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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消防任务专项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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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消防任务专项计划

为切实加强我区消防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市“十一五”消防工作专项规划》和《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期间,我区消防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消防条例》,积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投入逐年加大,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取得突破,消防执法工作比较到位,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明显提高。全区火灾形势保持平稳态势,没有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全区共投入消防建设资金708.8万元,添置消防车2辆,增加市政消火栓122个,增配了一大批灭火救援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1个乡镇完成了消防规划编制并颁布实施;公安消防部队参加灭火救援300多次,抢救遇险群众400多人,为国家和人民挽回经济损失近亿元。

当前,我区消防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但消防工作任务仍然艰巨,主要表现在:

1、整体消防规划起步较慢,公共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目前,全区仍有三个乡镇以及各工业园区消防规划仍在编制及审批中,而且部分区域没有设置市政消火栓系统,市政消防供水能力严重不足,不能满足扑救重特大火灾的需要。

2、消防装备薄弱,灭火力量不足。全区辖区面积380平方公里仅有一个消防站,而且缺少抢险救援车等高新装备,现役消防警力及个人防护装备、特勤装备不足,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消防安全保卫和社会抢险救援任务。

3、工业规模迅速扩大,重特大火灾发生机率增加。一是易燃易爆物品用量增多,火灾扑救难度增大;二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多,群死群伤火灾风险高。三是建筑工程消防审核、验收率低,“老大难”火灾隐患久拖不改,“家庭作坊式”企业仍然大量存在,“三合一”企业时有“回潮”,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几率和扑救难度。

4、农村地区防控火灾能力薄弱。大部分乡镇的防火安全条件差,消防基础设施和火灾扑救力量缺乏,群众消防安全素质普遍不高,自防自救能力较低。

5、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参差不齐。一是个别地方、职能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不明确,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没有形成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二是个体私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基础薄弱,消防法制观念淡薄,责任制不落实,防火措施不到位,预防和控制火灾整体水平低。

二、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全区消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省消防条例》,紧紧围绕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推动建立以落实责任制为核心的社会消防工作机制,加快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切实提升全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为创建“平安”,加快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工作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区消防工作的目标是:通过五年的努力,使全区消防执法服务体系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不断增强、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体系基本形成、消防队伍灭火和抢险救援能力不断加强、社会消防安全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消防安全素质全面提高,逐步完善与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消防安全形势得到进一步好转,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的消防工作格局

贯彻落实区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领导我区消防工作,分析消防安全形势,研究并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明确各级各部门消防工作责任和任务分工,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或下达消防安全责任书。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列入政府任期目标,建立政府消防联

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督查、考评、奖惩机制,实施行政责任监察,落实社会消防安全责任制。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消防规划,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建设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完善消防设施建设,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及时协调解决消防宣传教育、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火灾事故查处等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自我负责,公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

2、落实部门齐抓共管的消防工作机制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的社会消防工作机制。

----公安消防部门要监督指导辖区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做好火灾预防工作,规范消防执法行为,严格队伍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

----规划、建设部门在新城开发、旧城改造时,要严格按照城市(镇)整体规划和消防规划,满足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建设和消防通道的要求,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消防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发放规划、施工许可证。

----经贸和财政部门要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部队营房、装备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建设部门要加强公共市政消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公安、监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严肃查处各类火灾中的事故责任者。

----教育、劳动、科技、司法等部门要做好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3、完善单位各负其责的消防工作制度

各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保障消防资金投入,完善消防设施,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消防工作机制。

(二)完善消防基础设施

1、加快消防规划的编制、调整和实施

在修订乡镇整体规划时,要及时对消防专业规划进行调整;在报批乡镇整体规划时,缺少消防专业规划或消防专业规划不合理的,政府将不予审批。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消防规划的要求,确保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等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

