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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发展规划
(一)规划范围
为适应新形势下城市发展需要,南平市委、市政府提出了“拉开城市框架,优先发展以夏道为主的江南新区,逐步完善以西芹为主的南平西区”的城市发展战略。目前,南平中心城市建设已初步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江南新区(夏道片区)、西区(西芹片区)为两翼的“一城两区”发展格局。
“十一五”期间南平中心城市住房建设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夏道片区(江南新区)和西芹片区(西区)。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十一五”期间,即**—**年。
(三)指导思想
1、住房发展以进一步完善以市场为主导、多渠道、多层次的住房分类供应体系,满足本区居民住房消费为主,满足区内外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
2、住房发展与经济水平相协调、与社会发展相和谐、与自然和环境相友好。
3、住房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四)规划原则
1、本规划坚持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住房需求为导向,以住房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为原则,促进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充分发挥住房作为国民经济基础性配套设施的重要作用。
2、制定适度增长政策,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发展南平山城特色居住区;用科学的规划、设计理念指导住房发展,节约土地资源;以科技进步为核心,倡导资源节约型住房;努力推进住房产业现代化,不断提高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五)住房需求预测
根据调查分析,预测“十一五”期间住房建筑需求总面积约235万平方米;住房用地需求总面积200公顷,年均需求供应住房建设用地约40公顷。
(六)住房建设总体目标
满足南平中心城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规划期末,基本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基本解决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七)住房建设结构目标
1、廉租住房保障南平中心城市双困家庭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南平中心城市低收入和最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满足南平中心城市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其他商品住房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2、**年6月1日后凡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项目,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总建筑面积必须达到新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
政策保障性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应当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八)住房发展任务
“十一五”期间,南平中心城市住房市场将实现供求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实现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及廉租住房按比例协调发展;重点开发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基本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实现价格基本稳定,要使商品住房价格年均增长幅度不超过10%。同时,完成一级市场规范有序、二级市场流通活跃的市场建设任务。
(九)住房建设总量
“十一五”期间,南平中心城市建设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安置住房)、农村住房等建筑总面积约238万平方米。
1、普通商品住房
“十一五”期间,南平中心城市在开发和拟开发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及单体)共计41个。目前住房在建建筑面积约60万平方米,“十一五”期间计划新开工建筑面积约180万平方米,计划竣工建筑面积约170万平方米。
即“十一五”期末,普通商品住房竣工建筑总面积约170万平方米,占规划期间住房建设总量的71.4%。
2、政策保障性住房
“十一五”期间,建设政策保障性住房建筑总面积43万平方米,占规划期间住房建设总量的18.1%。
⑴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将按不少于商品住房开发总量的10%的比例稳妥地组织建设,既要在今后的商品住房开发项目中安排8%~10%住房面积作为经济适用住房,也支持部分国有老企业利用自有存量非生产用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
