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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建设的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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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建设的计划

一、合理布局规划

(一)园区空间布局总体构架。“十二五”期间,全区以开发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为龙头,以岸线和新施、新道公路为发展轴,重点规划建设产业园等5个街镇工业园,形成“一区五园”的工业园区空间布局。

(二)明晰园区关系定位。开发区创建全市新城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产业园为开发区拓展区,建设全市重型装备制造基地;、、3个街镇工业园区为开发区特色园区;工业园作为大别山红色旅游配套园区。

(三)完善园区规划编制。年10月底前完成开发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所有街镇工业园区要结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于年9月底前完成园区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各工业园区要以规划为引导,合理设置产业发展区、管理服务区、居住生活区,科学制定发展目标。

二、健全体制机制

强化集中统一的工业园区领导体制。各街镇工业园区成立相应的管委会,由所在街镇主要负责人兼任管委会主任,行使相应的发展改革、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审批权和行政管理权,实行“充分授权、统一管理、封闭运作”。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国际惯例相接轨的管理机制,对园区内的企业和招商项目实行财政体制范畴内的封闭型管理和精细化服务,实行园区建设月调度工作例会制度。各相关街镇场区、部门和单位要将有管理能力、懂专业技术、会国际化运作的高素质干部选调到园区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公开选聘优秀人才。

三、坚持集约用地

(一)保障工业项目用地。确保全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50%以上用于工业,工业用地90%以上用于工业园区。区国土规划部门将年度工业用地计划下达给各经济责任主体单位和区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由各经济责任主体单位会同区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工业项目选址和用地计划安排,申报工业项目新增建设用地,依法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新增工业用地计划实行全区统筹,工业园区实行一次性规划、成片预征,按批次(项目)供地。

(二)提高工业用地集约水平和利用效率。开发区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每亩150万元以上,新建项目亩平产值达到300万元以上。其他街镇工业园区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每亩100万元以上,新建项目亩平产值达到200万元以上。

四、推进产业集聚

(一)明确产业定位。开发区以临港产业、重装基地为产业目标,以钢铁深加工、桥梁与钢结构、机械和电力装备等用钢产业为主导,同时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电力能源、纺织服装、新型建材、食品加工等适宜产业。产业园以船舶制造,风电、核电、太阳能发电装备,大型水工装备,大型桥梁与钢结构等重型装备为主导,同时鼓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化工、冶炼、铸造等适宜产业。工业园以服装加工、塑料制品为主导,同时鼓励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及与开发区大产业配套的产业。工业园以食品加工为主导,同时鼓励发展轻工机械、食品包装等产业。工业园以轻纺、木材加工为主导,同时鼓励发展五金工具、塑料橡胶等产业。工业园以旅游产品开发加工为主导,同时鼓励发展以粮食加工为重点的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

(二)壮大产业集群。各工业园区要围绕主导产业,积极发展上下游关联产业,着力引进产业项目,注重延伸产业链,发展产业集群,努力形成“纵向延伸成链、横向聚集成群”的发展格局。到2015年,全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500亿元以上,其中:开发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000亿元以上,产业园实现工业总产值300亿元以上,、和3个街镇工业园工业总产值均达到50亿元以上,工业园工业总产值达到20亿元以上。

五、完善基础设施

(一)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区政府鼓励、支持、引导各工业园区按照“产业特色明显、基础设施完备、服务功能齐全、生态环境优美、持续发展能力强”的总体要求,高标准做好规划,加快开发建设,努力做到供水、排水、供电、道路、通讯、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和场地平整等配套,满足工业项目入驻要求。

(二)整合部门资源,形成建设合力。从年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制定本部门和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时要将园区建设相关项目纳入其中,统筹安排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三)创新园区建设模式。街镇工业园区的建设主体是各相关街镇,具备条件的园区都要成立园区开发建设投资公司,负责园区投融资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配套服务建设。鼓励采取业主投资开发、BT等方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工业园区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

六、加大支持力度

(一)设立区工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从年起,区财政在开发区和各街镇体制结算财力资金中安排10%作为园区建设专项资金,并按资金筹集渠道重点用于园区投融资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园区基础设施贷款贴息和市新城区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配套。

(二)从年起,园区内新引进的工业项目形成的税收和现有企业技术改造、再投资新增的税收(不含建设期间产生的税收),从项目完工投产之日起5年内,区级留成部分50%返还给税源园区,用于滚动开发建设。工业和经营性用地土地出让收入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区对街镇财政体制的通知》(新政发〔〕3号)和《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新政发〔〕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对工业示范园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融资平台建设项目、产业集群项目、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重大项目配套建设项目等,区经信部门联合区财政部门积极向上申报,争取市新城区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

七、健全考评体系

将各街镇场区新型工业化发展纳入区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完善新型工业化考评指标体系,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工业用地、新增工业用电量、工业投资、工业项目贷款等6项指标进行监测分析,按季度进行统计,按权重打分和排序,在全区通报。每年对各街镇场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规模、总量、质量、效益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按照考核与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完成任务不力的街镇、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八、优化发展环境

以“企业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为主线,以治庸问责、转变作风为抓手,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认真落实全区优化工业领域投资发展环境、优化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相关规定,积极减程序、减时限、减费用,着力解决当前制约工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全力打造全市工业领域投资发展环境最优示范区,实现项目审批流程最优、时限最短、效率最高、收费最低。

九、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区工业园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全面统筹领导全区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各项政策及措施,协调解决园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经信局办公,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目标、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