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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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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

一、2019年工作总结

(一)以综合改革为契机,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是大力推进方案中各项任务落实。作为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我局严格按照区委深委《区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进一步整合社会救助资源,搭建全区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开展城乡低保、临时救助、五保等社会救助审批权下方工作,同时按照“四有”标准,配齐配强基层民政力量,各项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及时提高救助标准,拨付救助资金。2019年度,我区全面实行低保城乡统筹,城乡低保标准统一由560元/人/月,提高至585元/人/月。累计拨付城乡低保金21245.23万元,保障困难群众899121人次;拨付临时救助资金383.24万元,救助困难群众1278户次;救助艾滋病困难家庭829人,发放救助金87.89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945.43万元,惠及困难残疾人198448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45.77万元,惠及残疾人170578人。三是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要按照省市部署,突出治理重点,健全制度机制,抓好问题整改,完善归档资料,提升治理实效。经过排查,全区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共1974人,其中纳入农村低保保障1567人,纳入五保供养保障96人,因情况好转不再进行兜底保障311人。全年累计清退家庭经济状况好转、死亡人员共计1021户,3747人。

(二)以智慧养老试点为平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

一是大力推进智慧养老建设试点。按照《市区养老智慧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在薛阁、汤陵、花戏楼三个街道办事处各选取一个社区作为前期试点,目前各项工作正稳步推进中。二是及时拨付特困人员供养资金。2019年,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标准提高至7200元/人/年(较2018提高36%),全年累计发放资金3015.45万元,保障5015人(其中分散供养3933人,集中供养1082人)。二是按照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做好民政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市区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谯办〔2019〕7号)文件要求,将全区24所公办敬老院全部划转至乡镇卫生院管理,挂牌“乡镇集中医护康养服务中心”、“乡镇医护康养服务中心”、“城市医养康复中心”,对医护康养中心全体护理人员开展护理技能培训,联合区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康养中心负责人、护理人员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培训,并对各养老服务机构多次开展安全管理联合执法检查。三是积极推进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年底前完成覆盖率达到60%目标任务。全年,累计建成20家乡镇(街道)级养老服务中心、18家村(社区)级养老服务站,累计投入资金61万元。四是进一步优化养老服务管理,按照取消养老服务许可,实行备案制度要求,截至目前,已完成11家社会办养老机构和24家公办养老机构的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五是稳步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出台《市区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2019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养老院规范化运营和等级评定工作,推动形成养老机构等级管理长效机制;六是大力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按季度推动安全管理联合大检查工作。4先后多次多部门联合行动,对全区24家公办养老机构,10家社会办养老机构开展全方位安全检查,发现各类安全隐患19例,下发整改通知21份,并及时下发督查通报至各乡镇街道和被检查单位,要求立行整改,有力保障了居住老人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以殡葬改革为重点,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一是强力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按照《市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到2020年,全市每个乡镇设置1座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今年年初确定了我区建设13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任务目标。目前,区级公墓选址已定于魏岗,即将开工建设,其余12座乡镇公益性公墓,已完成规划选址4个,改扩建开工建设2个,已建成8个乡镇公益性骨灰堂,年底前将圆满完成年度任务。二是切实开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摸排和“回头看”。经过四轮摸排,共统计违法违规私建硬化大墓5例,及时进行上报。组织烈士陵园公墓区、天堂宫公墓、十河福泽园等公墓通过省级年检。三是扎实做好孤儿保障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1050元,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450元标准,全年累计发放孤儿保障资金603.9万元,保障孤儿549人。进一步扩大范围,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享受孤儿同等待遇。通过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按照在校事实孤儿每人每年1万元的助学金标准,发放孤儿助学金18万元。适时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走访,定期更新完善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抓紧谋划启动区社会福利院新儿童部选址重建工作。全年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6例,并及时录入全国收养登记信息系统。四是扎实开展流浪乞讨人员巡查救助工作,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为全市创建文明城市提供坚实基础。累计开展生活无着人员流乞人员救助90人次,发放救助金7.9万元。五是大力做好慈善事业。稳步提升福利彩票销售额,全年累计销售2300余万元,获取更多公益金用于全区慈善事业。六是规范推进社会组织工作,创新推动社会工作。全年新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54家,规范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参加年检,提高参检率,严格落实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脱钩,切实开展行业协会和学会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宣传力度,落实考试通过一次性补助。七是持续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圆满完成为期四年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开展成果转化,及时编印出版《区行政区划图》。八是规范做好其他社会事务工作。全年累计办理结婚登记16500对,办理离婚登记5600对,补领结婚登4100对,补领离婚证690次。全年累计火化遗体800具,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减免54户丧户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5.4万元;

