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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贸易逆差结构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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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贸易逆差结构研究

《财经科学杂志》2015年第十期

一、引言

我国农产品贸易逆差自2004年出现。入世后我国农产品进口以年均22.7%的速度增加,远远高于出口年均12.6%的增速,导致2004年首次出现46.6亿美元的逆差并持续,虽然2014年稍有回落,但仍达505.8亿美元,逆差额增加了近十倍。针对我国的农产品贸易逆差,众多学者进行了相关研究,集中于逆差出现的原因、格局、变动趋势以及对我国农业和农民的影响。程国强根据我国农产品供需结构和农业资源禀赋特征,认为我国农产品贸易将呈大进大出趋势,贸易逆差会成为常态,进而影响国际收支平衡。[1]李岳云从需求、商品构成和竞争力三方面讨论了农产品进口,认为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是由于出口受阻、进口需求增加、入世和汇率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并且统计了农产品贸易的产品格局和地区格局,认为存在着不均衡贸易,由于资源禀赋和农产品供需结构的原因,逆差必将继续成为常态。肖黎分析了农产品贸易逆差的进口影响因素,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对其进行实证检验,按影响程度大小依次为农产品国内供给、农产品国内需求、农产品进口关税、农产品劳动力成本、农产品进口价格、人民币汇率和农业投资影响进口。[3]马超从虚拟水的角度,蓝晓河从虚拟耕地的角度,通过计算证明了在国内水土资源制约的情况下,进口农产品是在充分利用世界资源满足国内日益增长的农产品需求。在更大范围利用国际市场的同时,不少学者存在担忧。倪洪兴认为,在利用国际市场时,进口产品过度挤占国内市场,导致农产品价格受到抑制,并进一步影响农民收益。[6]朱晶认为,入世后我国农产品贸易引致的农业就业效应呈现出更明显的就业“净替代”变化,劳动密集型农产品顺差引起的就业增加无法抵消土地密集型农产品逆差引起的就业减少,即入世后导致了农业就业的减少。

众多学者的研究偏重于担心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影响,但是伴随农产品逆差出现的进口种类的增加未纳入当前研究范围。根据新新贸易理论,贸易种类对一国的进出口有很大影响。Kmgrnan认为消费者有多样化偏好,%Feenstra和BrodaandWein-sten研究表明进口种类的增加可以提高一国消费者的福利,[9][1G]耿献辉研究表明出口种类的增加可以改善一国的农产品贸易条件。[11]贸易种类的不同情况对国内消费者和生产者意味着不同的福利影响,我国的农产品贸易逆差是否同样伴随着贸易种类的逆差。如果存在贸易种类逆差,我国国内农产品需求方可以获得更多的贸易种类从而可以获得更高的福利。以往没有文献关注我国农产品种类的贸易差额情况,HummelsandKlneow(简称HK)提出的三兀分析方法,[12]为分析我国农产品贸易伴随的种类变化提供了技术支持,将hs6位码基础上的国家贸易数据分解为扩张边际(ExtensiveMargin)和集约边际(IntensiveMargin),扩张边际表7K—国出口种类的变化,集约边际表示一国原有出口种类出口额的变化,然后又将集约边际分解为数量变化和价格变化,种类、数量、价格的变化共同构成了出口总额的变化。施炳展将三元分解方法进一步应用到分析贸易失衡方面。

二、研究方法及数据来源

(一)三元分解框架HK将一国出口分解为扩张边际、数量边际和价格边际。基本公式为:出口份额=扩张边际x集约边际=扩张边际x数量边际x价格边际施炳展利用HK的方法,进一步扩展到分析贸易失衡方面。计算的思路是:首先以HS6位码为基础,计算出HS4位码的三元分解;然后计算出HS2位码的分解,并以此为基础计算出中国同各贸易伙伴的分解额;最后加总求得中国农产品贸易总体三元分解值。施炳展的方法进一步发展了三元边际分析方法的使用范围,对农产品贸易差额提供了新的分析视角,但仍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将HS6位码进出口不存在的产品直接删除后计算出HS4位码层次的数据后,对HS4位码数据进行加权时,将HS4位码删除会引起对应产品的贸易数据数额偏小,从而导致比重出现偏差。本文的计算方法在上述方面予以了弥补和改进,在计算出HS4位码的三元分解基础上,按照不同产品在进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不同,对其进行加权处理,充分考虑到了HS4位码进出口均有而无对应的三元分解值时的情况。

