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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充分认识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地位。加快发展、提升市域经济竞争力,关键在人才。当前,面临诸多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已进入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没有人才的持续增长和人才作用的充分发挥,就不会有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充分认识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地位,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为推动新一轮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2、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确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坚持以人为本、人尽其才,积极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搭建平台,促进经济社会和人才的全面发展;坚持解放思想,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拘一格选人才,鼓励人人成才;紧紧抓住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等环节,不断完善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成长与创业环境,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为推进新一轮大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3、目标要求。通过3-5年的努力,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够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市各类人才资源总量达到3万人以上;各类专家数量达到3000人以上;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21%以上;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达34%以上;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人才资源配备更加合理,人才工作机制更加科学,把人才资源真正转化为发展优势,在市率先建成人才强市,进入全省人才强市行列。
二、加大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力度
4、制定实施人才引进计划。坚持定期开展重点产业领域人才需求调查和预测,及时编制和切合实际的紧缺人才目录。建立和及时更新包括市内企业家、专家、专业技术人才和籍在外事业名人的“人才库”。加快构建全市人才资源信息数据库以及人才供求信息开放系统,通过人事人才网、党建网、电视台、广播电台、国内新闻媒体宣传和推介会等方式,建立稳定的信息平台,及时定期我市需求的各类人才信息,提高人才创业创新的信息化服务水平。
5、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每年到及沿海发达地区、知名高等院校开展1至2次人才招聘和科技项目交流等活动。鼓励享受省政府津贴以上专家和国内知名企业家来任(兼)职、建(购)房、投资兴业。进一步拓展人才联系渠道,依托商会在沿海发达地区建立人才工作站和联络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进高层次人才。每年拿出一部分重点创新创业岗位按产业统一组织参加专门人才招聘活动,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采取技术咨询、兼职、项目合作、业务顾问、合作等形式引进人才和智力,多渠道、多形式引进我市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并纳入相关人才政策的保障范围。
6、简化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高层次人才引进按照单位提出申请、有关部门对外人才需求信息、受理报名、资格审查、提供人选、用人单位选择、专家审核、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办理引进手续和落实相关待遇等程序进行。由企事业单位自主确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由所在企事业单位向市委人才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资格审查、专家综合评审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再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三、加大各类人才的培养力度
7、加强人才培养宏观指导。制定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和各类人才培养计划,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施“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开发工程”、“高端人才引领培养计划”、“企业家培养计划”、“名师、名医和文化名家造就计划”、“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工程”、“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现代服务业人才培养工程”和“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等重大人才工程和项目,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8、注重在实践锻炼中培养人才。培养未来城市管理高素质、专业化党政人才,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单位以及街道(乡镇)挂职锻炼。着眼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市场竞争能力,面向大中型国有控股企业及骨干民营企业,每年选派一批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赴境内外学习考察,到沿海发达地区机关或企业挂职锻炼。选派一批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校长到发达地区或境外学习培训。抓好优秀高校毕业生选派到村任职工作。定期举办“专家学者论坛”或“中国青年创业家论坛”活动,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青年创业家参加,扩大人才聚集影响力。
9、加强各类人才培养基地建设。依托大型企业、重点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职业院校建立1个大学生实习基地、1个尖端人才实践基地;建设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1个留学生创业园,1个省级以上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加强市委党校、技术学校建设,为培养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发挥作用。建成一批上规模、上档次、有效益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重点把神山镇“全省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成为市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农业观光、旅游休闲等多功能的全省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积极开展农业技术培训,扶持农业科技创业与成果转化,培养一批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农村生产经营性人才。由组织部门牵头,对各类涉农培训“民生工程”项目资源、部门培训资源、职业教育资源和各类社会资源进行有机整合,提高人才培训效率。
四、完善人才创新创业激励保障机制
10、建立创业资金扶持制度。依托现在担保公司和小额担保贷款基金,通过政府支持、社会资助、部门捐助等形式,设立500万元人才创业基金和1000万元信贷担保基金。经论证、审批,高层次人才投资新办企业注册后1个月,视投资额大小给予相应的创业启动资金,或由市信贷担保公司给予100-1000万元的贷款资金担保,待企业盈利后收回。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全额奖励给企业用于研发或扩大生产。对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全额奖励给个人。择优确定5-10个本地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予以重点扶持。每年安排不少于20万元资金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
11、建立科研资金扶持制度。对来我市发展高新产业项目的博士,帮其免费搞好项目申报,并根据其承担的科研项目层次,一次性给予不低于30万元的科研资助,所在企事业单位应提供配套科研经费。对批准为国家、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重点培育企业的,分别给予不低于6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科技项目经费支持。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专利示范(试点)企业的,分别给予不低于4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二等奖以上者,给予和国家、省同等额度的资金奖励。
