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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精英社会流动的内在机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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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精英社会流动的内在机制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杂志》2014年第三期

一、政治机制:乡村控制的松动与乡村治理的精英容纳力不足

乡村精英群体的重构与流动并不存在明显的时间上的先后,重构与流动的过程是混合在一起的。改革开放引发了中国整个乡村社会结构的变化,其典型的变化是在乡村生产经营模式的变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国家政治权力从乡村逐渐回收,乡村被赋予更多的自主权。在国家对乡村社会控制松动的背景下,出现了一个相对自由的“行动空间”。对这一过程,郑杭生教授有过经典的描述:“当前中国正处在两个转变之中:一是从农业的、乡村的、封闭半封闭的传统型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社会的转变,这是社会结构的转型;二是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这是经济体制的转轨。”⑥具体而言,这种宏观社会结构的变化,最终转化为乡村精英社会流动的机制,这一机制由政治控制的松动、乡村政治的转型与政治利益诉求变化三个层面所构成。首先,乡村政治管理体制变革,为乡村精英的社会流动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能性。在这一时期,国家对农村行政权力和组织的控制逐渐弱化,把其原有的控制权逐渐转让给乡村自身,同时逐渐搭建起充分发挥农民能力的公平竞争平台。这种乡村自主性的获得,使得乡村精英群体有了自我行动的政治基础,有了凭借自我能力去更广阔市场领域竞争的制度保障,为其流动提供了合法依据。另外,国家对农民身份控制的逐渐弱化———以户籍限制为中心的改革,⑦也成为乡村精英流动的巨大推动力。20世纪80年代以来户籍制度的松动,即城市对农村户籍的有限容纳,为乡村优势人才进入城市并在城市寻找自己的发展空间破除了基本障碍。改革开放后形成了大规模的“民工潮”———其中的主力军是乡村的优势劳动力,当然包括乡村精英群体,而非多年来学术界一直指称的“剩余劳动力流动”。这一大规模的农民流动对严格的户籍制度造成再度冲击,中央和地方不得不对户籍制度作出一系列的调整,由限制逐渐变得宽松,很多地方实行“绿卡户籍制”,一些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还普遍实行了“蓝印户口”,以吸引人才和资金。⑧由于户籍制度的松动,原来严格的地域限制也逐渐弱化,乡村精英可以自主决定自我发展的地域、领域与产业。科瑟指出:“如若统治者精英或非统治者精英试图拒绝来自公众的更新更具才华的成分输入,如果精英的流通被阻塞,那么,就会破坏社会均衡,就会使社会秩序紊乱。”

⑨这一问题也正是中国改革开放进展中所着力解决的,乡村精英群体便是在这一大的政治背景之下开始了在城乡之间的流动。其次,城市与乡村的二元政治结构也是推动乡村精英流动的重要政治力量。城市的政治优势及其公共产品提供机制与水平,是改革开放之后的乡村仍然无法与之相比的。在城市的政治体系中,以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以公共服务为目的的政府政策安排与政府行为异常明显。无论是有关城市的公共政策、城市管理制度以及城市服务的公共财政支出,还是城市管理与服务的人员配备,都远远优于农村。有很多政府职能在城市是重要职能,比如垃圾处理、城市管理执法、社区服务等,在乡村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弱化和虚化。从城市与农村公民的政治参与途径、意识、手段等层面,城乡也明显表现出一种二元性特征。徐勇教授认为,中国文明史一直是伴随着城市与乡村分离、对立过程进行的,而且具有鲜明的独特性,政治社会状况的城乡差别和不平衡尤为突出。这种不平衡性正是一个国家政治发展的重要特点,并制约着整个社会的发展进程。⑩应当明确,城乡经济发展的二元化所依托的是农业与工业二者的差异,而政治二元化特征的存在,无疑使城乡同一的公共权力运行呈现出二元化,成为诸多农村问题的症结所在,“只有深入到作为中国政治舞台基础的城市和乡村政治内部机器相互间的二元结构,才能科学地解释发生在中国政治舞台上扑朔迷离的景观”。同样,这种城乡政治的二元化,使得乡村精英群体整体上趋向于具有绝对政治优势的城市,这符合精英群体本身能力卓越的本质。第三,乡村自治制度的不完善与精英吸纳力不足,从客观上造成了乡村精英的流失。村民自治是我国推进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举措,在村民自治制度中,选举是最基础、最重要的一环。但从村民自治制度来分析,关于选举的相关制度并不完善,同时存在着制度与现实脱节的现象,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由法律制度不健全导致的贿选现象严重,发达地区、中等发达地区、不发达地区各占25.8%、36.9%、37.3%,瑏瑢村民选举成为权钱交易的舞台。与贿选并存的是上级指派村干部取代村民直选,乡镇政权向乡村延伸,控制村委会换届选举。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乡村精英的参政热情,在很多地区甚至出现政治冷漠。并且,在村民选举过程与结果的具体落实等层面,也缺乏有效的可操作性规定,有些规定仅仅是原则性的。此外,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从其设置的目的来看是为了管理农村公共事务,但是我国大多数村委会的职能倾向于乡镇政府职能在村的延伸,村委会在不同程度上成了乡镇政府在村的执行机构,村委会成了乡镇政府的代言人,而非代表村民,村委会的角色出现了错位。

