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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在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及对目前市可利用土地存量及新增用地情况进行细致分析基础上,编制市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和布局,保障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以提高供地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促进市经济和社会平稳可持续发展。
一、计划目的、意义
(一)计划的目的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的目的是对计划期内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做出安排,提高用地供给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做到统一管理、统一部署,是落实国家供给侧结构改革政策,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计划的意义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有利于更好的发挥土地调控作用。能有效落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能够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和其他相关规划的有效实施,能够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在协调各类用地需求的基础上,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保证民生工程、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发展的用地需求。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在、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突出市场配置作用,着力转方式调结构,以“四城联建、四化统筹、城乡一体”为实现方式,激发发展活力,改善民生福祉,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供需平衡的原则和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积极盘活存量,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努力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开创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原则
1、合理控制供应总量。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城乡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为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稳定土地供应总量。
2、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确定土地供应结构,控制新增工业用地规模,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比例。统筹城乡发展,释放老城空间,完善新区配套,按照规划功能分区,合理布置各类产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和民生用地,实现市整体布局的优化。
3、落实节约集约理念。科学设定供地标准,控制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安排具体项目用地,用好新增用地。积极盘活存量用地,推进城镇低效用地。空闲土地盘活与开发利用。
4、维护市场供需平衡。保证满足本地居民住房需求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提高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用地供应比例,维护土地市场供需平衡,切实稳定住房价格。
5、坚持有保有压原则。确保重大项目用地、民生用地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严格控制限制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禁止对“三高两低”、落后产能和禁止类项目供地。
三、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及期限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2号);
6、《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
7、《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6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
9、《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土资源部第69号令);
10、《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国土资发(2012)98号);
11、《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2、《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13、2020年市政府工作报告;
14、其他相关资料。
(二)适用范围
市2021年度拟供应的全部国有建设用地。
(三)实施期限
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1年度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9.6475公顷以内。其中存量国有建设用地56.6475公顷,占供地总量的81.33%;拟新增国有建设用地13.0000公顷,占供地总量的18.67%。详见表1。
(二)国有建设用地的空间分布
2021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旨在保障发展工业和住宅用地,推进商品住宅建设;保障构建现代教育服务体系用地;保障改善城乡路网建设用地,注重引导中心城区、中心镇商业协调发展,重点保障特色小镇建设用地需求,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供地计划中,商服用地、住宅用地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中心镇。其中住宅用地主要集中在万宝桥村、红旗村、烟台街道等;商服用地主要在张台子镇后营村等;工矿仓储用地主要集中在铁西工业园区、红阳西路南侧、铁西工业街西铡、华兴路南侧、大河南村、古城街道、大纸房村、棉花堡子村、张台子镇白三村、前烟台村、灰窑村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分布在滨河路、五星村、单庄子村、铁西工业园区、铧子镇等;交通运输用地是管道运输用地和公路用地,主要分布在兴工街、鸡冠山村、山岳堡村;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张台子镇、西马峰等。
五、政策导向
(一)优化供地空间布局
全力构筑“两轴两翼、一主两副两点”的空间发展格局。按照《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市城乡统筹发展规划(2014-2030年)》,落实城镇空间发展意图和市功能定位,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新城镇、特色小镇建设,扎实推进中心城区建设。土地供应向工业、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倾斜,住宅用地以建设城区为主,优化中心城区功能布局;着力发展铁西工业园区的工业产业,张台子镇为主等其他乡镇的商服产业。本供地计划突出体现区域特色,促进三大产业协调发展,重点保障民生用地和产业发展用地,统筹推进了市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改善了民生福祉。
(二)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对各用途土地供应采取有保有压的原则。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用地需求;保持小型商品房用地的平稳供应,提供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的合理空间,保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鼓励盘活存量用地优先用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从严控制限制类项目用地,按照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等要求严禁为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和产能过剩等禁止类项目安排用地。
1、坚持小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以及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宅供应计划总量的70%,限制高档住宅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供应,禁止高档别墅项目建设用地供应;不断优化住宅供给结构,健全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与保障,促进房价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2、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依托铁西工业园区智能产业基础,加快现代工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支持先进装备产业用地供应,促进块状经济向产业集群转型提升;鼓励扶持传统轻工产业品牌化、集群化发展,引导企业入驻“中小企业孵化基地”。
3、保证基础设施和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服务、公共设施和环境建设的土地供应创造良好的环境。优先确保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保障设施的建设用地供应。加快城区道路建设进度,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引导城市、乡镇和农村形成合理的道路交通网络。提高城市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城市综合功能完善、改善城市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水平。大力支持给村级图书馆等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建设用地供应,建立惠及全民、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4、提供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的合理空间,保持商服用地的适度供应规模。引导社会投资向商业、服务业转移,积极推进第三产业发展。
(三)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1、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增长速度和规模,促进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利用。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从紧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努力提高供地率和用地效率;加大低效、闲置土地处置盘活力度,加强土地批后监管,严格查处违法违规和闲置用地,促进土地有效开发利用。
2、促进产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提高产业用地的利用效益。完善并严格执行产业用地的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标准,合理控制产业用地规模和项目实施进度,积极引导工业向产业集聚区集中;除重大、特殊项目外,严格控制在规划工业用地区块外单独选址进行建设,提高土地利用整体效益。
3、促进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节约集约利用的总体要求严格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土地使用标准,积极开展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有偿使用,通过经济机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
继续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提高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工业用地及商业、娱乐,商品住宅项目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积极探索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和年租制,积极探索有竞争性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不断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增强政府住房保障和调控市场的能力;合理安排住房用地出让节奏和时序,合理确定出让底价,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五)健全土地储备制度,优化土地供应模式
加强土地储备管理,加大政府土地储备力度,体现政府在土地供应过程中的主导性。通过收购、收回、置换或是征用的土地。全纳入政府土地供应总量控制的范畴,有利于政府的宏观调控。通过储备对收回土地进行开发,逐步进入市场,有利于规范一级市场。供地信息的充分公开,通过供给,创造有效需求,可以使工业等更多类型的土地采用挂牌等公开的市场方式供应,最大限度地实现土地的价值。
六、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间的配合协调,建立联动机制
市自然资源局和其他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定期解决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解决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列入计划的项目应加快审批,进行跟踪管理,以保障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顺利完成。
(二)严格执行经营性用地计划管控
严格控制住宅及普通商业用地,积极保障重大项目,提高特色产业比例,对重大项目和特色产业项目实行计划外管理,应保尽保,将发展重点转移到有长远竞争优势的产业。
(三)健全计划执行的动态跟踪和监督机制,提高计划的执行率
在土地供应过程中,应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强化土地供应项目的审核,严把项目土地供应规模和土地供应方式,加强对计划实施的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总结计划执行情况,使土地供应计划指标切实能得到合理使用。对土地供应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及时纠正。
(四)落实检查监督措施,加大土地批后监管力度
加强对建设用地的动态巡查,完善土地批后跟踪监管措施,不断完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严防建设用地闲置、低效利用,切实提升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对于未按照出让合同进行建设与开发的土地,调查原因,及时处置,对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的,依法坚决查处;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抓紧采取重新约定开竣工期限、有偿收购、安排临时使用等方式加以分类处置。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开工的,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追缴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