12、建立工资待遇激励制度。制定重点领域关键人才特殊薪酬办法,对有特殊贡献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试行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按岗位定酬,按业绩定酬,鼓励收入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允许拉开分配差距,推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岗位工资、专利分红、效益提成等多种分配形式,重奖对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对享受国务院、省政府津贴的专家,本市按照1:1的比例给予补助。建立人才技术成果参与分配制度,支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知识、技术、资本等要素,按贡献参与企业收益分配。
13、建立住房待遇保障制度。实施人才安居工程,采取租售并举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回购、腾退、改造、租赁等方式建设一批“人才公寓”,免费供享受国务院津贴人才居住;对博士、企业高管、研发人才提供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的住房免费居住;对有突出贡献的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首次在市购买自住商品房,根据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类别,给予不少于5万元的住房货币补贴;对在每年产生税收5000万元以上的,由政府出资购买后奖励给个人。
14、建立优秀人才奖励表彰制度。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奖励“技能大师”、“创业标兵”等人才评选表彰制度,提高人才的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每年评选一批有科技创新成果和贡献的科技人才给予奖励,享受市政府津贴。对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技术创新填补国内空白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其成果转化纳入科技项目支持范围的,对专利所有人给予5万元以上奖励。加强农村乡土拔尖人才选拔工作,激励农村实用人才在都市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更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建立高层次人才荣誉制度,开展“杰出人才奖”评选表彰活动,对在建设“科学发展新”中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作出杰出贡献的优秀人才颁发荣誉证书,授予市“荣誉市民”称号,并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对来我市创业或参与合作的专家,发放“三国学者”证书,凭证书可以免费在观光旅游,门票由政府予以补贴。
15、完善其他配套优惠政策。解决人才引进身份、税收、保险、医疗、子女入学、配偶安置等方面的限制,鼓励各类人才来创新创业。完善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办法,对纳入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引进博士硕士,可根据工作需要优先聘用;编制已满的,采取先进后出,先聘用再逐步消化。凡高层次人才本人申请,可以夫妻同调,并妥善安排其配偶的工作,解决事业编制;为其子女入学入托提供绿色通道,保障其子女接受优质教育。成立高级专家协会,组织专家开展学术交流、健康体检、休假考察等活动。制定对高层次人才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由指定医院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先优质服务。经事前审核审批的高层次人才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培训研修等,由市政府每年提供不超过2次的差旅费资助。
五、优化人才创新创业服务环境
16、完善人才市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城乡一体化的人才服务中心,健全人事、社会保险、企业用工登记、人事档案管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签证、户口转迁、工商注册等手续。深入推进全市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渠道和方法。全面清理不利于人才创业发展的行政审批事项,营造人才自由合理流动、适宜人才创新创业的宽松环境。建立健全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评价机制,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鉴定、企业技能人才评价、院校职业资格认证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实施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农村实用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农村实用人才职称评定工作。
17、营造良好的人才工作舆论氛围。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优势作用,大力宣传人才工作政策。通过举办各类人才工作专题讲座、人才工作座谈会以及人才教育培训活动,深入宣传人才工作的新理论。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开辟人才专栏,推出领导访谈、厂长经理谈人才、人才之星等栏目,定期开展人才宣传活动,通过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和各地各部门重才爱才的成功经验,激发各类人才锐意进取、勇于创新、勇于创业,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
18、建立市级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每位市级党政领导负责联系1—2名市管优秀人才,定期了解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他们对经济建设和当前全市中心工作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优秀人才在重大决策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同时协调解决人才在工作、生活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激励和支持他们干事创业。
六、创新党管人才工作体制机制
19、完善人才工作领导体制。把人才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谋划发展优先谋划人才工作。完善人才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人才工作专题报告,及时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措施。建立市直有关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由市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格局。市委组织部按照不少于2人的要求选好配强工作力量,建立健全人才工作专门机构,保证有专门力量从事人才工作,做到编制、职责、人员、工作经费到位。
20、建立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坚持开展人才工作创先争优活动,定期组织人才工作满意度调查和工作评估。实行人才工作目标管理,把人才工作纳入全市乡局级领导班子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强化对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考核。建立“一把手”抓人才的考核制度,将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部门“一把手”政绩的重要内容,与领导干部奖惩、使用挂钩,确保人才工作主体到位、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21、建立人才工作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市财政要保证对人才工作的投入,较大幅度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比重。制定全市人才投入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人才投入增长机制和集约高效的人才投资体系,资金主要用于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乡土拔尖人才的培养、引进、科研资助、表彰奖励和专家休假等工作。通过税收、贴息等优惠政策,鼓励引导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投资人才资源开发,特别要鼓励社会资金和用人单位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投入,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资源开发中的主导地位。建立政府引导,用人单位为主,个人积极参与,社会共同承担的人才开发投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