这种角色错位使农民失去了参政热情,积极性降低。尤其是在现有的村民自治框架中,乡村精英的政治参与与政治利益诉求得不到满足,政治参与热情和乡村政治现实的落差,使乡村精英们产生了挫折感和挫败感。一方面,国家在全国范围内的乡村自治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使得乡村精英群体在开始阶段的政治参与期望值不断高涨,当然,这种热情也经历了由感性到理性的一个转变过程。正如有研究者指出的:“80年代以前,农民对政治社会的认同,主要建立在新社会使农民翻身解放的直观体验和对解放自己的领袖的深爱和无限敬仰的感情上。80年代以来,农民开始运用理性认识选择其政治态度。”另一方面,我国乡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存在的选举落实不力、乡镇政权干涉干部选任等问题,使乡村精英的现实需求得不到满足,产生了政治参与的挫折感,加之每次选举出来的村委会成员也并未给村民带来多少可以量化的实际利益,因而普通村民对村委会选举自然就有了一种不自觉的心理抵触,这些村民对村庄内的政治事务越来越冷漠。瑏瑥在乡村自治制度不完善与乡村治理的精英容纳力低下的双重因素影响下,乡村精英的政权参与机会与政治参与效果与普通村民无异,因此,他们必然凭借其掌握的知识、技术等优势离开乡村,涌入城市,以追求自身利益的实现和价值的满足。在这一过程中,乡村精英对于政治利益的追求仍可以实现,他们可以在乡村选举或其他乡村治理事务的讨论中返乡参与。由此可见,乡村精英的外流并未削弱其基本的有限政治影响,这与离开乡村涌入城市寻找自我利益并不矛盾。因此,现有的乡村政治体系为乡村精英的社会流动提供了可能性和现实性。

二、经济机制:利益导向与城乡经济二元结构的影响

在乡村精英流失的诸种机制中,经济利益的导向是最为核心的力量。改革开放过程中乡村最大的变化是农业生产与经营方式的变化,市场经济的推动与农村改变自身落后的迫切意愿相呼应,使得经济力量成为影响当前中国农村发展的最重要力量。当然,经济力量对乡村社会的重塑并非是单一维度的,社会结构、价值观念与农民群体本身,都受到了市场经济力量的冲击,乡村精英的社会流动正是乡村精英对市场力量的回应与反应。具体而言,市场经济发展所塑造的城市与乡村之间不同程度的发展是乡村精英社会流动的整体经济框架;现代农业产业的劳动力容纳力与农业现实收益低是乡村精英社会流动的现实动力;农业机械化与土地流转的集约化是乡村精英社会流动的推动力量。改革开放后,作为理性经济人的精英们自然会去努力寻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这是改革开放后的诸种经济因素能够推动精英群体社会流动的最基本的动力,这种动力多年来曾经被乡村公社与集体经济体系所禁锢与压制,在此时得到了极大程度的宣泄和释放。精英群体向能够使自己经济利益最大化的领域、区域与行业转移,就成为乡村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必然。而改革开放后,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所伴随的是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经济发展呈现出巨大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当然,城乡二元体制所导致的城乡差别并非改革开放之后才出现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最大的一次分工,就是城市和乡村的分离。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过渡、地方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全部文明的历史并一直延续到现在。”

