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乡镇清四乱工作计划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河“清四乱”专项行动的通知》及《省河“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为导向,,以补齐防洪薄弱短板、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增强河流管护水平、彰显河流人文历史、提升便民景观品位为主的抓手,统筹谋划河系统治理与管理保护,努力打造“水网相通、山水相融、城水相依、人水相亲”的河水环境,基本建成统一平台、机制健全、规范运行、全面监控、处置及时的智慧河管理体系。
二、专项行动范围
“清四乱”专项行动范围为全镇范围内的水库、山塘,耒水河镇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采、乱捕等突出问题。
三、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清四乱”专项行动,有效控制非法占用水域行为,严厉打击乱采、乱捕行为,落实和巩固河道保洁全覆盖,扎实推进“无违建河道”创建,河面貌明显改善。其中清理“乱占、乱堆、乱建”专项行动时间为一年,即从清理“乱采、乱捕”专项行动实行工作常态化,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专项行动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河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四、清理整治内容
以《水法》《防洪法》《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关于在泊实施长制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为依据,对河道、水库、山塘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清理整治乱占主要包括:未经审批或不按审批要求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植物。对全面排查、卫星遥感监测、河长巡查发现的非法占用水域、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植物采取恢复原状、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全面清理整治。
清理整治乱堆主要包括:河道、水库、山塘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加大河道保洁力度,进一步落实保洁责任,细化保洁标准。推行垃圾分类,实现动物尸体,可腐烂、不可腐烂垃圾分类上岸,加强打捞、上岸、堆放处理全过程管控,上岸垃圾要按规定定点堆放,严禁乱堆乱放,实现河面无漂浮废弃物、河中无障碍、河岸无垃圾、河道打捞物日产日清的目标。加强河道保洁考核督查,建立河道保洁常态化督促检查和定期通报排名机制。
清理整治乱建主要包括: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管理范围内未经许可的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县级以上河道要按照全省“无违建河道”创建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拆违治违工作,实现河管理范围内无影响防洪安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无新增违法建筑。
清理整治乱采主要包括: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加强疏浚监管,严禁以清淤疏浚的名义非法采砂。对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理整治乱捕主要包括:严厉打击使用电鱼、炸鱼、毒鱼、地笼网、丝网等方法进行捕捞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解决社会反响强烈的非法捕捞突出问题。
五、组织实施
“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由镇政府组织实施。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六、“清四乱”行动步骤和安排
清理“乱占、乱堆、乱建”专项行动包括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清理“乱采、乱捕”专项行动实行工作常态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查摸底
各村(社区)对本区域的河道、水库、山塘开展地毯式排查,重点对人口密集、生产要素集中、开发强度高的区域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查清“乱占、乱建”问题,逐河逐库逐塘建立问题清单、目标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逐一落实时间表、任务表、责任表,细化工作安排、量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确定保障措施。6月8日前将摸底结果报送镇河长办。
(二)集中整治
针对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单整治到位。同时,结合我镇实际,深挖我镇河突出问题,深化专项行动,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曝光的其他问题要主动纳入。
清理乱占:清理乱占工作要在年底前取得明显进展和成效,今年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处理整改。
请各村(社区)在10月1日前将本区域内集中整治情况报镇河长办,对于确实难以按期整治到位的要说明原因,作出具体整改安排,明确完成时限。
(三)巩固提升
各村对清理“乱占、乱堆、乱建”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各级河长要将清理“乱占、乱堆、乱建”核查作为巡查的主要内容,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建立核查台账。对核查时仍存在的涉河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整治。
(四)常态化行动
清理整治乱采行动根据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各村(社区)要结合河长巡河任务做到每周一巡查,发现一处,过问一处,上报一处。
清理整治乱捕行动实现全年长态化管理,各村(社区)结合河长巡河工作做好本辖区内的各类水域开巡查工作。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各类非法捕捞集中整治时间定为每年的4月1日至11月15日,各村(社区)采取各自为战的办法,常态化开展集中行动,参加人员包括政府工作人员、辖区派出所、民兵小分队、志愿者等组成,对查获使用地笼网、使用丝网等方式无证捕捞的,可以按照村规民约处理(如遇到拒不配合的可以通知县水政渔政执法大队,行动时注意取证,以便事后处理),对电鱼、毒鱼、炸鱼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清四乱”专项行动是落实中央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聚焦河管理突出问题、还河以美丽健康的重大专项行动,是一套解决河突出问题的组合拳,各村(社区)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承担起责任河“管治保”职责,按照规定的巡查周期和巡查事项进行巡查,牵头组织对“四乱”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成果。
(二)强化考核督查
镇河长办将定期对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督查检查、暗访明察,对发现的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工作组织不力的,将约谈、通报有关单位及责任人。“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列入治水工作考核。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村(社区)要以“清四乱”专项行动为契机,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要求,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实化河长职责。建立河巡查、保洁等日常管理制度。
(四)加强信息报送
为及时掌握各村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每月20日前将河“清四乱”进展情况(附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文件报送市河长办。各村(社区)开展的护渔行动应实时通过“微信”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