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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教育发展的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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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教育发展的计划

一、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强市必先强教。当前是我市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实施“三大战略”(发展特色产业、构建综合交通、建设宜居城市),推进“四个跨越”(工业相对不发达城市向新型工业强市跨越、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中等城市向大城市跨越、人力资源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跨越),核心的要素是人才,而教育是人才培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把教育优先发展落到实处。要切实做到教育投入优先保障、教育用地行政划拨、资源配置大力倾斜、人才引进给予优惠,不断优化教育发展环境,促进全市教育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要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关爱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残疾人受教育权利,不断推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质量整体提升,使我市教育处于全省领先地位。用一流的教育,培育一流的人才,打造一流的实力,建设一流的城市。

二、大力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

(一)科学调整中小学布局。适应城市化进程,优化整合教育资源。义务教育学校要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基本稳定现有布局,三年内全部建成标准化学校。公办普通高中按适度集中原则逐步调整布局和规模,适应新课程改革要求,改善办学条件,完善各类功能馆室和教育教学装备。学前教育要立足于公益性和普惠性,积极发展公办幼儿园,重点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三年内实现乡镇全覆盖;采取集体办园、联村办园、乡镇中心幼儿园连锁办园等多种形式,扩大村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鼓励民办幼儿园有序发展,逐步完善市、镇(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

(二)加快薄弱学校改造步伐。优先解决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简陋、学生生活设施缺乏等突出问题,完善实验室、图书室、健康教室、艺术教室、计算机室等功能馆室,引导和鼓励农村学校建设标准化田径运动场。

(三)推进教育信息化。将教育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纳入市政府电子政务工程,2013年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所有班级信息化建设工程。加强考试科技装备,建设标准化考点。

三、完善教师补充交流机制

(一)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落实省政府《关于创新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机制的意见》(政发〔2012〕30号),建立健全“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教师管理制度,坚持按照退一补一、资格准入、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有计划地聘用省统招统派、经费省级负担的新录用教师,加快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

(二)加大引进高水平师资的力度。对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市州级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和紧缺学科优秀高级教师,按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和用好专业人才的意见》(天发〔〕11号)、《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天发〔〕8号)落实住房、安家费、编制、职称、工资津贴、社会保险、教科研条件等各项待遇。

(三)进一步规范引进教师程序。编制部门核定教师补充引进计划,教育部门组织考评委员会考评、选拔,监察、人社等部门加强对考评过程的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保持引进教师政策的连续性,做好衔接与过渡工作。

(四)畅通教师流动渠道。教师调配按照编制许可、岗位空缺、资格合格、顺向流动原则,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年暑期统筹解决。规范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之间的流动,按政策做好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后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工作。建立健全城乡中小学校长、教师双向交流制度,每年交流比例在10%以上。城镇学校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必须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推行中心学校学科教师跨校任教、兼职走教制度。

(五)探索教师退出机制。对教育教学能力、师德素养不适合从事教育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提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人社部门直接调配到其他单位;对严重违纪违规的教职工,按程序予以解聘或辞退。

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一)加强师德教育。深入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创新师德教育形式,持续扎实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师德考评体系。健全师德激励机制,市政府设立“师德标兵”奖,形成鲜明导向。

(二)健全教师培训体系。整合教师培训、教研、电教等教育资源,创建国家级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促进教师集中培训、远程培训和校本培训的有机结合,完善市、校培训网络。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到2015年基本实现学前教育教师专业化,小学教师专科化,中学教师本科化,高中教师研究生学历达到15%以上,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40%以上。构建教师跟岗学习制度,选派中青年教师到国内名校、教育发达地区学校跟岗学习。

(三)加强教育教学专家培养。结合《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实施,设置合格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的教师专业成长序列。名师每两年评选一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定期考核、动态管理,按省统一部署,落实扎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补助制度。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有计划地打造一批特级教师、名师和“楚天卓越校长(教师)”。

五、加强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与管理

(一)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安排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开展“阳光体育运动”和“大家唱、大家跳”活动,保障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二)扎实抓好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健全教师坐班、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质量测评、教学研究、学习培训八个方面的规范制度与考评标准,责任到人,刚性考核,与绩效工资、评优晋职直接挂钩。对考核结果差、学生和家长满意度差的教师实行转岗。突出抓好课堂教学改革,开展常态化的教学练兵比武活动,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推行推门听课、随堂测评,引导教师落实课堂目标,打造高效课堂。

(三)完善全市统一的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对全市中小学进行统一的教学质量监测,以学生的全面发展检验评价学校、教师的工作业绩。探索委托信誉良好的第三方机构承担教育质量评估的相关工作,全面了解家长、社会公众对教育质量的意见,形成学校、教科研机构和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教育质量科学评价机制,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提升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六、着力打造高中教育品牌

(一)规范高中招生秩序。统筹全市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计划招生,实行标准化班额教学;探索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统一窗口收费。

(二)提高高中教育质量。深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严格落实新课程计划,重视选修课与综合实践活动,适应新课程教学改革与国家人才选拔制度的新要求,做好高考备考研究。建立高考目标责任制,完善科学的高中教学质量评价奖励制度,对在高考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和教师给予重奖。