但是,改革开放后的城乡二元结构呈现出新的发展特征,突出地表现为宏观上框定城乡二元结构的政治体制已经逐渐得以消除,城乡各自发展的独立、平等的主体地位得到了确认,二者也因此获得了应然层面自我发展的空间。但在现实中,城乡两个区域以及两个区域中所容纳的产业发展却产生了多元化、多维度的经济、政治与社会发展程度的差距———这比原来政治城乡二元结构之下的差距还要大。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使得农村土地附加值过低,无论依托于土地的农业生产方式如何变革,在现有的生产环境与要求约束之下,土地能够带给农民的收益空间是有限的,这种收益增长的有限性与乡村精英群体能力之间不能形成有效的互动。一般来说,土地附加值是一种对土地原有价值的超越,这种超越凭借生产方式变革、新技术的实现与劳动效率的提高得以实现,当农村基本的生产活力被激发之后,土地附加值增加的实现区间基本是固定化的。这种农业土地附加值过低的现实是产业发展缺乏基本动力的根源所在。其中,对于农民群体最直接的影响在于同样的劳动付出,在不同产业之间会获得不同的收益,农民群体对农业的摆脱就成了一种必然选择。在这种必然选择过程中,城市中第二、三产业的大量劳动力需要首先吸引了具有竞争能力的优势劳动力群体———这其中包括乡村精英群体。有数据显示,虽然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却在持续扩大。“城镇居民收入大约是农村居民收入的1.8—3.4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自1985年达到历史最低点1.86∶1后呈逐渐扩大趋势,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幅度,2002—2010年连续9年城乡人均收入比均保持在3∶1之上。”瑏瑧2002—2009年城乡居民的收入具体数据见图1。在2006年,有学者通过研究发现,在农村内部,一个农民外出获得的平均收入至少相当于八个依然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的纯收入。瑏瑨城乡收入差距是乡村精英社会流动的一个重要驱动力,当今社会精英群体对自我能力与人生价值都有了清晰而明确的认知,这使得农民尤其是乡村精英在面对城乡收入的巨大差距时,选择从乡村到城市寻求自我的发展空间,实现自身利益与价值的最大化。

三、文化心理机制:城市迷思的强化与乡土情结的弱化

乡村精英流动也有着深刻的文化心理原因。在当前社会价值体系中,人们对城市—乡村、农业—其他产业、农民—城市居民的认知,都有着浓厚的价值判断色彩,农村代表着落后,城市代表着进步,“跳出农门”成为几代农村人共同的梦想。所以,在基本政治架构与利益导向因素之外,“面子、政治理想以及生活习惯等因素都影响着人们的选择”瑏瑩。所以,我们可以从农民传统观念对乡村与城市的认知和判断、农民对乡村的情感依附与“乡土情结”的弱化这两个方面来加以分析,以深入把握当前乡村精英社会流动的文化心理机制。

一方面,当前社会存在着“城市迷思”心理,这种由历史与现实共同塑造的对城乡根深蒂固的认识在短时期内难以改变。无论城市居民还是农民自身,往往把农村看成一个低度发展、文明程度不高、生活方式落后的区域———农村生产生活与农民身份成为中国人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底线选择,是一种无法选择之后的被动选择。当然,这种心理的产生有着深刻的历史背景。从工业革命开始,城市的发展与产业发展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城市和乡村的对峙与区域产业分布的差异成为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城市代表着最新科技与高度发达的生产力水平,这应当是一种现实状态给人们带来的观感。在传统中国,城乡二元结构所体现出的主要特征是生产与生活方式的差异性,并未有十分明确的先进与落后之分。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依托农业生产的乡村往往表现得比城市更富庶与更有生存资料的保障,城市贫民往往处于比传统农民更悲惨的境地。近代以来,战乱与自然灾害打破了中国乡村的封闭性,乡村中受到新文化教育的精英们开始走出乡村,去城市寻求自己的发展,但乡村中仍然存在着一个以农村地主与乡绅为主体的精英群体,此时驻守乡村生活并非是乡村精英们迫不得已的选择,而是一种基于自我价值判断的理性选择。

