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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2019年全年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69.9%、增幅6.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6.8微克/立方米、降幅13.8个百分点。同时,新庄渡口、解台闸两个地表水省考断面各监测因子均值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水环境质量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100%。全年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考核全市前列。
一、2019年工作总结
1.聚焦重点领域,扎实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百日攻坚”执法。重点围绕区域强化执法督查、市控站点周边、重点大气污染源互查、强化执法督查等开展工作。自活动开展以来,在“百日攻坚”检查发现103家14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5件。二是开展“城北清源”专项整治。针对我区地处市上风向、产业结构偏重、机动车及道路污染相对较重的现状,9月起,我区开展了城北清源专项行动,围绕工业企业执法监管等六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涉及我区所有镇、街道、工业园区。发现新增18家“散乱污”企业,已关闭取缔17家,1家停产整治类企业已完成整治;10家铸造企业整治已全部完成,1家砖瓦企业整治已完成;淘汰报废国Ⅲ柴油车199辆,已完成年度淘汰计划,完成全区40家加油站防渗改造任务。三是开展“微环境”整治。围绕改善提升区域微环境质量,按照统一部署,对全区重点区域开展了“微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特别针对站点周边,严控餐饮行业燃煤油烟污染和各类扬尘污染,责令50多家餐饮企业安装了油烟净化设备,取缔拆除10余家露天烧烤,划定货运车辆禁行区。四是开展“江河碧空”专项行动。自“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各类问题37件次,曝光9个点位问题,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2.聚焦执法监管,强力震慑违法行为。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发现168个环境隐患问题,责令限期整改103家,立案处罚80家,移交其他职能部门处罚2家,移交司法机关涉及刑事案件2件、行政拘留1件。开展夏秋季VOCs专项检查,制定大气应急管控方案,实施大吴街道、大泉街道、老矿街道、工业园等片区涉VOCs企业夏季错峰管控,并按要求完成绩效核查和编写“一企一策”,涉及管控266家工业企业和54家施工场地;完成27家燃气锅炉整治;钢铁、焦化、水泥、电力四大行业的环境治理环保设施及监控设施基本安装完成,并通过环保核查;将136家大气重点管控企业纳入用电工况监管范围,持续实施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率先配备机动车尾气监测车,对792辆货车、26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现场监测,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限期整改。
3.聚焦预警监测,强化监管能力建设。持续完善环保网格化监管,积极督促推进镇、村环保队伍建设,夯实环境管理基层基础。率先建成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在全市率先配备全市首辆机动车尾气检测车、率先实施排污企业用电监控、建成大气微脉激光雷达系统及雾炮系统等,受到上级市高度认可,并在全省得到推广。全区所有在建工地安装空气质量监测监控系统,雾炮、喷淋、扬尘网系统全覆盖;全区12个镇(街道、工业园区)均已安装空气质量在线监测站点,实现全区大气监测点位全覆盖。同时,全面实施“点位长”负责制。由各地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辖区空气质量监测点点位长,并对各地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实施每周排名、半月通报、季度约谈,且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及时有效传导压力。在此基础上织密“天地空”监测网络,综合利用雷达走航、地面小微站、激光遥感、空气站点等措施,全面开展污染物溯源分析,精准把脉,精准治理。充分发挥污染防治监管平台实时管控功能,实现环境信访举报投诉、各类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生态环境系统移动执法终端三个接入,并时时进行问题交办,也为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保障。区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交办线索2036条,其中办理中147条,已办结1889条,涉及行政处罚立案线索122条。主要线索类别为:水污染235条、大气污染1414条、噪声污染254条、固废污染36条、土壤污染5条以及其他污染77条。
4.聚焦顶层设计,创新生态典型示范。抢抓生态环境部和省人民政府签订《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合作框架协议》的大好机遇,坚持“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原则,从发展大局出发,全力推广生态保护经验。为了打响打亮“生态、绿色”这张名牌,积极主动牵头对接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托生态优势和资源禀赋,在没有明确标准的情况下,敢为人前,率先开展国家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实践基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同时也将“标准”推向了“国家标准”,得到了上级部门的高度赞许和认可,成功纳入省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国家级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区方案报请省厅审核、获得第三批全国“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命名,全省首届企业绿色发展领跑者会在成功举办,并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省级示范镇8个命名、示范村18个。同时,大力弘扬“心灵环保”先进典范,编制“一企一册”,详实梳理企业存在问题、治理标准、具体措施等等,引导企业积极治污,有效避免企业要求、标准不统一现象;率先建设区家俱等喷涂企业活性炭集中脱附、焚烧服务、监管平台项目,解决了“政府不好干、企业没能力干、第三方干不成”等问题,实现了服务、监管的高度统一,实现了政府、企业、第三方有机联运,促进了全区家俱等喷涂企业的全面稳定达标排放,大气环境质量的有效改善。
