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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牢固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宗旨,扎实做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和“六保”有关工作保障,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为完成全年既定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立足“为民爱民”,疫情防控彰显民政担当。一是目标明确,组织领导到位。成立民政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印发了社区防控、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等一系列疫情防控工作政策文件,全面部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二是突出重点,封闭管理到位。及时对全县民政服务机构实施封闭管理,确保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安全。及时推送上级民政部门关于养老等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指南,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严格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三是精准施策,兜底保障到位。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为做好疫情期间社会救助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期间累计访视关爱困难群众3万余人次,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零发生,切实保障困难群众了基本生活。四是履行职责,联防联控到位。指导社区落实联防联控责任,在疫情进入应急响应和复工复产两个关键时期,县民政局拟定,县指挥部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流动人员疫情防控的通知》,要求各村(社区)做到“七个有”“八个起来”、加强流动人员摸排管理,织密织牢社区防控保护网。根据县委县政府建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统一部署,县民政局积极行动,第一时间选派5名同志驻点承担信息联络组任务,全力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服务保障工作。发动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依法有序提供志愿服务,据统计,疫情期间全县社会组织共捐款172.87万元。对婚姻登记实行预约制,殡仪馆停止祭祀活动和遗体告别仪式,强化墓地祭扫活动管理。
(二)立足“兜准兜牢”,社会救助实现提速。按照“兜准底、兜全底、兜实底、兜牢底、兜严底”的要求,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城乡低保与扶贫有效衔接。一是按时发放城乡低保金,城乡低保保障对象15610户、24476人,1-6月份累计发放低保金8807.77万元。二是落实“单人保”政策,低收入家庭中重残、重病和重症慢性病患者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三是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印发《关于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的通知》,按月与扶贫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加强对边缘不稳定户、脱贫不稳定户以及老弱病残孤等群体的监测排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已摸排边缘户56户,151人,已纳入低保36户,80人;摸排脱贫不稳定户4户10人,已纳入低保3户8人。6月底我县共有低保贫困户7403人,特困贫困户814人,1-6月新增低保贫困户47户,61人,脱贫攻坚建档立卡和边缘户实现应保尽保。
2.临时救助机制不断健全。1月底在各乡镇(园区)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2000元以内的小额救助由乡镇(园区)自行审批,实现高效救急解难。1-6月共临时救助533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89.79万元,人均救助3561元。扎实开展流浪乞讨工作。1-6月全县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95人次、60万元。
3.福利慈善事业不断拓展。强化“两项补贴”的动态管理,1-6月为9342名贫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619.17万元,为10552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750.84万元。强化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截至6月份,全县在册救助孤儿144人,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费149.92万元。强化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通过购买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社会化服务项目,提供亲情牵手、相伴成长、成长增能、感恩教育等具有针对性的服务;举办全县乡镇儿童督导员、村(社区)儿童主任培训班,全县296名儿保专干参加培训。慈善事业深化拓展,《关于开展“慈善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方案》已通过政府常务会审议待印发,以创建慈善社区为目标,引领“互助友善、奉献爱心”的社区新风尚,积极推进基层慈善事业发展。
(三)立足“慰老助老”,养老服务实现提档。一是特困供养扎实开展。截至6月份,我县特困供养5808人,其中分散供养4111人,集中供养1697人,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3107万元,其中护理补贴57.2万元。特困供养实行动态管理,上半年新增特困30人,核销135人。二是机构养老提档升级。养老院消防改造稳步推进,9家公办、2家民办养老机构喷淋装置安装工作已进入设计、审图阶段。联合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印发《县医养结合机构专护区及医务室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养老院专护区管理进一步规范。举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培训会,培训内容涵盖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台帐管理、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以及养老助老助残等服务技巧,养老院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开展养老机构督查检查8轮次,严防思想麻痹,堵住管理漏洞。三是社区居家养老蓬勃发展。新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26个。持续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上半年为639名老人发放服务券76.68万元。农村互助养老示范点建设有序推进,三河镇木兰社区、铭传乡井王社区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试点通过验收。
(四)立足“共建共享”,社会治理实现提效。一是城市社区治理改革取得新进展。完成23个新认定城市社区信息系统更新工作。以县政协1号提案《关于打通城市社区治理“最后一公里”的建议》办理为契机,在广泛走访调研、总结基层经验、聚焦热点问题、充分征求意见、科学研讨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规范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县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的实施意见(试行)》四个送审稿,6月24日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原则通过。二是基层民主建设实现稳步推进。印发《关于城乡社区治理深化自治实践系列活动工作任务清单》《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定、修订“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村事民定”工作法得到有效推广,三河镇二龙街社区协商示范点创建工作稳步推进。11个达标村(居)建设目前工程进展过半,预计10月底完工。三是社会组织管理健康有序。1-6月,全县新登记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启动实施,民办非企业单位已参检59家,参检率24%;社会团体已参检67家,参检率31%。开展社会组织专项清理工作,通过重点查处非法活动和“僵尸”“空壳”组织,经业务主管部门确认拟注销登记社会组织16家。已举办社会组织负责人党务培训班2期,140家社会组织约160人参加轮训。完成社会组织档案整理工作,全县503家社会组织实现档案管理数字化。加强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风险研判,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内容写进社会组织《章程》。四是志愿服务工作创新发展。截至6月底,全县实名制注册志愿者人数达12.72万人,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登记率达51.3%。完成志愿服务类公益项目采购工作,其中义工暖空巢、倾情关爱孤儿、关爱特困供养对象等项目已组织实施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应。