建国后,逐渐建立起来的制度再次用政治权力框定了城市和乡村各自的存在体制。虽然在形式上两个区域都建立起了完整的行政性生产组织———农村的大队与城市的单位,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均由国家计划下达,很难评估二者经济发达程度的高低,甚至从某些方面看,有些富庶农村的农民生活比城市限额供应体系下的生活要宽裕得多。但是,这种体制却通过赋予城市及其居民以诸多方面的特权,加深了人们对农村的贬值与对城市的青睐———城市对于农民而言,是一种难以企及的梦想,它代表着一种优越身份与理想栖居之地。尤其是户籍制度对于农民的种种限制,以及基于其上的种种城市特权,更加重了农民跳出农门的心理。当中国市场经济建设的历史时期到来时,城市借助于对现代科技、现代市场及资本优势,率先取得了经济发展的巨大优势。而农村生产要素向现代市场经济生产要素的转变过程要复杂得多,尤其是土地作为核心生产要素,融入市场经济程度不高,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而改革开放后城市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巨大差异,更加重了自计划经济时期起便深深扎根于人们心中的“城市迷思”的文化心理定式———这种心理定式恰恰与美国学者汤普逊对城市的描述有相似之处,“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瑐瑠。另一方面,农民“乡土情结”弱化,为其向其他地区和产业转移奠定了心理基础。在中国传统社会的发展中,土地一直被看作整个社会的命脉,“安土重迁”是中国人固有的思维观念。乡土社会不但人口流动很小,土地也很少变动。正是传统乡村社会的封闭性与乡村经济的小农化,使得农民对土地产生心理上的依赖性与依附性,这种人身对土地的依赖与依附最终逐渐形成了农民们故土难离的“乡土情结”。这种“乡土情结”的弱化是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新思维、新观念的涌入二者合力的结果,市场经济解放了农民对乡村土地的人身依附,进而也消解了农民对土地心理依附的基础。因此,我们应该清晰地认识到,除推动乡村人群向城市流动的“城市迷思”情结之外,改革开放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现实弱化了农民群体的“乡土情结”,与“城市迷思”相对应的是人们对乡村的拒斥心理,把乡村视为落后、不发达、非现代化、迂腐等的诞生地。

这种农民“乡土情结”的弱化与“城市迷思”的强化二力合一,最终形成推动乡村精英社会流动的文化心理机制。凭借经验观察与理性分析可以发现,中国乡村面临着空心化、劳动力老龄化与人口老龄化等诸多层面的社会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学术界应该对简单化的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理论与实践进行充分的检讨,明确乡村优势劳动力与乡村精英群体流失的社会现实。通过本文对乡村精英流动内在机制的分析可以发现,政治、经济与文化三个层面均存在着乡村精英社会流动的内在推动力,每个层面的推动力都有逻辑上的必然性。我们知道,只有留住现有乡村精英,并吸引乡村精英回流,重构乡村精英群体,才能更好地建设农村,促进中国农村的长足稳定发展。论者以为,欲重构乡村合理的阶层结构与乡村主体的建设能力,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首先,在政治层面必须以制度体系建设为基点扩大乡村治理机制中的精英容纳力,避免乡村自治中的小群体垄断,再造乡村精英的政治价值实现空间;其次,推动农村劳动力的理性转移,加快城市社会承担农村养老、农村教育的进程,并提高农业生产中的劳动力附加值,使之达到各产业平均的劳动力价值;最后,在逐渐消除城乡政治经济二元差异、为农村提供与城市均等的主要公共产品———道路、用水、住房、教育等的基础上,利用乡村生态优势,再造农民的乡村认知,培育热爱乡村、保护乡村、驻守乡村的新时代的“乡土情结”。

作者:张英魁曲翠洁单位: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