(三)打造高中名校。办好中学,升级学校硬件设施,提升文化品位,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力,尽快取得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自主招生校长实名推荐资格,使中学居于全省示范高中前列。加大省级示范高中创建力度,2013年新增一所省级示范高中。建立高中学校特色发展评价激励机制,鼓励高中学校结合自身实际,自主确定办学方向与目标,在课程设置、教学管理、质量评价等方面形成自身特色,促进全市高中学校差异化竞争、特色化发展。

七、增强职业教育办学特色

(一)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特色化办学。整合职业教育资源,形成以职业学院为龙头的职业教育集团。强化中等职业教育办学特色,创新招生方式、办学模式、管理办法,集中资源打造品牌专业、重点学科,创建省级示范中职学校和省级品牌专业。

(二)办好高等职业教育。抓好职业学院面向全国招生工作,加强内涵发展,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按国家统一部署,探索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贯通的人才培养模式。

(三)促进校企深度合作。推进职业教育与本地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加强职业学校与本地企业的合作,促进专业设置与本地产业发展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定向培养,推动校企合作双赢、共同发展。推进职教园区建设,加快形成学校与企业一体、学习与实习一体的办学格局。

八、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

(一)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探索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逐步取消中小学校长行政级别。健全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化决策机制。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务公开制度,加大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加强学校与家长、社区的联系,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引导家长、社区和有关专业人士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

(二)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平行分班、一定三(六)年不变,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和非寄宿生实行混合编班,坚决禁止义务教育学校分快慢班。规范非免费教科书和教辅资料发行,严格实行统一渠道、家长自愿、预约征订。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建立常态化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学校后勤服务质量,抓好以学校食堂、宿舍、校园超市、校园环境为重点的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规范后勤服务收费,加强食品卫生监管,做好学生传染病防控工作,优化育人环境。健全规范办学长效机制,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严肃查处乱办班、乱补课、滥发资料、超额收取生活费等违规行为。清理整治民办幼儿园。由乡镇政府负责,按照资源整合、就近入园、优胜劣汰原则,对低、小、散幼儿园(班)依法实行关、转、并、停,坚决取缔存在安全隐患的民办幼儿园。

(三)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者侮辱学生人格尊严;严禁教师以排座位、安排班干部等名义搞人情交易;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严禁教师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金、礼品或要求学生家长办私事;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教育部门要切实加强教师日常管理,严肃查处教师违纪违规行为。

九、切实保障教育经费

(一)建立和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市级财政对教育的经费投入,优先保障教育所需资金,落实教育投入达到“三个增长”(教育财政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并使生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和“两个提高”(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有所提高,教育经费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有所提高)的要求;落实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例要求。

(二)拓宽教育经费筹集渠道。加大对教育附加的征收力度,按照国家规定向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三税总额的3%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按2%足额征收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按10%的比例足额计提教育资金,确保全部用于教育事业。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逐步形成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教育投入新格局。

(三)完善保障教育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切实保障教师个人政策性待遇。健全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长效机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加强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项目建设、教师周转房建设、公办标准化幼儿园建设、标准化考场建设和其他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校车安全营运模式,政府对校车购置运行实行补贴;逐步将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将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按教职工工资总额的1.5%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加强对各项教育经费的统筹,建立教育发展专项奖励基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农村学校完善围墙、门房、视频监控等校园安全设施及标准化田径运动场等体育设施,引导和鼓励高中学校建设各类功能馆室和后勤服务设施;建立教师奖励基金,市政府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奖励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及专业化发展业绩突出的名师、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

(四)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救助体系。严格落实各项贫困生救助政策。落实高中贫困学生资助地方配套资金,确保普通高中学生不少于20%、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设立奖学金或直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教育救助体系,广泛开展扶困助学活动。

十、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一)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政府定期专题研究教育工作的制度和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落实乡镇推进本地教育发展的责任,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乡镇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体系,将教育发展的主要指标列入乡镇政府政绩考核范围,督导乡镇政府履行教育发展职责,积极推进本地学校建设,全面提升办学质量。

(二)建立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机制。乡镇政府、公安、交通运输、文化、综治等部门要加强涉校车辆管理,加大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力度,坚决清理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和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的经营性娱乐场所,坚决依法处置冲击校园、破坏教育秩序的治安案件,保障师生安全和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

(三)支持教育轻装发展。将义务教育学校门卫纳入公益性岗位;为农村寄宿制学校安排一定数量的公益性岗位,用于聘请炊事员、食品安全管理员、宿舍管理员、绿化管理员等后勤服务人员。积极稳妥化解高中学校债务。规范涉教收费。按政策免除中央、省教育建设项目规费;本级教育建设工程由市教育、财政部门审定申报全年项目,市政府一次协调,打包收费。减少涉校检查。除突发事件和安全检查外,其他各类对学校的检查,由市纠风办集中审批,统筹安排相对固定的时段,保障学校集中精力抓教学,努力为教育营造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