(五)立足“利民惠民”,专项服务实现提质。及时《关于全县清明祭祀服务管理的通告》《“居家祭祀•文明清明”倡议书》,并通过三大移动运营商发送县疫情防控祭祀管理提示短信计百万条,广泛宣传清明期间全县各殡葬机构继续暂停现场祭祀、骨灰安葬服务。通过推广一个网络平台、开展一次墓位清洁、举行一场集体代祭仪式、开展部门防控联动等举措,实现“共抗疫情、平安清明”目标。1-6月,全县累计火化遗体2184具,惠民殡葬政策惠及全县2117户,累计减免270万元。持续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完成体育路、谭冲路不规范路名改造任务,更换路牌26块。更新完善2019年国家地名信息库信息,完成新增、修改、灭失词条33条。截止6月30日共办理结婚登记3841对、离婚登记1471对,县婚姻登记处荣获“群众满意窗口”和市县两级“青年文明集体”荣誉称号。
二、存在问题与不足
尽管2020年上半年民政工作扎实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诸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尚不能满足需求,服务类别较少、服务力量较弱;养老院公建民营步伐不快、管理机制有待完善;殡葬改革程度和公祭堂建设进度不平衡,部分乡镇(园区)的火化率长期较低;社会救助等协调机构和议事机构尚未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成员单位的能动性没有能够充分调动、作用没有能够充分发挥;民政干部职工的学习意识、创新意识、品牌意识不够强,服务理念和工作举措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的形式和任务要求,事多人少的矛盾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围绕三个“聚焦”,履行“三基”职责,紧扣“六保”要求,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把群众关切的事情办实办好。
(一)着力兜好底,构建大救助格局。一是推进低保和特困的提标复核工作。复核工作将于7月初启动,9月底结束。根据市最新政策文件,修订出台《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实施方案》。二是继续推进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和低保专项治理行动。继续开展困难群众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按月与扶贫部门开展数据比对,及时获取贫困人口和边缘人口变动情况,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指导乡镇(园区)做好困难群众数据库录入更新和维护,完成户籍人口10%的年度目标。三是开展社会救助服务提升暨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温馨家访、温情相伴、暖心行动、携手同行四大项目,到2020年底,做到不少于50%的乡镇(园区)购买救助服务,满足困难群众多层次多元化需求,着力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四是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综合改革。7月份正式出台《县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将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低收入家庭认定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乡镇(园区),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并加强督查,全程指导,确保改革任务顺利推进。
(二)着力惠民生,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设施提升改造步伐,2020年底前,公办养老机构消防许可(安装喷淋装置)率达100%、食堂食品经营许可证达到100%、专护区建立100%。推进智慧化养老工作,各养老机构统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选定2所养老机构开展“明厨亮灶”试点。推进县示范养老公寓建设,向县政府报告后,启动室内装潢设计,确定运营模式。继续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全县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服务中心床位占比不低于70%,出台我县《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细则(暂行)》,规范内部治理,明确权责关系。加强养老机构综合监管,牵头组织市场、卫健、应急、消防等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监管,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监管格局。推动农村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升级为养老服务中心,2020年底,全县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机构转型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加大推进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全覆盖。加快社区养老用房验收工作,落实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
(三)着力增活力,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一抓队伍建设。以《县城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规范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的实施意见(实行)》等文件出台为契机,着力建设一支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二抓体系建设。以《县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文件出台为抓手,着力建设“社区—网格—楼院”三级管理体系,健全社区“一居多会”制度与网格“两长多员”队伍。三抓职能建设。依托社区职能建设,进一步落实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巩固“三减一加强”专项行动成果,健全社区减负长效机制。四抓服务平台建设。完成11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站)达标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购买社区“两项服务”质量。五抓基层民主治理。实施村级自治实践创新提升行动,全面组建“一约四会”组织(村规民约、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会)。健全自治、法制、德制“三治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着力推广“村事民定”工作法,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优秀社区工作者评选活动。六抓社会组织监管。坚持培育和监管并重,不断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完善社会组织清算、注销制度,做好全县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和清理工作。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年度品牌社会组织创建工作,做好上派镇派河社区“五社联动”示范点创建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等重点工作,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组建县乡两级志愿服务联合会8个,规范推进志愿服务工作。
(四)着力优服务,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依法规范殡仪车辆遗体接运管理,持续加大对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建设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按照科学规划、集约建设的要求,大力推进乡镇公祭堂建设,指导加强公益性公墓规范管理,推进县红土山城市公益性公祭堂项目。开展公益性公墓(公祭堂)建设专项督查,规范建设审批程序。开展殡葬干部职工培训教育,提升服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实现2020年底全县平均遗体火化率超过省市平均水平的目标和部门间逝者火化信息共享,公墓单位全面实现禁烧禁放。严格地名命名更名审核报批,推进地名标准化建设,做好行政区划与平安边界创建工作,落实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界线管理和平安边界建设长效机制。推进婚姻与收养管理服务规范化,培育文明健康的婚俗文化。提高福利彩票发行销售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和规范福利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着力抓效能,打造高素质民政队伍。继续深化民政系统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和殡仪馆、公墓、福彩等民政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和社会形象。进一步推进民政系统廉政、勤政等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刚性。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机关效能建设为抓手,切实转作风、促规范、优服务。加强民政系统干部的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健全完善奖励机制,挖掘和宣传民政系统先进人物和事迹,增强民政干部的荣誉感和归属感,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强、敢作为、勇担当的民政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