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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坚持全党抓经济,重点抓工业,突出抓招商,关键抓项目的工作理念。大力实施主导产业培植工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精品名牌培育工程、科技创新工程、企业家队伍建设工程和环境创优工程。努力形成工业主导经济格局,以工业的二次创业推动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努力把打造成核心经济区和湖北新型工业强区。
二、奋斗目标
到2015年全区工业经济发展目标是:
(一)工业总量:区属工业总产值达到46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125亿元。工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47%。
(二)规模企业: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户数超过200家。其中,产销过10亿元的15家,过5亿元的20家,过亿元的60家。培植上市企业1—2家。
(三)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300亿元以上,年均投资60亿元以上。
(四)主导产业:专用汽车及零部件、农产品加工、纺织服饰、电子信息和化工等五大产业占全区工业经济总量比例稳定在90%以上,工业总产值突破360亿元。其中,专用汽车及零部件产业两年内突破100亿元,2015年力争达到150亿元;农产品加工产业过120亿元;纺织服饰产业过50亿元;电子信息产业过30亿元;化工产业过10亿元。
(五)精品名牌:创中国驰名商标1—3件、湖北省著名商标30—40件、湖北省精品名牌5—10件。
三、工作措施
(一)突出招商引资,抓好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开放先导战略,主动融入大武汉,加快承接长三角、珠三角的产业转移。继续实行大员招商,严格落实招商引资“一把手”负责制和“二分之一”工作法。突出抓好以商招商,充分发挥企业家在招商引资中的作用,坚持内商外商一起招,内资外资一起引。提高招商引资质效,将中央、省直企业和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作为招商引资的主攻目标之一。大力引进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和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项目。提升项目储备质量,深入研究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导向和外商投资的方向、热点,结合我区“十二五”规划发展纲要,超前规划、论证、储备大型工业项目。积极做好项目包装、推介和争取工作,力争在争取国家和省级的项目布点、专项资金安排上有大的突破。加快项目建设,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推进一批重点项目早开工、早见效,以项目建设的大突破推动工业经济的大发展。把招商引资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中的权重提高到30%。
(二)壮大主导产业,培植产业集群。深入开展五大产业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推动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强产业上下游之间的配套协作,加大关联产业的深度开发和配套,努力延伸产业链。重点培植专用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加快建设大型物流中心和大型专业市场,将我区建成亚洲最大的汽车铸件生产基地和全国最大的专用车生产基地,擦亮“中国专用汽车之都”的金字招牌。到2015年,专用汽车年生产能力达到20万辆以上,铸件年生产能力达到100万吨。做精农产品加工业,大力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提质增效,增强工业反哺农业的能力,在建设外向型、绿色型食品加工体系上寻求更大突破,抓住我区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先进县(市、区)机遇,将我区建成中南地区最大的香菇加工出口基地和西区域性农产品加工中心。通过品牌培育和技术改造,提升纺织服饰产业。着力培育生物化工、电子信息等高新技术产业,打造成我区新的支柱产业。
(三)培育市场主体,做强龙头企业。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选择一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从政策资金、要素协调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促进中小企业向集约化、规范化、集群化发展。重点扶持核心竞争力强、产业带动作用大的企业。鼓励优势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合资合作、引进战略投资等方式,以存量引增量,实施强强联合;支持优势资源和生产要素向重点企业聚集,促进企业裂变式发展,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重点支持全力集团、三环铸造、三友食品、神农生态、重汽华威、程力专汽、楚胜专汽、神马齿轮、盛星机械、泰晶电子、中盐银港、金龙集团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打造产销过10亿元的企业群。建立中小企业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为进库企业提供上市咨询辅导和推介服务。大力推进全民创业。进一步拓宽民营经济准入领域,全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的准入和发展。加快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创业辅导服务平台,打造融资担保服务平台,组建协会商会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力争每年净增各类企业400家以上,个体工商户2000家以上。