“十一五”期间,继续完善杨真经济适用居住小区建设,努力推进水东、黄墩、安丰等地段国有老企业利用自有存量非生产性用地建设经济适用居住小区;同时,拟采取一定鼓励政策与措施,争取相关开发企业支持,从已出让的八仙、世华小区等用地中划出一定面积的土地用于建设经济适用居住小区,以满足相应需求。
预测“十一五”期间,每年约有800~1000户家庭要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拟批准的年开发量约为500套4.0万平方米,则“十一五”期间,经济适用住房总开发量约为2500套、建筑面积20.0万平方米,拟竣工面积为15.0万平方米,占规划期间住房建设总量的6.3%。
⑵廉租住房
“十一五”期间,廉租住房拟通过改建、联建、自建三条渠道提供住房600套,平均套型建筑面积约为5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0万平方米,占规划期间住房建设总量的1.3%。
⑶安置住房
由于城市道路、市政基础设施、各类项目开发建设等需要,“十一五”期间仍将维持较大规模的住房拆迁量,预计安置住房建设建筑总面积约为25.0万平方米,占规划期间住房建设总量的10.5%。
⑶“十一五”期间,农村住房建设除延续“十五”期间存量住房用地建设外,主要以江南新区夏道片区小鸠、水井窠、山后、关刀山、西区(西芹片区)后谷等地段集中建设农村住房居住小区作为新增农村住房重点地区。
(十)住房用地布局
1、坚持新区开发为主,旧区改造与整治为辅的基本原则;坚持住房规范化、成片规模开发,坚决停止零星建房、见缝插楼;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实现生产区与生活区的协调发展。
2、按照住房建设与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相协调的原则,结合南平中心城市土地资源特征和人口增长特点,“十一五”期间住房建设除延续“十五”期间存量住房用地开发外,主要以江南新区八仙综合性居住区、夏道片区小鸠组团、西区世华小区(新城中心)、官沙田小区等居住小区作为新增住房建设重点发展的地区。“十一五”期间,继续对这些地区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和建设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为南平中心城市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居住配套。
3、中心城区
⑴中心区内严格按照近期规划和中心区整治规划进行控制,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用地性质。
⑵积极改善中心区的人居环境与公共设施水平,完善边缘的黄墩、水东、水南片区。使中心区由环境状况恶化、城市功能紊乱的状况逐步向人居环境优良、经济运行活跃并具有良好景观的山水城市转变。
⑶继续完成已出让地块住房建设,加快中心城区的危旧成片小区改造与破产企业“退二进三”开发建设步伐。
⑷改造宜集中成片进行,严格控制住房零星开发活动,鼓励规模建设,便于功能的配套完善,景观特色的形成。
①重点改造地段
梅峰片、杨真片、豫樟岭片、健康岭、北门岭片(光荣岭)、慈荫巷、马坑路、马坑支路小区、黄墩九二医院沿山片区、新建村等地段。规划至**年,完成中心区约5~10万平方米包括木、土木、砖木结构的危房改造任务,基本消除老城区的消防隐患。
②重点建设地段
中心城区重点完成文化中心广场(财富广场)、世纪新城二区、汇福花园、安华佳园、长富大厦、武夷花园四期、怡景嘉园B区,以及环城南路(上洋村口)西南侧旅游广场综合开发等住房项目建设。
⑸中心城区边缘黄墩、水南、水东经济适用住房与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及少量企业“退二进三”开发建设。
①黄墩组团:充分利用国企现有非生产用地、包括南纸、黄墩、南纺,开发建设一批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
②水东组团:水东外贸仓库、面粉厂企业存量资产进行住房房地产开发改造等;继续完成马站已出让地块的住房建设,重点配套开发洋丹工业园的居住小区。
③小南组团:改造水南东岭片;完成丽景水岸、富贵世家等住房项目建设。
4、江南新区
⑴主要以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园区的启动使新区开发迈出实质性一步。利用自然条件结合旅游休闲项目的开发逐步打响新区的知名度,为新区的后续建设开创良好的局面。
⑵全面推进八仙综合性居住区建设,促使八仙居住小区初步形成。
⑶从已出让的八仙新区用地中划出一定面积的土地用于建设经济适用居住小区。
⑷夏道新区以满足自身片区发展要求进行住房开发建设。为促进小鸠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园区和文田工业园的发展,相应配套一定规模的小鸠居住区、职教园教师居住小区以及文田工业园居住小区等。
⑸旧镇改造:严格控制夏道旧镇区住房新建、扩建;至**年,完成20公顷旧镇区居住环境整治改造。
5、西区
⑴尽快改善新区交通基础设施,充分发挥西区的区位交通优势,重点扶持工业发展,并适度进行房地产开发,以产业先行汇集人气积累资金,为新区启动打开局面。
⑵西芹新区应以提升档次、创造新貌为目标进行住房开发建设。加快世华小区(新城中心)、官沙田小区等居住小区开发,促使两居住小区基本形成;启动水本新区的综合开发和配套建设,以及尤坑长富、新华、大墩片、五里桥和花米垄等小区建设;完成景宏花园、西门岭小区等住房项目开发建设。
⑶西芹旧区:严格控制旧区住房建设,停止西芹旧镇住房新建、扩建;重点加强市政道路、消防、商业等设施的配套建设。
(十一)住房土地供应