(二)农产品范围和分类及数据来源农产品范围借鉴农业部资料,界定为《WTO农产品协议》的农产品范围加上水产品,包括:协调制度HS协调制度第1章至第24章,以及其他一些小类项的产品,如棉麻类等。农产品分类方式借鉴农业部的方式,并做微小调整,将农产品分为17大类:粮食(包含薯类)及制品、棉麻丝、油籽、植物油、糖料及糖类、饮品类、蔬菜、水果坚果、花卉、饼粕、干豆(不含大豆)、水产品、畜产品、调味香料、精油、药材、其他农产品。资源利用口径分为土地密集型农产品(谷物、油籽、棉花、植物油)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和饮品等)。农产品贸易数据源自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UNCOMTRADE),时间跨度为1992—2013年。欧盟数据采用欧盟27国数据,东盟数据采用东盟10国数据。

三、实证结果

采用三元分解框架,按照中国与主要农产品贸易伙伴总体、国别、17大类进行分解,力图多层次展现出三元分解下农产品贸易差额整体规律及价格、数量和种类三种差额对农产品贸易逆差的影响。

(一)总体分析计算出1992—2013年中国农产品总体贸易差额的分解结果符合我国农产品贸易趋势。总体贸易差额从2004年开始变为负值,即呈现农产品贸易逆差,之后四年一直呈现小额度的逆差,但自2008年开始逐年扩大,分解结果同我国农产品总体贸易差额现状相同。价格差额贡献比例最小,农产品贸易差额变化主要是由扩张边际差额和数量差额引起,但其作用出现主次交替。价格差额反映了中国农产品出口价格与进口价格的比值,如果大于零,则出口价格高于进口价格,反则反之。价格差额的贡献最低,中国农产品贸易价格差额在考察的22年中,入世前价格顺差年份较多,而入世后价格逆差年份较多,意味着我国农产品出口价格低于进口价格。数量差额说明了中国出口的数量与进口的比值关系。数量差额一直为正值,即数量一直处于贸易顺差,在入世前贡献最大,在入世后尤其是近几年贡献呈现下降趋势,逐渐低于扩张边际差额。一直以来,我国数量出口带动整体农产品贸易顺差的时代正在远去。扩张边际差额体现了中国出口农产品种类与进口农产品种类的对比关系。贡献一直为负值,扩张边际一直处于逆差状态,入世前比数量差额贡献低。但是入世后贡献持续攀升,成为引起贸易逆差的主要因素,说明我国出口产品种类少于进口产品种类,整体看出口产品集中度较高。总体来看,中国农产品贸易自2004年以来出现逆差并呈扩大趋势,2004年以前以数量顺差带动的农产品贸易顺差具有不可持续性,已经演变为种类逆差带动的总体贸易逆差。