(四)推进园区建设,打造发展平台。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切实抓好经济开发区和各镇办工业园区基础设施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升。科学利用土地,确保土地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引进项目投资强度必须达到100万元/亩以上。把经济开发区打造成“新型工业聚集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现代化城北新区、全省一流经济开发区”。一是实施满园工程。按照主体功能分区,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新进项目优先向北布局,实现南北贯通;加大对回归创业工业园支持力度。二是实施园区拓展工程。按照“一主两翼”的发展战略构架,东扩西进,向东重点建设以新316国道为轴线的区域;向西重点建设平原岗、红山头两村之间的区域,到2015年园区规划面积拓展到42平方公里,建成面积达到25平方公里,力争入园企业达到200家以上。三是实施园区配套工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水、电、路、气、通讯、电视等配套设施,修建程力大桥、金龙湾大桥、龚家棚大桥,建设三个110KV输变电站,建设行政商务区、还建小区,增强园区承载能力。四是实施企业服务工程。建立新进项目专班跟踪服务长效机制,引导企业嫁接重组、转型升级,千方百计促进企业壮大规模、集群发展。调整武大()科技园定位,将其建成我区精细化工、新型材料和生物工程的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鼓励具备条件的镇(办)因地制宜,建设特色园区,完成何店、万店、府河、南郊、北郊工业园区建设详规,实现南郊汽车工业园、北郊东岗工业园与经济开发区的对接。鼓励暂不具备条件的镇(办)到现有园区创办“园中园”,对引进到经济开发区落户的企业视作各镇(办)企业。(五)提升创新能力,促进转型升级。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全区研究与发展经费占GDP比重达1.5%以上,财政对科技经费的投入占区级财政支出的比重达1.2%以上。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提高企业研发能力,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创建国家和省级技术研发中心。到2015年建立省级企业技术研发机构3-5家,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2-3家。大力实施名牌战略,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名优品牌,加大品牌产品营销力度,增强地域品牌的影响力。着力培育新兴战略性产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17%以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循环工业体系,引导企业注重节能节材、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控制治理,着力培育循环经济型企业,积极打造全省乃至全国生态工业园区。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重点污染区域,重点污染企业的整治力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防止先污染、后治理和资源浪费。
(五)加强人才引进,培养优秀企业家。注重加强对企业家的培养和保护,推进企业家健康工程、暖心工程、增智工程等三大工程,提高企业家素质。积极营造尊重、支持企业家的良好氛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要给予物质奖励、政治荣誉和社会地位。鼓励企业家放手发展、尽展才华,培养一支有素质、会经营、善发展的企业家队伍。加强技术工人队伍建设,整合职业教育资源,“订单式”培训企业急需的营销人才和技术工人,建设一支技术精湛、技能高强的技术工人队伍。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开放灵活的企业人才引进机制和激励机制,打破各种界限,鼓励各类人才流向企业,重点引入高级管理人才、科研人才和技师型紧缺人才,用高薪、股权等激励业绩突出的企业人才,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工业强区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机关干部到工业企业挂职锻炼,其工资关系、职级待遇保持不变。
(六)开展银企合作,优化融资环境。积极开展银行、企业对接活动,促进银行、企业之间的合作。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激励机制,对扶持中小企业效果突出的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等给予财政公共存款支持或物质奖励。引导、支持担保机构改进服务方式,简化贷款担保手续,积极拓展担保业务,适应中小企业对融资担保的需求。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和非公有制企业进入担保业,整合和优化现有担保资源,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取得担保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
四、激励政策
(一)对发展工业经济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奖金由区财政据实列支。
1、企业家特别贡献奖。对贡献突出的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负责人予以奖励。其中,纳税过1亿元的奖励100万元;过5000万元的奖励50万元;过4000万元的奖励40万元;过3000万元的奖励30万元,过2000万元的奖励20万元;过1000万元的奖励10万元;过500万元的奖励5万元。不重复计奖。
2、优秀企业家荣誉奖。每年组织评选优秀企业家,每名优秀企业家奖励不低于1万元。
3、科技创新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研发中心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4、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奖。每净增1家规模以上企业,奖励2万元。
5、出口创汇贡献奖。对新出口企业创汇在100万美元以上的,每创汇1美元奖励人民币0.01元;对老出口企业创汇超过上年度基数部分,每增加创汇1美元奖人民币0.02元。
6、企业上市和品牌建设奖。企业上市后除省市奖励外,另奖励100万元;对获中国驰名商标的每件奖励10万元,对获省精品名牌和省著名商标的每件奖励2万元。
(二)对工业投资实行奖励。
1、新上项目奖励:新上工业项目建成投产后,从纳税年度起,三年内按年度实现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一定比例由项目收益财政给予企业奖励。年实现税收300万元—500万元,给予其地方留成部分30%的奖励;年实现税收500万元—1000万元,给予其地方留成部分40%的奖励;年实现税收1000万元以上,给予其地方留成部分50%的奖励。
