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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贫救助中心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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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贫救助中心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0月份,全县共保障低保对象17715户35704人,1-10月累计发放低保金16954.8万元(物补1199.61万元)。其中,农村低保保障15524户31559人,占农业人口的5.3%。1-10月累计发放15022.2万元(物补1053.25万元),人均月补差391.2元;城市低保保障2191户4145人,占非农业人口的0.85%,1-10月累计发放1932.6万元(物补146.36万元),人均月补差430.9元。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疫情期间社会救助

疫情期间,为我县低保在保学生、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孤儿购买防疫口罩2万只,同时对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对象,通过简化手续、先救助后审批等方式及时予以临时救助,采取“应急性临时救助”模式救助2户,向困难对象发放现金或实物,第一时间解决其基本生活需求。针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隔离人员,累计救助345户761人,发放救助金25.8万元,发放物资折款6.46万元,款物合计32.26万元。有力发挥了社会救助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兜底保障作用,“应救尽救”。

(二)加强两项制度衔接

认真落实民政部和省、市民政部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要求,在2018年低保专项治理行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进一步强化低保制度的执行力,筑牢兜底保障底线。

一是自2020年4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20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落实低保动态调整机制,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

二是密切关注返贫高风险人群的基本生活状况,健全完善困难群众监测预警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兜底脱贫工作的通知》(洪民发[2020]78号),重点监测建档立卡内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外边缘易致贫户、因疫情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四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状况。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确保在按程序纳入相关救助范围,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作为潜在救助对象建立工作台帐,予以重点关注。同时对全县7500元以下的脱贫边缘户组织排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对四类对象中不符合兜底保障条件的困难对象,由扶贫部门协调落实其他帮扶措施。今年1-10月新申请低保对象中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共170户302人,占新增总人数的23%。

三是落实单人保政策,1—10月全县新增低保对象729户1313人,单人保385人(其中:重残单人保69人,重病单人保316人),动态调整退保1162户2458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

四是实行低保渐退制度,对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渐退期,确保其实现稳定脱贫,全县排查享受渐退期低保对象1045户2385人。

(三)深入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清理排查,实现应保尽保。按照“应保尽保”的原则,重点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开展了全面排查。进一步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效不断彰显,“关系保”“人情保”“错保”“脱保”“漏保”问题明显减少,农村低保环境不断净化,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二是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每月在县政府官网更新低保花名册,设立投诉举报热线,通过群众信访、门户网站、问政平台、12345市长热线等,畅通和拓展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调查和回应群众诉求,认真梳理各类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事项,建立工作台账,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取得了积极成效。

三是认真自查梳理,规范执行社会救助政策。对农村低保、临时救助等现行社会救助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梳理,防止和纠正“宁可漏保、不愿错保”等倾向。此外,通过定期开展低保对象大数据复核比对,对存疑信息及时核查、清理,加强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禁捕退捕渔民救助

积极主动与县渔业产业园对接,将全县8660人建档立卡户退捕渔民名单下发给涉及到的乡镇(街道),乡镇对渔民家庭基本生活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和数据比对,了解辖区内退捕渔民的家庭情况,每船必查、每户必识,不漏一船一户一人,确保排查结果准确无误,实现应识尽识。同时,做好困难渔民分类建档,建立台账,做到“一船一户一档”,以便实施精准救助。此外,认真总结和分析工作推进情况,查找、剖析存在问题。通过村级排查上报,乡镇认真核实,对失去收入来源、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禁捕退捕渔民,及时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低保等社会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保障好困难禁捕退捕渔民基本生活。做到人员识别“更精确”、政策落实“更有效”、保障措施“更得力”,确保政策公开、结果公正、渔民认可。通过数据比对,排查前已纳入低保425人,临时救助29人,特困8人,两残56人,困境儿童2人。目前,根据排查结果,乡镇认定符合救助条件86户204人,其中:符合低保23户57人,符合临时救助60户141人,符合两残3户6人;已救助31户66人。