(二)与不同贸易伙伴贸易的差额分解贸易差额方面,虽然农产品贸易总体分解结果呈现贸易逆差,但与中国香港、日本和韩国的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大额的贸易顺差,而贸易逆差主要来自阿根廷、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国,俄罗斯、印度、东盟和欧盟虽然呈现不稳定变化,但是基本处于贸易逆差。因此,虽然我国同部分贸易伙伴保持贸易顺差,但更多的是贸易逆差,因此会导致总体水平的贸易逆差。扩张边际差额大部分为负值,存在少数偏低的正值,说明中国对大部分贸易伙伴出口的农产品种类少于进口种类。1992—2013年中国的扩张边际大部分国家处于逆差,如阿根廷、巴西、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等国的扩张边际差额呈现大额负值,说明中国出口到这些国家的农产品种类远低于从这些国家进口的农产品种类。此外,中国大陆同部分贸易伙伴如日本、中国香港、俄罗斯和韩国呈现扩张边际差额顺差,出口的农产品种类高于进口农产品种类,但是顺差额度较低。价格差额方面,波动剧烈,但整体位置下移。中国大陆处于价格顺差的贸易伙伴有俄罗斯、印度、美国和东盟,处于价格逆差的贸易伙伴有中国香港、日本、韩国和东盟等,而阿根廷、澳大利亚新西兰等波动剧烈。数量差额方面,部分国家波动剧烈,但是大部分平稳。中国大陆与加拿大、中国香港、日本、韩国、东盟和欧盟等伙伴的数量差额一直为顺差,出口数量大于进口数量,而与其他贸易伙伴的数量差额基本处于逆差,甚至出现大幅度波动。但从总体来看都是农产品数量差额处于零左右甚至有很大顺差。三元差额对农产品贸易差额的影响程度方面,顺差伙伴国数量顺差起主要作用,而逆差伙伴国,扩张边际逆差起主要作用。中国大陆的贸易顺差伙伴主要有中国香港、日本、韩国,对其顺差贡献最大的数量差额顺差。当然贸易种类顺差也是很重要的原因,而价格差额一直为负值,意味着虽然中国对这三个地区出口的种类和数量顺差导致了对其整体农产品贸易顺差,但是出口的商品价格低于进口商品价格。而中国一直处于农产品贸易逆差的阿根廷、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都存在扩张边际逆差,而且对总体逆差产生主要作用,而价格差额基本为负,数量差额没有明显的区别和影响。总体来看,对于顺差贸易伙伴来说,产生顺差的原因是数量顺差和种类顺差;对于逆差贸易伙伴来说,造成逆差原因是种类逆差;价格差额在总体顺差的贸易伙伴处体现为逆差,而在总体逆差的贸易伙伴处体现为顺差。我国农产品贸易顺差主要依靠数量和种类的“低价营销策略”。国外对我国的出口也体现了对方国家的“低价策略”。农产品国际贸易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是以价格优势进行贸易。

(三)分大类农产品贸易差额分解大部分农产品种类处于贸易逆差。首先,以农业部的分类标准为基础的17大类农产品中,除蔬菜、水产品和水果坚果处于贸易顺差外,其他农产品在2010年以后均处于贸易逆差。不同产品在贸易差额分解方面体现出不同的特点。在农产品贸易整体及大部分类别呈现逆差的背景下,我国部分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保持顺差,但是主要靠数量顺差推动。扩张边际差额,即种类差额方面,基本体现为逆差,而且在部分农产品的逆差中起着主要的作用,如畜产品、粮食、植物油等,说明我国大量农产品出口种类少于农产品进口种类。在我国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中,只有蔬菜、水果坚果体现为种类顺差。价格差额对农产品贸易差额影响很小,其顺差和逆差没有明显特征,出口价格高于进口价格的农产品既包含劳动密集型的水产品、水果坚果,也包含土地密集型的油籽、植物油和棉麻丝,说明我国农产品并没有明显的价格优势。数量差额对顺差农产品和逆差农产品,均有最大贡献。综上,劳动密集型农产品没有明显的价格优势,出口价格高于进口价格,巨大的贸易顺差是由数量顺差引起的,说明我国的水产品和水果坚果是在质优基础之上的大量出口。而土地密集型的油籽、植物油、棉麻丝等,贸易逆差主要是由于进口价格低于国内农产品基础上的大量进口,土地密集型农产品是在“价格优势”基础上进行的贸易。

四、中国今后的农产品贸易逆差结构和发展趋势

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从2004年出现至今已有十余年。根据三元差额分解状况,中国农产品贸易差额是否会进一步扩大,在哪个方向上扩大,以及中国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能否在充分利用我国富余劳动力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出口,从数量、价格、种类和资源利用四个方面进行探讨,认为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必将持续甚至继续扩大。

(一)逐渐缩小的数量顺差可能会向数量逆差转移数量顺差需要足够的产量作为支撑,我国土地资源有限而且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发展农业,农产品供给量有限。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和膳食结构改变等会导致进口数量不断增加,数量顺差会逐渐缩小,长期来看会变为整体数量逆差。

