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做好2020年度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目标全面实现、任务全部落实,现制定2020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决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等标志性战役,抓紧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改善中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动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生态基础。
二、年度目标
2020年,全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1%,重污染天数比2015年减少25%;全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我市确定的攻坚目标要求;渤海海域生态环境保持稳定;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2%,重金属减排量完成市下达指标,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三、主要任务
(一)打赢蓝天保卫战
1.严格环境准入。配合市级部门完成“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等。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
2.强化“散乱污”企业治理。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实施“散乱污”企业拆除腾退后土地再利用。
3.严格区域能源结构调整。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市级要求的4%以上。深入开展煤质专项整治,防止经营性储煤场地反弹。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外受电能力。
4.严格管控道路污染源。优化运输方式,优化城市交通出行结构,2020年制订区地铁建设规划。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到2020年,全区公共充电桩保有量达到市级要求。加强新生产柴油货车销售环节管控,严格管控、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行为,优化中重型货车绕城行驶,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加强车用油品供应管理,全面推广车用尿素。
5.严格管控工业污染。加快解决“园区围城”问题,大力实施产业布局调整,严格落实超低排放监管。全面防控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深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坚持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实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全覆盖,2020年9月底前,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
6.严格治理各类扬尘污染。强化施工扬尘管控,统筹开展全市渣土运输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裸地治理,加大城市清扫保洁力度,全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8吨/月•平方公里。
7.严格治理农业污染。持续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控制农业源氨排放,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提高化肥利用率,2020年达到40%以上。
8.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健全完善重污染应急管控清单动态更新机制,持续细化“一厂一策”,加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区域联动,确保启动迅速、响应及时。
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重点任务78项,详见附件1。
(二)打好碧水保卫战
9.强化用水资源管控。推进农业节水进程,完成9.19万亩节水灌溉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城镇节水水平,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大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加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10.强化饮用水安全保障。完善水源地监测体系,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健全饮用水源保护长效机制。
11.实施水环境保护综合治理。严格环境准入,依法淘汰落后产能,继续开展工业集聚区集中整治,继续强化工业企业水污染分类治理,继续深化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实施固定污染源氮磷污染防治,防范水环境风险,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12.强化城镇污染治理。完成城区4条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补齐城镇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稳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确保建成区20%面积达到海绵城市要求。
13.深入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加强2017—2019年已完成的301个规划保留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确保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收集、达标处理。防治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2020年打好碧水保卫战重点任务35项,详见附件2。
(三)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
14.加快结构调整,控制污染源头。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编制的“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进行产能结构调整和管理。
15.严格精细管控,深化管理减排。完成涉危化品、重金属、工业废物(含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等重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16.固定源氮磷总量控制。实施重点行业氮磷排放总量控制。
17.完成覆盖所有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严格执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加快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批工作。
18.落实化肥施用量零增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1—3月进行示范区小麦管理,4—6月开展示范区小麦管理调查,7—8月进行总结。
2020年打好渤海攻坚战重点任务5项,详见附件3。
(四)打好净土保卫战
19.强化耕地保护与修复。切实做好耕地优先保护,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主要农作物农药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达到40%,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轮作休耕试点4000亩,粮豆轮作试点4000亩。大力推进安全利用,控制农业污染。
20.强化土地管理。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逐步建立分类清单。全面落实严格管控,制定实施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计划。实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制度,严格用地准入。
21.强化重点企业监管。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相关企业建立并实施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污染防控方案。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建立并动态更新涉酸及涉危险废物企业清单。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第一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挂图作战,统一指挥,重大部署要亲自研究,突出问题要亲自过问,重大工作要亲自督查。各部门要按照年度计划安排,全力组织实施,严格进度管理,强化督查检查,指导帮助各属地政府落实任务措施。要主动与市级相关部门对接,进一步细化分解重点任务安排,及时发现、解决推动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对进度滞后、效果达不到预期等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确保工程项目按计划建设、按要求落实、按时限见效。
(二)严格执法监管。各部门要切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积极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提升监管工作水平。要落实“公安驻环保工作组”制度,持续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三)严格监督考核。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要统筹调度全区计划执行情况,定期通报进展情况,会同区委组织部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组织开展年度考核。驻区现场督办检查组要对年度计划明确的重大任务、重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办检查。
(四)狠抓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全方位宣传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和成效,做到“主动发声、专业发声、理性发声”,增强数据和信息的公开度、透明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要强化公众参与,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宣传政策法规,共同参与污染治理,共同监督污染排放,形成政府与公众共同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