(五)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以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重点,实现家庭收入核对工作的科学化、多样化,为民政、扶贫审核认定对象提供科学准确地依据。一是2020年4月对已保障低保对象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家庭经济状况复核,共收到省级信息核对平台反馈我县低保对象在金融资产、个人所得税和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信息近2万余条。二是按照“逢进必核”的原则,对申请低保和临时救助的家庭按月开展常态化经济状况核对,不仅核对申请人,还包括赡(抚、扶)养人,提高了认定的准确率。三是做好存疑信息的调查认定工作,对反馈的存疑信息逐户开展入户调查,全面提高保障对象的精准度。对殡葬信息,每周组织比对,确保死亡人员及时予以取消,社会救助精准度有效提升。

(六)氟骨症病人救助

认真落实《县地方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专项工作分工要求,积极推进氟骨症病人家庭的救助工作,不断提高民生工程实施质量。我局积极主动与县卫健委对接,进一步核实全县268例氟骨症患者及其家庭基本情况;联合残联将符合标准的病人及时纳入残疾人保障范围;联合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主动开展排查认定工作,联防联控,提高防治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防治目标如期实现。经过信息比对及摸底排查,全县已有29例患者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16例已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目前有8户正在办理临时救助,另有1户正在办理低保。

(七)减贫救助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精准防贫的新部署,着力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和新增致贫,加快建立健全减贫救助对象数据库,做好社会大救助系统的的建设,于今年9月成立县减贫救助中心。会同扶贫办分别于在9月10日、9月16日、24日召开县减贫救助对象识别认定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街道)对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低于8000元、城市居民人均年收入低于10000元的家庭进行排查及信息录入,会上扶贫办就相关政策及工作要点做出了详细的部署,民政局对相关业务知识及系统录入等工作进行了培训。会后,各乡镇(街道)积极向主要领导汇报同时分别召开了业务培训会,目前各乡镇(街道)均已成立了由乡镇(街道)干部、村(居)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组正在积极开展入户调查工作并按照文件要求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同时录入市减贫救助信息平台,全县9月底之前已完成,共认定录入2820户5547人。

(八)临时救助

今年,县民政局联合县财政局共同下发《关于小额临时救助工作暨资金结算情况的通报》(洪民发[2020]2号),此外,对全县各乡镇上年度小额临时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下发了《关于2020年全县1-5月份小额临时救助工作情况的通知》(洪民发[2020]62号)。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306.92万元,救助2514户次5686人次。其中:大额临时救助639户次1680人次,发放大额临时救助资金211.13万元;小额临时救助1875户次4006人次,实际使用小额临时救助资金95.79万元。

(九)广泛宣传,信息公开

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宣传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评议、公示等内容,提高政策知晓率,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牢牢守住社会稳定底线。同时畅通社会救助热线电话及投诉举报电话,统一口径,接受群众来电咨询或反映问题。

三、明年工作计划

1、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

推进我县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全面构建社会大救助体系和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相统一的新时代扶贫救助新格局,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扶贫救助架构体系,统筹相关扶贫救助资源,统一开展扶贫救助对象认定,协同推进扶贫救助政策落实。

2、建立减贫救助长效机制

实行兜底线+监测线“双线并行”的工作机制,分档认定两类相对贫困人口。健全“三发现”制度,即群众主动申报、干部走访排查以及平台监测预警提醒申报。加强动态进出管理,健全大数据比对认定,按照“逢进必核”要求,对申报对象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比对,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和监测对象纳入大救助系统,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同时采取“机查+人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家庭收支测算和财产评估,做到进退有序。

3、有序渐退建档立卡对象

对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在低保标准2倍以内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渐退期,确保其实现稳定脱贫。截至今年底,2年渐退期已满,明年下半年起将对这部分对象进行有序渐退。

4、推进金民工程试点工作

金民工程一期项目应用系统开发工作已基本完成,明年进入试点和应用推广阶段。县作为省金民工程系统试点之一,坚持“一盘棋”理念,坚持“一体化”发力,提升民政信息化应用水平,打通“互联网+民政服务”最后一公里,试点先行,积累经验,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5、抓好社会救助领域创新

以创新思路和改革实践破解当前社会救助工作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解放思想,积极作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增强社会救助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继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创新实施工作,初步选定社会救助评估体系建设这一课题,开展创新实践。

6、进一步加强低保规范化管理

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入户率100%的要求组织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入户调查。低保公示要严格按照公示要求在各村居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对公示情况,各乡镇(街道)要拍照存档备查。

7、进一步推进主动发现机制

结合减贫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和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密切关注辖区内困难家庭状况变化情况,主动发现并救助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做到早发现、早救助,确保及时救助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