5.聚焦从严治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不断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支部“一支一项”活动、“党建+”活动和营商环境建设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切实遵循“忠诚、干净、担当”,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四个意识”、践行“三严三实”、发挥“三个作用”、纠正“四风”、落实八项规定、推进“三清示范区”建设,局长及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按照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履行职责,使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进行,做到同部署、同要求、同检查、同考核,以党建工作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打造一支风清气正的环保队伍。
二、2020年工作部署
2020年我区生态环境工作将按照“谋全局与抓重点、谋长远与抓当前、打基础与补短板、求创新与提能力”的总体思路,妥善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经济发展、民生民计和营商环境之间关系。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治理体系建设,着力改善环境质量,确保打赢污染防治三年攻坚“收官之战”。
一是全力以赴打赢蓝天保卫战。在今年取得的治理成果上,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确保完成2020年市下达的年度目标,并力争在绝对数值排名上更进一步。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差别化应急管控,对PM2.5浓度同比上升的乡镇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级别或延迟解除管控时间,并以乡镇为单元,对PM2.5、PM10等因子按天排名通报,严格落实乡镇空气质量考核办法,继续对不达标的施工项目予以停工整顿。加强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监管,坚决完成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任务,保留企业要确保完成环保项目建设、技术升级改造。加大对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全面推广完成用电工况系统安装工作,确保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强化重点区域环境整治,严格执行“点位长制”,对各级空气监测站点周边三公里范围“微环境”进行整治提升,着力实施餐饮行业燃煤油烟治理、扬尘污染治理、“散乱污”企业整治等工作措施。探索环境执法弹性化,建立严格、科学的执法机制,对违法违规企业和污染行为,以减少非法排污为目的,采取“严检查、重整改、轻处罚”的弹性执法机制,做到既有霹雳手段也有菩萨心肠。
二是推进水环境治理再提升。全面加强省考市考、南水北调等重点断面水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治污减排、治污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整治、河道港口污染整治“四项”工程,加强上下游跨界联防联控,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保持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确保市考补偿断面稳定达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同时,重点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尽快建立以属地为责任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第三方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管理体系。提升生活污水治理方式和处理技术,建设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运行管护机制,因地制宜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
三是持续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以争创国家级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区为抓手,按计划推动实施山水林田湖草试点工程项目,并通过年度项目审计考核,确保三年工程顺利实施;细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三年项目方案,按序时进度推进实施,筹划建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基地教育展示馆;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完成18个省级示范村命名工作,并做好下一批次10个省级示范村的申报工作。继续对上做好项目争取和政策资金支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力打造生态修复的“样板”,积极申办2020年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论坛年会,向全国推广“经验”。
四是强化区域环境安全监管。开展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环保安全专项整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饮用水源地专项排查、固废危废专项排查和绿盾2020等专项行动,全力消除环境隐患。以“无废城市”试点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固废集中处置和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等,提高处置能力,减少固废危废库存,降低环境风险。针对已完成整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交办的问题,开展全面“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杜绝“死灰复燃”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