(四)以智慧社区建设为纽带,社区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一是多方联动,大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在前期多次考察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市区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属于区的“党建引领下的基层社会创新治理”新模式、新路径,推动城市基层治理体制改革创新。目前,试点工作正稳步推进。二是切实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规范推进社区协商工作。我区2个省级社区协商建设试点,2个乡镇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各项资金正待省级验收。三是加快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同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全区238个农村社区,已全部推行农村社区标准化建设,完成了农村社区建设的试点全覆盖目标任务,且达标率超过92%。四是依法有序开展村规民约“大体检”工作,联合七部门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区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完成对全区所有村(社区)村规民约“大体检”工作。

(五)以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全区民政工作再迈新步伐

今年来,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对民政工作性质作出了清晰定位,对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部门如何做好民政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全国第十四次民政工作会议上,总理发表重要讲话。全省召开第二十次民政会议,李锦斌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李国英省长作重要讲话,会议上,我区许晗同志荣获“全省民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我局承担有三大项省级改革试点(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智慧养老建设试点、智慧社区建设试点),1项市级改革试点,指导开展4个省级建设试点,这些都是对机构改革完成之后,即民政职能和定位转变后,我区民政工作取得快速发展的充分肯定。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民政各项改革试点资金缺口大。我局承担全省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全省智慧养老建设试点等三项改革试点任务,涉及系统平台建设及维护,服务场地建设等软硬件配备,资金缺口巨大。二是工作人员力量紧缺。全区机构改革后,区民政局转隶走大量人员,编制数量减少较多,已严重影响各项工作开展,建议通过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工作,明确配齐配强民政机构人员力量。三是部分工作协调推动难度大。智慧社区建设试点涉及全区多个部门和单位,区民政局协调难度大;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涉及调整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项职能,工作推进难度较大。四是殡葬改革推动难度大。按照省市部署安排,到2020年,各乡镇要建立至少一所公益性公墓,目前规划、土地、资金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

三、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机构改革之后,民政职能和定位更加清晰,工作重点更加明确,指出“三个聚焦”(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是对民政工作的系统概括。全国第十四次民政会议、全省第二十次民政会议和全市民政会议,都是今后一段时期民政重点工作任务做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引领,以三大项试点改革任务为契机,攻坚克难、锐意进取,民政工作会不断取得新成就,困难群众生活更加有保障。

四、2020年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区民政系统今后首要政治任务就是,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我们要不断深化学习、深刻领会重要指示博大精深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将其转化为推进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坚决履行最底线的民生保障职责。全面完成和总结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全面完成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及时进行总结评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和创新成果,为省、市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提供经验。全面完成智慧养老建设试点任务,推进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多措并举,确保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宗旨,坚决履行最基本的社会服务职责。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和公益性公墓建设。全面完成24所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开工任务,加大管理和检查力度,确保设施齐备、管理有序。加大节地生态安葬宣传,加强移风易俗宣传,多措并举,全面提升我区火化率。统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大社会组织管理力度,严厉打击清理非法社会组织;大力强化残疾人福利和有关社会事务管理;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推进公益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和福彩事业发展;严格规范进行婚姻登记、收养登记。

(四)进一步深化民政改革创新,坚决履行最基础的社会治理职责。全面完成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完善全省社工介入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适时推广;完善社区协商和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推广移风易俗;及时跟进掌握最新村改社区需求;按照对民政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做到乡镇(街道)民政机构人员力量充足,有经费保障,村(社区)民政专干配备得到有效落实;持续深入开展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五)进一步提升综合监管水平,坚决履行专项行政管理职责。继续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做好各级边界线检查,创建“平安边界”;及时更新门牌,加强楼门牌和地名管理工作。

(六)以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扎实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加大多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建立安全隐患问题跟踪整改机制,确保全区各类民政服务机构真正把安全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把整改落到实处、把工作推向深处,为困难群众构筑安全“防护网”。

(七)以多个专项行动成果为引领,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全面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全面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住宅式墓地整改和“回头看”、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成果,以建章立制等手段,建立和巩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以优良的作风确保各项民政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