(二)从价格差额来看,我国的农产品贸易逆差会持续并扩大对中国农产品贸易逆差贡献最大的产品,包括油籽、植物油、棉麻丝、畜产品、糖料、粮食等,国际市场价格均低于国内价格。引起贸易顺差的蔬菜、水产品、水果主要依靠数量顺差,而数量顺差通常需要以价格低廉为基础。前文分析中,我国蔬菜产品出口价格明显低于进口价格,在市场上有明显的价格竞争优势,而水产品和水果坚果价格高于世界市场价格,能维持数量顺差是其具有一定的市场势力。能够带动中国农产品出口增加的农产品种类过于集中于水产品、蔬菜和水果坚果,而随着我国国内成本的上升,蔬菜、水果坚果和水产品的价格将继续上升,其将来有可能会由于价格过高而失去竞争力,从而进一步加大贸易逆差,即使仍然能保证该三种农产品的顺差,仍然难以挽回大部分农产品种类逆差尤其是大宗农产品逆差导致的整体贸易额逆差状态。

(三)种类逆差会持续入世后,中国农业生产逐渐向有竞争优势的劳动密集型农产品转移,随着种植结构的变化,必然会造成生产农产品种类相对单一化,从而导致出口种类集中于部分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而进口方面,根据克鲁格曼(1979)的理论,产品多样化能够提高消费者福利,进口农产品种类高于出口农产品种类,可以给国内消费者带来更多的选择。随着我国人口的不断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必然追求多样化的产品,追求加工程度高的农产品,必然会增加我国农产品的进口种类。因此,从种类差额的角度来看,农产品贸易逆差也会持续甚至扩大。

(四)中国进口大量农产品,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是在进口世界的资源因为我国的耕地资源和水资源有限,伴随着国内需求的增加,利用国际市场是必然选择。根据马晓河(2012)的研究,2001—2010年净进口农产品为我国节约了近18%的耕地,平均每年约4.2亿亩。马超、许长新(2011)通过计算2005—2009年的农产品贸易虚拟水含量,认为我国平均每年约有900亿立方米虚拟水净输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国内水资源短缺问题。从我国当前可耕地资源和水资源现状来看,进口农产品可以缓解我国的资源紧张局面,满足国内各方面的需求,进口趋势基本不会有太大变化,在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生产没有出现生产率急速上升的情况下,出口无法保障大幅上涨,因此逆差会继续保持,甚至扩大。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通过前文对中国农产品贸易差额的三元分解,从贸易总体、贸易伙伴国和农产品种类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得出如下结论:(1)中国的农产品贸易逆差主要源自种类逆差,数量顺差贡献度下降,价格逆差呈现常态;(2)分贸易国来看,顺差伙伴国来源于数量顺差和种类顺差,而逆差伙伴国源自种类逆差;(3)分种类来看,中国进口国际市场低价土地密集型农产品,出口本国低价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基于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农产品的优势。水果坚果、蔬菜和水产品是我国有优势的农产品,一直处于贸易顺差,而且存在种类顺差和价格顺差,但是数量顺差仍然具有绝对贡献率。在这三大类农产品上,要加大科研投入和研发力度,走“质优”之路,增加农产品附加值。2.继续保持我国对部分农产品出口市场的顺差局面。日本、我国香港、韩国是我国传统的农产品顺差来源伙伴,均是价格逆差、种类顺差和数量顺差,依靠“低价量高”的贸易模式。如果要继续保持甚至扩大贸易顺差,需要在保持种类顺差和数量顺差的基础上,提高农产品质量,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实现价格顺差,则能扩大对这四个贸易伙伴的顺差额。3.在制定农产品贸易政策时,不应过分强调进口增加对国内生产者的冲击,也要考虑进口种类增加引起的福利增加。由于我国农产品贸易存在种类逆差,进口种类高于出口种类。进口农产品种类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制定进口贸易政策时,除了考虑国内的相关产业可能出现的进口替代外,也要考虑农产品进口需求方的利益,不应该过分限制农产品进口。

作者:张玉娥 朱晶 单位: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