨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关于该村农业经济结构调整问题
农业结构调整是中央根据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实际情况做出的重要部署。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就是要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抓住农业新阶段农产品供求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有利时机,大力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把农业的发展切实转到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这是当前农村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与从前相比,白马村的农业经济结构有了一定的变化,农业和畜牧业之间的结构比例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在1997年之前,种植业虽然是该村的主要产业,但畜牧业也形成一定的规模。并且,一直保持增长状态,上世纪80年代,这个村的牲畜总数达到1万多头(只),户均牲畜拥有量80头(只),但1997年以后,牲畜总数有下降趋势,畜牧业经济越来越趋于萎缩。我们知道,在一般情况下,畜牧业的比较利益高于种植业,人们从事养殖业的积极性较高。那么白马村的畜牧业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呢?通过调查,笔者发现了以下的问题。
1.随着村庄人口增加,家庭小型化速度的加快,牲畜总量随之急剧增加,出现了严重的畜草矛盾,畜牧业发展的规模受到限制。改革开放初期,上世纪80年代该村户数为120户,90年展到140户,2000年以后迅速增加到180户。农户的数量越来越多,但草场为公共资源。因此,出现了“公地悲剧”效应,村庄牲畜总数急剧增加,致使草场压力加大,产草量下降,出现了严重的草荒问题,迫使农户不得不出售牛羊。一般情况下,天然草场的缺口,要用麦草来填补。但是,近10年来,该地区连年干旱,农业歉收,麦秆供量特别少,到其它农区购草不但增加成本,且由于草质硬,牲畜不喜啃食,从而加剧了草荒问题。
2.该村村民的非农业收入明显增加,使发展畜牧业的机会成本增大。近几年村民外出采挖虫草中得到的收入很多,好的一年(实际为1-2月)一家有3-5万元的收入,一般的有0.5-1万元,差的也有1-2千元。相比之下,畜牧业生产投入大,收益小,得不偿失。因此,村民热衷于找门路挖虫草或外出打工,无积极性经营畜牧业,很多农户变卖牛羊作为采挖、贩卖虫草的资本。
3.畜牧业科技力量薄弱,社会化服务程度低,牲畜疫病得不到及时控制和治疗,牲畜死亡率高。该村庄仅有2个畜牧兽医工作人员(不是专业人员),无草场技术人员,无其他服务设施,畜牧业生产基本处于原始粗放状态,1997年牲畜患痢疾病,牲畜死亡率高达30%。从种植业内部来看,也有一定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小麦种植面积增大,而青稞种植面积减少。以前由于气候、小麦品种等原因,小麦在白马村不容易成熟,因此,该村多年来主要种植青稞。随着气候的变暖和小麦新品种的引进,小麦种植面积逐步增大。据笔者调查,以前该村50%以上的耕地种植青稞,而现在,50%以上的耕地种植小麦。如某村民一家4口人,有5.6亩耕地,1997年以前种植青稞3亩,小麦1亩,油菜1亩、洋芋0.6亩,1997年以后种植小麦3.5亩、青稞1亩(主要用来做炒面)、油菜0.5亩、洋芋0.6亩。总观该村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的状况,无论有什么变化都是自发的行为,而不是政府行为。该村种植业目前仍处在自给自足的封闭状态,种植业调整与市场需求变化没有任何关系。结构调整的驱动力量主要是个人的生活需求变化和气候变化以及作物品种的引进。笔者想,就单纯的种植业来讲,该村受到的客观性制约因素较多,因此在结构调整方面,不能过多的责备当地政府。然而,也不能忽视或缺失当地政府在经济结构调整中的作用。从该村的情况看,在农业结构调整方面政府应该注意以下两个问题:第一,改善农业和畜牧业之间的关系,增强农业和畜牧业的互补效应,以推动两业共同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第二,转变农民的观念,以市场为导向,改变农业和畜牧业小而全的传统经营理念,突出区位优势、资源优势。
二、富余劳动力转移问题
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是指超过农业需要的劳动力向其它职业、产业和地区的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也是暂时性人口迁移。其主要特征是:他们的流动没有割断与土地的联系,只是劳动力与家人的分离,家庭的召唤力是其回归的主要力量;劳动力的流动是当事人及其家人所作的决策,与政府指令性计划无关;其文化教育水平一般比较低,所从事的职业及地位较不稳定,一般进入城市中的传统产业部门,如:餐饮、搬运、建筑、装修等服务行业;劳动力的回流具有周期性和不确定性。一方面,重要的传统节日是其回流的主要时间;另一方面,当劳动力所在的城市经济条件发生变化或形势不利时可随时回流。农业富余劳动力由农业转移到劳动边际生产率相对更高的非农业部门中就业,有利于充分利用劳动力资源、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获取经济信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的途径有两个:一是进入本地区的乡镇企业就地转移;二是进入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异地转移。与一般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相比,白马村的劳动力转移存在着一定的特殊性。一是白马村村民同时经营着种植业和畜牧业两个产业,需要的劳动力多。因此,限制了村民长时间的转移,村民只能进行季节性和短时间的转移;二是在白马村以及周边地区从古至今都经营农业,无任何工业经济。因此,白马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大部分只能是异地转移;三是白马村村民都是藏族,受语言、生产方式、生活习惯以及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的限制,难以适应更加广泛和异质性很强的地区。他们转移的目的地和领域只能选择在与自己同质性较多、又需要劳动力或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根据调查,白马村的劳动力转移情况如下:白马村平均一户一年中有2人外出,时间一般在4-6个月,只有个别人长年在外打工。从事的行业主要有:一是采集业,主要是采挖冬虫夏草等中药材。该村一年中有60%的劳力都投入到采集业中,其中,青年人要到本省的果洛、玉树、海北、海南等地和西藏的有些地区,其余人在本地高山区采挖。二是外出打工、经商。主要是到本省的西宁、果洛以及外省的内蒙等地区拉网围栏、买卖虫夏、修建民房、修路,这部分人比较少,约占村庄外出务工人员的20%。三是僧人外出念经。寺院中80%的僧人外出念经,近的到本省的刚察县、甘肃的天祝县等地区,与这些地方建有固定的联系,远的到内蒙、辽宁等地,僧人外出念经得到的布施收入不菲,特别是到内地为一些经商老板念经做法事收入相当可观,这些僧人不但改善了自己的生活,而且减轻了家人和村庄的负担,寺院建设也得到了改善,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把布施得到的一部分钱贴补家用,为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者。从白马村转移富余劳动力中我们可以看出:
