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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国内税收体制国际竞争力的强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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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国内税收体制国际竞争力的强化

1我国税收制度的演变过程

1950~1978年之前的税制改革,是在我国政府摸索社会主义道路的基础上进行的,是伴随着国内的政治斗争和经济制度变化而演变的,不涉及专门对外的税制改革。而改革开放之后,新的经济运作和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促使了我国税收制度的新变革。全面健全涉外税制的时期是1978年到1994年。过于简化的税制结构无法适应改革开放后各种国外商品和技术的涌入格局,对哪些进口商品征税、设定多高税率,外国投资者在国内办厂所得税交多少、外商在国内的个人收入是否应交税,这些都是问题。没有较为全面、详细的税收法律,不仅仅无法增加政府的收入,也无法让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安心投资。1981年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这标志着我国的涉外税收制度初步建立。

涉外税收制度的建立,有效地加速了改革开放的进程。由于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外国投资者纷纷进入国内市场,尤其是重工行业(比如汽车行业),发展更是如火如荼。但面对大型国营企业的垄断地位,国外企业仍然望而却步。无竞争的经济环境必然导致国营企业的生产效率低下,对提高整体国民经济不利。中央政府在1983年先后进行了两次“利改税”“。利改税”也就是说从原本国营企业向国家上交利润的方式改为向国家缴纳税收。第一次“利改税”主要目标是利用税收政策将国家与企业剥离开来。第二次“利改税”是对工商税制全面的改革。通过两次“利改税”,一方面使得国家税收与国企利润分离,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性,另一方面削弱了国营企业的垄断性质,增强了行业内部竞争,从而使得大量外国企业进入本来无法进入的市场领域。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更是有利于外商直接投资,大大提高了我国税收制度的国际竞争力

2税收制度国际竞争力提升的实证检验

从我国税制的演变过程看,似乎可以发现,由于我国税收制度的完善和涉外优惠税收建立,促使了大量国际资源进入国内市场,大大刺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上的论述是定性的判断,接下来本文用具体数据和模型进行检验分析,从定量角度较为准确地验证这一关系。

2.1变量和数据

对于税收制度国际竞争力的表现,一般没有比较直接和明显的刻画方式。本文认为我国税收制度国际竞争力提升,主要表现为我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和其他投资数额的提高,也就是FDI值上升。而我国税收制度的演变和改革,必然带来了税收收入的增加,所以税收收入是一个比较好的反映税制演变的变量。另外,进出口总额的变化则可以反映我国对外贸易的情况,但在实证模型中不是直接利用进出口总额进行回归,而是除以每年的GDP,从而反映的是我国对外开放程度。因为数据受到消费物价指数的影响,所以对除了开放程度之外的所有数据进行CPI剔除,得到实际值。表1显示,从2000年以来,我国的外商直接投资(FDI)基本上年增长,只有2002年到2003年,略有下降。加上外商其他投资后,外商所有投资每年上升,但并不是每年都在上升,1998年、1999年是略有下降,表上并没有显示。再看进出口总量和税收收入,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7.9%,19.1%。外商所有投资(包括FDI)、进出口总量和税收收入三者的相关性较高,所以笔者猜测存在某种长期关系。

2.2回归过程和解释

根据上述描述,本文将回归方程设定为:其中,FDI为外商直接投资额;T为税收收入;OPEN为开放程度,用进出口总额除以GDP得出,它反映了我国对外贸易情况。FDI和T的数据采用自然对数形式,主要为了减少数据波动,而OPEN是一个比例数,所以不进行对数化。数据为1985~2011年的年度数据。首先进行变量的平稳性检验,非平稳的数据直接拿来回归会导致伪回归。本文采用比较常用的ADF检验法进行。从检验的结果看,三个变量的水平值和一阶差分都是非平稳的,P值都很大,在5%的情况下不显著;进行二阶差分后,ADF值变得平稳,说明这三个序列是二阶单整序列I(2)。在同阶单整的前提下,数据可以直接进行协整检验。

因为同阶单整,所以协整方程即为上述回归方程。检验变量之间是否存在协整关系,通常是两种方法,一种是E-G两步法,另一种是Johansen协整检验。前者较为普遍和简单,但操作繁琐;后者操作简单,一般是用在VAR模型中的检验方法。本文采用E-G两步法进行协整检验。首先将协整方程进行OLS回归,提取残差项,用ADF单位检验法检验残差项是否为平稳,如果平稳,则表明该协整方程的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如果是非平稳的,则它们之间不存在长期关系。检验的结果较好,残差项为平稳序列,所以外商直接投资和税收收入、开放程度存在长期关系。

下一步进行格兰杰因果检验(GrangerCausalityTests)。虽然已经得知FDI与各自变量之间存在长期关系,但是还不清楚是哪一方的变化导致了另一方的变化,因果关系不明。利用格兰杰因果检验,可以直接探查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检验结果是lnFDI与lnT在滞后5期的情况下互为对方的格兰杰原因,而lnFDI与OPEN的检验始终不显著。既然检验出了存在因果关系,则回归结果就存在一定意义。回归结果的表达式如下:税收收入变量显著不为零,t值为5.1,开放程度显著,t值为0.3。再看系数,税收的对数变大一个单位,外商直接投资的对数就变大0.927个单位,并且两者互为格兰杰原因,这说明两个变量之间存在着互相带动的关系,也证明了我国税收收入的提高促使了FDI值的提升。

3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述计量检验发现,税收收入的提高使得FDI值提高。这个结果证明了本文的一个猜想,我国税收制度的提升伴随着税收收入增长,税收制度的国际竞争力提升则伴随着我国FDI值的增大。所以,从中国1985~2011年的数据来看,在对外开放的环境下,我国税收制度国际竞争力的确得到了提升。但是,随着世界经济格局的变化,我国的经济运作系统也在发生演变,特别是后经济危机时期,我国原有的优势产业,依靠高能耗、高劳动力的发展模式已经很难再适应全球经济发展的趋势。长期的对外优惠税制,也会对国内产业带来不利影响,比如本国汽车工业。优质的汽车基本上都是中外合资企业生产,原汁原味的国内汽车的市场占有率不高。

针对调整涉外税收优惠,提升新时期下我国税收制度的国际竞争力,本文提出两点建议:对外,逐步减少高能耗、高污染的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多设置高技术、高附加值外商企业的税收优惠,提高税收国际竞争力,以吸引国外先进技术和人才进入国内市场。对内,调整外商企业所得税,使得国内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趋于相同,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发展优质产业。这在提升我国税收国际竞争力的同时,也大力支持本国企业的发展。

作者:李苏桓杨凌单位:昆明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