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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财政支农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支农结构不合理、效益不高、财政支农与财政体制的冲突等。针对这些问题,财政监督工作重点应放在财权治理的制度建设和完善方面,跟着资金走,围着主体转。
根据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的特点及新变化,财政监督工作的要点应该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财政转移支付的监督。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是从体制上进行财政支农的重要形式。财政监督工作要突出关注转移支付制度的设计是否科学,是否公平、公正、公开,转移支付是否落实到位,专项性转移支付与一般性转移支付是否按规定合理使用。
二是对财政支农程序的监督。以往一些政府部门制定的管理制度宽泛而粗疏,不够注重程序性和技术性控制,最终使得一些规章制度成为一纸空文。制度的技术性和技术性制度的高度相关是财政管理工作一个最为突出的特点。财政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善于制定控制性规则的优势,帮助地方财政及相关的条块部门完善机制体制,通过分而治之的程序化处理,形成有效的内外控制机制。比如,对中央下达的粮食补贴专项资金,湖北省实行的粮食补贴一册通的办法,并且实行网上公示,这就有效杜绝了截留挪用,增加了透明度,也有利于社会监督。
三是对新农村建设新增支农项目的监督。近年来,与农民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支农项目不断增多,包括阳光培训工程,乡村道路、改水改厕等基础设施建设,义务教育,农资、粮食补贴,农村合作医疗,农村社会保障等方面。这些支农项目都具有专项的性质,财政监督要重点监控是否有虚假瞒报和截留挪用的现象发生,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四是对新农村建设的绩效进行监督。一些地方借新农村建设搞“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既浪费了资金,又败坏了政府的形象,危害极大。财政监督部门要大胆揭露和查处这类行为。同时,要特别关注在农村公共产品的硬件支出方面是否达到了质量标准,是否有公开的竞标程序。为此,财政监督工作需要从项目论证到预决算实行全程监督,提高新农村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
庞大的资金投入,不能没有财政监督。财政资金经过多级政府的链条穿行而下,在监管上存在难度。因此,在新农村建设中,财政监督工作责任重大。财政监督部门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新农村建设的始终,用好新农村建设的公共资金,实现新农村建设资金效益的最大化。
作者:闻新国吕爱萍单位:湖北省鄂州市委党校、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财金局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