年,完成河市镇的消防规划编制及审批;年,一般建制镇的消防规划编制完成100%,审批完成50%;年所有乡镇全部完成消防规划审批。

2、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消防供水、消防通道的建设步伐,逐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万安、双阳和各开发区、工业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一步到位,其他乡镇要结合旧镇区改造和新农村建设进程逐步完善。

年,万安、双阳街道和各开发区、工业区城市的市政消防栓建设率要达到60%,河市镇市政消防栓建设率要达到50%,完成马甲消防站选址定点;年,万安、双阳街道和各开发区、工业区城市的市政消防栓建设率要达到80%,河市镇市政消防栓建设率要达到70%,完成马甲消防站征地并进入主体施工;年,上述区域市政消防栓建设率达100%,上半年完成马甲消防站主体施工及附属设施建设;下半年,马甲消防站配齐装备器材并投入执勤。年,全区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基本达到国家标准。

3、加强消防装备建设

淘汰更新超服役年限或不能担负执勤任务的消防车,新建消防站应按标准要求一次性配齐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全区“十一五”期间共淘汰消防车1辆,新购置和配备各类消防车5辆。

年,基本配齐消防人员基本防护装备,特勤装备配备率达到50%以上,新增抢险救援车1辆;年,特种防护装备配备率达到80%,淘汰普通水罐车1辆,新增消防摩托车2辆,配置一批抗洪抢险救援装备;年,个人防护装备和特勤装备全部配齐达标,配齐马甲消防站装备,新增普通水罐车1辆;年,新增大吨位泡沫水罐两用车1辆,全区消防车辆配备基本达标。

4、加强消防科技建设

充分发挥互联网、无线通讯网络和GPS卫星定位系统在消防行政管理、灭火救援战斗方面的优势,通过互联网实行政务公开,建设消防部队管理、作战辅助系统,增强消防部队战斗力。

年,全区应用消防监督业务信息系统,加强基础信息的采集、处理、分析和研判,加强重点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公共消防设施、火灾事故、消防行政执法等电子档案建设。年,根据国家标准《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要求,完成车辆动态管理系统和建立火场声像传输系统建设。

(三)加强消防经费保障

按照财政部、公安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消防部队业务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消防业务经费递增不低于上年度财政收入增长幅度,专项经费应确保消防工作和部队建设的需求;为每位官兵(含合同制消防员)办理一份保额50万元以上的人身意外伤亡保险。

(四)提高消防执法水平

1、全面推行消防行政执法责任制

认真理清消防行政执法依据,进一步明晰公安消防机构执法权限,科学分析执法职权,规范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严格执法责任追究,通过健全和强化消防行政责任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消防行政执法体制。

2、加大消防执法力度

及时跟踪督促各类火灾隐患的整改,对拒绝整改的单位及个人坚决实施行政处罚并提请法院强制执行,确保执法到位、隐患消除。年,全面规范火灾隐患认定工作。要建立健全火灾隐患督办整改、有奖举报、公布通报等制度,开辟人大、政协对火灾隐患整改的监督渠道,建立火灾隐患网络数据库,发动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促进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

3、严肃查处火灾事故

切实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和消防责任事故案、失火案的侦查办案工作。尤其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和达到消防责任事故案、失火案立案标准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火灾原因,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年,公安消防部门的火灾事故调查等消防监督技术装备达到《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标准。

(五)加大火灾防控力度

1、加强社区消防工作

将消防工作纳入社区建设标准和“平安”建设内容,开展创建“消防安全模范社区”活动,从完善组织抓管理、完善设施抓防范、完善制度抓落实、强化宣传增意识、强化检查除隐患等方面入手,推动各地建立健全社区消防组织网络、工作责任和经费保障等制度。充分依托社区基层组织,加强指导社区消防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长效工作机制,保障社区消防安全。

