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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切实做到突出重点部位,抓住关键环节,完善内控机制,搭建预警平台,确保监督到位,把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要求贯穿到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贯穿到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全过程,不断提升我区惩防体系建设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实施范围
选择区环保局、建设局及中华门街道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工作。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力争今年内在试点单位建立比较完善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网络,初步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在试点单位取得成效后逐步在全区推广。
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一)主要内容
各试点单位在广泛宣传发动和深化廉政教育的基础上,通过“查找、防范、控制、评价”四个环节,逐步建立起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完善制度体系为支撑、以强化监督为核心、以考核评价为手段的部门权力内控机制,不断增强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自我发现问题、自我纠正问题、推进持续改进的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二)方法步骤
1、组织动员阶段(9月30日前)
组织召开全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动员会议,全面部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具体任务。各试点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区试点工作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深入开展“四个一”专题教育活动,即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上一堂“加强内控机制建设,防范廉政风险”党课;安排一次中心组专题理论学习;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一次“我为廉政风险防控建言献策”活动,进一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2、查找廉政风险点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和日常生活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查找廉政风险点,就是要在每一个权力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认真查找容易导致腐败的薄弱环节,确定风险点,进行风险评估,划定风险等级,将预防腐败的关口前移。
(1)分类查找
一是思想道德风险。主要查找是否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是否主动接受党组织、党员群众等各方面监督;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或工作关系接受请托人礼品、馈赠、吃请以及索贿、受贿;是否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等。
二是岗位履职风险。主要查找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是否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是否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办事;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不作为或乱作为行为等。
三是制度机制风险。主要查找本单位的内控制度机制是否具体、全面;是否覆盖各项业务活动;是否覆盖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各项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是否有制度约束等。
(2)分层查找
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要对照各自的工作分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组织实施等情况,通过自己找、群众提、同事帮、领导点、组织定等多种方式,认真分析并逐一排查个人在思想道德、履行职责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各单位党政“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及人权、财权、事权相对集中的岗位工作人员,要作为廉政风险排查的重点,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廉政风险查找工作。
各试点单位职能科室要在个人自查的基础上,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范围,认真梳理工作流程,围绕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制度机制等方面,细化分析本科室廉政风险点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查准、查清、查深、查透本科室的廉政风险点。
(3)分级管理
各试点单位在排查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要依据收集掌握的信息资料,认真分析、评估,按照风险发生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制度机制漏洞、危害损失程度等,将风险从高到低划分为一、二、三共3个级别,实行等级管理。
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要认真填写《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并于10月底前报区纪委廉政室备案。
3、完善防控措施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对照查找到的风险点,各试点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科室和个人的防控措施,做到廉政风险清楚、防控措施有力,并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1)积极完善内控机制。各试点单位要在找准、查全、深挖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从权力分解是否科学、权限界定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是否清晰、操作流程是否严密、制度规定是否完善、监督管理是否疏漏等方面,进一步明确针对性的内部防控措施。要重点围绕加强对决策权、行政审批权、自由裁量权以及“三重一大”事项等方面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体系,最大限度地化解廉政风险。
(2)不断强化预警建设。要结合权力阳光运行系统、电子廉政档案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平台等载体,积极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电子廉政预警系统。要注重预警信息应用,对出现的风险信息,要在筛选清理的基础上,分发给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告知,指导党员干部排除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预防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
(3)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各试点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措施,充分发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作用。一要坚持教育提醒制度,引导和告诫党员干部牢记职责,秉公用权,干净干事;二要坚持“明察暗访”制度,采取回访服务对象、问卷调查、案卷抽查等方式,了解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情况;三要坚持开展述职述廉活动,将廉政风险防控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定期组织评廉议廉;四要严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将各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纳入责任范围,加大考核和追究力度。
4、考核评估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自我评估。各试点单位要加强对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有问题人员的整改。要建立廉政风险问题分析整改制度,从廉政风险点的确定、防控的方式方法和制度设计等方面进行分析,不断修复、完善内控机制。
(2)考核评定。区纪委将会同相关部门,综合运用公开测评、民意调查等方法,对各试点单位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估,并将廉政风险点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作为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坚持教育在先,广泛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要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预防腐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建立可行、管用、有效的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廉政风险。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纪委、区环保局、建设局及中华门街道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廉政室。各试点单位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抓好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找廉政风险点,带头抓好自身和分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各试点单位于9月底前将领导小组名单、实施方案、联络员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报送区纪委廉政室。
(三)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试点单位要通过认真梳理工作流程查找出廉政风险点,突出抓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人、财、物管理等关键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着力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努力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融入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有计划地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