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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和完善城管环卫基础设施设备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工作重点,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大力实施北地区市容环境、道路交通、乱倒垃圾渣土、违法建设、违法占道等专项治理,基本达到无暴露垃圾、无路面污染、无违建及乱搭乱盖、无占道经营、无乱堆放、无乱牵乱挂的工作目标,把北地区打造成市、区对外展示的窗口,为北商贸物流枢纽区、盘龙经济开发区的快速发展提供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的外部环境。
二、整治范围
北地区整治范围包括:总计全长35.9公里。
三、管理原则和机构
北地区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北地区上述4条主干道纳入区级管理;次干道和居民区及周边村湾由各街(含管委会)管理。在北地区设置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和北市容环境卫生服务所,隶属区城市管理局,其主要职责:行使城市管理的职能,负责该地区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北等4条道路、市场群周边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处理工作;负责企业等相关单位卫生费的收缴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拆违清障
拆除4条公路沿线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搭盖物;清理乱堆放建筑材料、渣土杂物等(有关情况见附表1),为下步综合整治扫清障碍。
(二)房屋整治
公路沿线现有房屋结构不变,重点对巨龙大道、北大道两侧的建筑物进行立面整治。一是统一户外广告招牌。拆除破旧广告招牌及临街雨阳蓬,广告招牌底部平齐,厚度一致,文字规范,一店一牌,大型立柱及电杆灯箱广告严格按规划设计制作安装;二是统一粉饰立面。新建的房屋或经过瓷砖等材料装饰完好的立面予以保留,其他的立面统一粉饰;三是立面色调基本协调一致,村湾房屋以大多数颜色为标准进行粉饰。
(三)地面整治
巨龙大道、北大道两侧为商业组群和居住小区,一是完善门前硬化,建筑物至人行之间铺砌大理石或彩砖;二是整理和清洗先前铺砌的大理石及彩砖,规范停车泊位,规划新建一批花坛和绿化小游园作为点缀,对旧花坛进行整理补植;三是对没有开工建设空地进行围墙(院),维修破损的围墙(院)墙(院),色调基本一致(有关调整情况见附表2)。
(四)渣土整治及工地管理
推行“准入许可、源头专控、运输专线、消纳专点、管理专责”的管理模式。所有建设工地必须围墙(院)施工,进出口必须硬化、建清洗槽。严格执行“一不准入,三不准出”(没有区建筑垃圾准运证的车辆,坚决不准进入建筑工地运输渣土;超载、无遮盖、未冲洗干净车轮和车身的车辆坚决不准驶出工地)的渣土运输管理规定,要从根本上解决渣土运输污染环境问题。
(五)垃圾处理
巨龙大道、北大道沿线企业单位按标准自建一批垃圾池,用于自产垃圾收集存放。公路沿线间距20—30米设置铁制果皮箱垃圾容器。公路沿线自然村湾间距50—70米设置一座垃圾池。(有关情况见附表3)。
(六)道路整治
对道路路面进行整修,主要是修补坑槽、平整路肩,清理路两侧排水沟内杂物,平交路口硬化等。
(七)规范“三线”
对公路沿线的“三线”(电力线、通信线、闭路电视线)进行规范整治,消除空中“蜘蛛网”。
五、工作标准
1、平面干净。公路沿线、市场群周边、居民小区、村湾房前屋后无暴露垃圾,无白色废弃物。
2、立面整洁。村湾居民房屋粉饰见新,统一色调,整齐划一;公路沿线无乱搭乱盖,无有碍观瞻的破旧房屋,无乱牵乱挂和破损招牌。
3、沟渠畅通。沟渠塘堰坡道平整,设施完好,成线成行,确保畅通无堵塞。
4、绿化完好。公路沿线、市场群周边、村里村外绿化植被完好,无缺株少枝。
5、道路平整。公路、村湾道路路面无坑洼,无积水。
6、秩序良好。公路、村湾道路无打场晒粮,机动车停放有序,市场内外整洁。
六、责任分工
北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以沿线街道(包括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和北管委会为主要实施主体,并负责组织协调和群众工作。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检查指导,督办验收。具体分工如下:
1、拆除乱搭乱盖和清理乱堆放。根据区城管局现场调查和掌握的资料,由所属街道(包括盘龙城经济开发区)和北管委会依法下达法律文书,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区城管、规划、公安等部门配合支持。
2、房屋立面和地面整治。按照区城管局统一制定方案和标准。区民政局(区家园办)、国土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城管局等负责有关工作指导、检查和验收;所属街道(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或北管委会具体负责房屋立面、地面、房前屋后平整、硬化和杂物清理。
3、道路整治。由区交通、公路部门联手拿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4、绿化建设。由区林业局制定沿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5、沟渠整治。由区水务局制定沿线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6、垃圾处理。由区城管局负责设计、布点,所属街道(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或北管委会负责组织落实,并建立垃圾收运处理系统。
7、规范“三线”。由区供电、电信、广电等部门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北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孙江任组长,成员为区人民政府办分管主任,区城管局、区环卫中心、区财政局、区国土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路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区公安分局、区广播影视局、区供电公司、区电信局、区移动公司、区联通公司、北管委会、盘龙城经济开发区、湖街、滠口街、横店街、天河街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从区城管局、区环卫中心、区国土规划局、北管委会、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北地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办。
(二)综合执法。组建北地区环境综合执法专班,成员从各相关执法部门抽调,职能包括广告、临街(路)建筑立面、管线管道、交通秩序、道路养护、绿化美化亮化、城市立面、违章建筑管理、渣土清运、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执法专班实行巡查制度,各成员单位如林业、交通、建设、公路、公安、电力等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三)长效管理。一是建章立制。按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一整套管理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奖惩激励机制,检查考评机制及协调联动机制;二是按标准严格选聘环卫作业人员,配足配齐清扫保洁人员;三是确保清扫保洁时间,北大道、巨龙大道要确保每天实行12小时清扫保洁时间(早7点至晚7点),其他道路要落实8小时清扫保洁时间;四是加大垃圾清运力度,当天产生的垃圾当天清理完;五是加大巡查控管力度,对违法违章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六是落实所有企业、单位、门店卫生责任区域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门前三包”责任制,强化对“三包”责任制的监督检查。
(四)协调配合。北地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涉及到多个单位和区直职能部门,各有关地方和各部门要顾全大局,紧密配合,按其职能主动承担责任,共同完成好综合治理工作任务。
(五)落实经费。城管环卫基础设施设备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自年起,将北地区城管环卫工作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保障所、队正常运转及环境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和环卫工作运行经费标准及预算另行制定。
(六)加强检查。将北地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纳入全区检查考评,同时下达工作计划,工作标准。北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区人民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有关情况要及时通报,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