2、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定期组织开展以“三合一”企业、外来人口出租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旅游风景区、文物古建筑、地下工程以及建筑消防设施、城市消防通道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要组织专家论证,提出解决方案,督促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又不能保障安全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采取规划建设中小型企业生产基地,规划建设员工公寓、利用现有建筑改造成员工集体宿舍等措施,科学整合资源,全面转移设置在生产车间或仓库的员工集体宿舍。至年6月底前,全区实现所有的企业员工集体宿舍、家庭住所与其生产车间或仓库完全分离,彻底消除企业“三合一”火灾隐患。通过3至5年的努力,全面改善上述场所和单位的消防管理状况,消除灾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

3、加强农村消防工作

抓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契机,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农村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农村消防工作组织,结合村镇饮水、水利、通讯、农电、道路建设与改造等,督促相关部门严格控制建筑的耐火等级、防火间距,加快改造易燃建筑密集区、棚户区,设置必要的消防水源,修建必要的消防通道,提高农村抵御火灾的能力。积极开展创建“无火灾乡村”和“消防安全示范村”活动,落实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职责,督促健全农村消防管理组织和制度。年,100%乡镇配备专职防火员。

4、加强建筑工程消防质量监督管理

明确建设、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消防设施检测单位对建筑工程消防质量的监督管理职责。改革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方式,实行技术审查与消防行政审批相分离的制度,严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施工检查和竣工验收关。加强对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维护保养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指导。积极探索性能化建筑防火规范体系,开展城市火灾风险评估,推动城市建筑消防设施及火灾远程监控系统建设,提高城市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维护公共安全。

(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1、大力开展消防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落实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开展好每年的主题消防宣传和“11•9”消防日活动,发动和组织干部群众到消防站学习咨询消防安全知识。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新闻会制度,定期通报消防工作形势和火灾情况,对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及典型火灾案例进行曝光。

2、全方位普及消防知识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络及城区、居民生活区和公众聚集场所内全方位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常识。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大中小学校的教学计划,广泛开辟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工会、妇联、共青团、关工委、普法及消防协会等团体要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年,全区90%的学校开设消防知识教育课程,居民的消防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

3、改革和加强消防安全培训

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将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纳入劳动用工培训,并逐步建立和规范由中介机构培训、消防监督部门组织考试发证制度。重点加强对消防管理人员和建筑消防工程设计、施工、安装人员、检查维护、操作人员,消防产品检测、维修、销售人员和化学危险品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备操作等特殊岗位工种人员和专(兼)职消防队员的培训,充实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七)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1、强化灭火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

制定爆炸毒气等恐怖暴力和其他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公安消防机构与公安机关其他警种及军队、武警、医疗、卫生、供电、供水、供气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参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公共突发事故抢险救援体系和联动机制。公安消防部队要严格落实执勤战备制度,规范灭火救援程序,创新训练方法手段,提高练兵科技含量,积极开展预防爆炸、毒气等恐怖事件和其他突发性灾害事故处置技战术措施的研究和实战训练,切实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2、大力发展多种消防队伍

优先发展合同消防力量,年,全区合同消防队伍达到10人,基本配齐空气呼吸器、战斗服、呼救器三项主要防护装备;年达到15人,上述个人防护装备数量达到国家普通消防站建设标准;年达到20人,马甲镇建立1支合同消防队,个人防护装备全部配齐达标。

加快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通知》要求,年,河市镇建立1支专(兼)职消防队,全区每个社区(村)建立1支义务消防队;年,双阳街道建立1支兼职消防队,年,其他乡镇分别建立专(兼)职消防队。

3、加强现役公安消防队伍建设

全力推进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基础建设,全面提升部队战斗力,按照“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总要求,唱响“人民消防为人民”主旋律,大力经扬和发展郑忠华精神,切实加强部队思想政治建设和管理教育。坚持政治建军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着力构建具有公安消防部队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确保队伍高度稳定和集中统一。建立健全以业绩、品德、知识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评价、选拔和竞争激励机制,激发干部队伍建设的生机与活动。加强干部在职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