2、招商引资奖励: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至1亿元的工业项目,待项目投产见效后,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由项目收益财政给予引资人一次性奖励;对引进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亿元的工业项目,待项目投产见效后,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由项目收益财政给予引资人一次性奖励。
五、环境保障
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着力优化法制环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效率,依法维护企业主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深入推进政风行风评议,开展企业评机关、群众评科长、社会评站所的“三评”活动,建立涉企机关工作人员评议制度,对评议不合格的工作人员,经考查认定后,给予相应处罚。完善领导包保、现场办公、联席会议制度,深入开展“百名干部下企业、百名干部包项目”行动,切实改善发展环境。
1、实行“一站式限时办结”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程序,实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区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服务,在区内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7个工作日内办结,需报市省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由区行政服务中心跟踪办理到位。
2、实行“安静工作日”制度。每月1日至25日坚决杜绝任何单位意到企业进行检查(除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外),确需到企业检查的,须报请区环境办批准后方可进入企业检查,否则企业可不予接待。
3、实行“收费明白卡”制度。区环境办会同物价部门和经济主管部门对规模以上企业发放“收费明白卡”,本着支持企业发展的原则核定收费项目和标准。企业按卡上核定的各项行政收费进行缴纳,对卡外收费一律拒绝。
4、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以下简称“环境办”)要充分履行其治理、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职能,加大对制约、阻碍、破坏经济发展行为的查处力度。区环境办全天候接受投诉,对投诉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在10个工作日内将调查处理结果向投诉企业和报告部门反馈。属市直部门影响企业发展环境的,由区环境办报请市环境办处理。各地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走好全区一盘棋,用优质的服务促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
六、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工业经济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四大家”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工业经济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工业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规划调控、措施制定、服务协调、督办落实、考核奖励等工作。区委、区政府成立五大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五大产业发展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重点把握产业发展方向,提升发展层次,扩张产业发展规模。各地各部门要把工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抓经济的主要精力放在抓工业上,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工业。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带头学工业、懂工业,带动各级干部转变观念,增强工作的执行力和创造力,形成全区上下齐抓工业、共同支持工业发展的良好局面。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任务,落实措施,抓好深化工业强区战略的组织实施。
(二)建立督查督办制度。组建加快推进工业强区建设督查组,对各地和有关部门推进项目建设和工业发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查督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终考评的依据。对在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政策落实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相关责任。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到位、不作为或乱作为而影响和阻碍工业发展的党员干部实行效能问责,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三)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工业发展目标管理,提高工业发展在综合目标考核中的分数比值,并与年度考核相挂钩。招商引资责任目标考核,由区招商局负责组织实施;涉及财政奖励项目的考核认定,由区经信局、财政局牵头组织实施,科技局、商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等部门负责相关奖励项目的审核认定;区直部门服务工业经济考核评价办法,由区纪委、监察局、环境办、经信局、招商局、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并实施。以上各类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结果报区政府核准后,严格兑现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