1、“十一五”期间,在强调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前提下,重点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坚持区域住房发展合理布局,进一步促进住房发展重心向城市新区——江南新区、西区转移。
2、“十一五”期间,南平中心城市计划供应住房用地总面积260公顷。(注:“十五”期间未完成供地面积115.66公顷,拟在“十一五”前三年供完,每年供应量分别为53.37公顷、16.29公顷、45公顷;“十一五”期间计划新增供地144.34公顷。)
其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面积约200公顷,占规划期供地总面积77.0%;政策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安置住房)用地面积约30公顷,占规划期供地总面积11.5%;农村住房供应用地面积约30公顷,占规划期供地总面积11.5%。
3、“十一五”期间,南平中心城市计划年均供应住房用地面积约50公顷。
二、今明两年建设规划
(一)今明两年住房建设
今明两年,南平中心城市建设普通商品住房、政策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安置住房)、农村住房等建筑总面积约98.6万平方米。
1、普通商品住房建设
今明两年,在建和拟建住房建设项目(及单体)共计36个。**年住房计划新开工建筑面积约46.5万平方米,计划竣工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2007年住房计划新开工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计划竣工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
即今明两年,普通商品住房竣工建筑总面积约48万平方米,占今明两年住房建设总量的48.7%。
2、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
今明两年,建设政策保障性住房建筑总面积35.6万平方米,占今明两年住房建设总量的36.1%。
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
今明两年,主要是分批建设国有老企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1500套,建筑面积13.1万平方米(采取一次立项、逐年报批的方式批准建设,2008年底前建成),占今明两年住房建设总量的13.3%。预计今后还会有一些企业通过申请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⑵廉租住房建设
今明两年,拟开工建设廉租住房242套(2008年底前建成),平均套型建筑面积约为60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1.5万平方米,占今明两年住房建设总量的1.5%。
具体项目是:
①杨真新区经济适用住房改造。规划通过改造杨真新区316、317幢号经济适用住房提供廉租住房100套,建筑面积5902平方米,其中317幢的改造现已基本完成。
②健康岭1号地块与九峰3号商住楼联体建设,规划建设82套,建筑面积3953平方米。
③健康岭2号地块新建,规划建设一幢60套,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
⑶安置住房建设
今明两年,安置住房建设建筑面积约为21.0万平方米,占今明两年住房建设总量的21.3%。其中,八仙新区的南庄、五里沙—华安垄、毛窠—四姑堂、八仙安置区等安置房建设建筑总面积约为18.5万平方米(2007年底前建成)。3、农村住房建设
今明两年,规划区内水井窠、小鸠、山后村等为农村住房重点建设地区,建筑总面积约为15.0万平方米,占今明两年住房建设总量的15.2%。
(二)土地供应计划
今明两年,计划供应住房用地总面积105公顷。其中,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用地面积约70公顷,占今明两年供地总面积66.7%;政策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安置房)供应用地面积约16公顷,占今明两年供地总面积15.2%;农村住房供应用地面积约19公顷,占今明两年供地总面积18.1%。
三、规划实施
(一)政策与策略
1、积极落实住房发展规划目标,实施高效、集约的住房用地供应政策;
2、加强商品住房开发建设管理,深化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
3、加强政策性住房建设与管理,逐步扩大政策性住房的保障范围;
4、加大闲置土地处理力度,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及房地产,制止违法囤积土地的行为;
5、发挥税收、信贷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调节作用;
6、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7、积极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房屋租赁市场;
8、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
9、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
10、加强住房发展的战略研究与法制建设。
(二)保障措施
1、建立住房建设规划实施的分级负责制;
2、强化住房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制度;
3、加强规划实施的行政管理体系建设;
4、完善住房建设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