1.劳动力转移领域狭窄并且缺乏可持续性。据笔者了解这也是同一地区的普遍现象,白马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领域和收入主要来自于采集业,随着国家生态保护力度的加大,许多资源特别是冬虫夏草将会被禁止采挖,这样白马村村民的收入和季节性富余劳动力的转移面临严重的挑战。
2.劳动力转移缺乏政府引导和组织,带有很大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由于没有政府引导和保护,群众转移的收入不稳定,甚至经济损失很严重。这两年白马村村民到牧区挖冬虫夏草、打工,由于信息不灵、被人欺骗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屡屡发生。根据笔者的看法,第一,像白马村这样的地区,应该从自己的资源和区位优势出发,对外联合,培育新的产业,实现就地转移为重。第二,从长远着眼,应该加强农民技能培训,特别是对25岁以下40岁以上的文盲劳动力开展实实在在的扫盲教育活动,提高农民文化水平,逐步开拓更加广泛的转移领域。
三、关于新农村建设问题
新农村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和部署,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了工作力度。近几年来,我国农民收入继续增加,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步伐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可以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局良好。笔者在白马村的调查中发现,新农村建设在该村已经开始启动。一是对村庄建设进行了规划。村民对新房建设抱有很大希望;二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农民的参合积极性高,重新修建了乡卫生院,加强了医疗力量。三是两免一补政策得到落实,重建了乡中心小学,充实了师资力量;四是修建了村委会办公室、党员活动室。
白马村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经济发展无起色。我们知道,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中根本和基础是生产发展问题。白马村在生产发展方面,没有规划,没有产业,基本停留在已有水平,看不到任何生产发展方面的起色和新气象。至于社会发展也仅仅落实政策而已,没有属于本地的创新和发展。
2.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模糊,理解不准确。在调查中发现,乡干部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与中央的精神和要求基本一致,思路比较清晰。但是,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却五花八门,有的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相差甚远。在调查中,有的村民说:新农村建设就是国家为农民建新房子。有的村民说:新农村建设就是建塑料温棚。有的村民说:新农村建设就是修路等等。但是认识相对集中的就是建统一的整齐划一的新房子,并且许多农民说他们外出时,曾经看到过这种现象,新村庄部分在建或待建的房子已停工,外来匠人已全部撤走,有的农民表示担心能否住上新居。
建议:
1.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农村牧区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水平,正确理解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和目标,彻底改变农民现在的观望状态和等待状态,发挥他们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使他们真正成为建设新农村的主体。在这个过程当中,尤其要树立以生产发展为基础、为根本的思想,让群众在新农村建设当中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产发展和谋划生产发展方面。乡政府也要把主要精力投放到帮助农民生产,治穷致富上。另外,对于新农村建设的其它要求,也要统筹兼顾,不能忽视。
2.新农村建设当中,当然也包括新村建设,但绝对不是单一的拆旧房建新房,更不是建整齐划一的新房,田园式的建筑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义。在白马村,有一批清朝年间修建的民居,这些房子上下两层、木质结构、风格独特,应该列为青海省物质文化遗产。但是令笔者担心的是,这些会不会在新村建设当中,使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珍贵建筑文化遭到破坏。该村以及同类地区,一定要在新村建设当中保护这一批古物。同时要说服群众要正确看待新村建设。
3.从白马村以及整个该地区其他村的情况看,还要继续加强和重视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白马村的上学难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该村孩子小学毕业后要到七八十公里之外的县城去上学,增加了上学的成本,加重了老百姓的经济负担,群众意见很大。另外,乡医院的建筑虽然得到了改善,但是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的力量仍然十分薄弱,缺医少药问题比较严重,远远满足不了老百姓的需要,群众的意见也很大。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这些问题并得到妥善解决。总之,这次对白马村的调研使笔者对当前青海农村,特别是与白马村同类地区的农村有了一个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对农村经济政策在农村中的贯彻落实和适应性问题也有了更多的了解。笔者认为,农村经济政策在农村中的贯彻落实和适应性问题,是一个各级政府应该经常调研,必须了解掌握的重要问题,应该给予重视和关注。另外,从目前的情况看,政府比较重视城郊农业、平原农业、河谷农业,但对边远山区农业关注不够。虽然,这样做也有一定的根据和原因。但是,青海毕竟存在着大量的山区农业和人口。因此,在建设和谐农村的过程中应给山区农业提供更多的帮助。笔者建议,在当前城郊农业、平原农业、河谷农业有了较大发展的情况下,能否把边远山区农业的发展问题作为一个专题加以研究和解决。
作者:鲁临琴单位:中共青海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