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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全区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办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构建区和谐社会和和谐教育为目的,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不断改善办学条件,逐步提高教师待遇,促进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通过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推进依法治校、规范收费、勤俭办校,努力形成社会各方面都来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力争我区早日实现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监察(区纠风办)、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教育局办公,具体负责全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积极推进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二)部门职责
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创建活动的开展和协调工作。
区纠风办:负责活动开展过程中监督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区财政局:负责创建活动资金即时到位,保证财政的足额投入。
区物价局:负责各校收费许可证的发放、年审和项目收费标准的公示以及项目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区审计局:负责对创建活动中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三、创建工作措施
(一)全区动员 提高认识 积极创建
要围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在全区范围内进行广泛动员,认真学习政办[]55号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调动各方面的力量,积极推进我区的创建工作;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各学校要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对照市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考核标准,切实落实创建工作各项要求,使全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收到明显成效,尽早实现我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目标。
(二)加大力度 保障投入 标本兼治
1、切实保障教育经费的投入。要提高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全面落实《教育法》规定的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确保学校公用经费逐年增长,生均经费和老师待遇等经费不截留、挪用、挤占和平调;保障教育附加费的足额拨付,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想方设法争取财力,不断提高教师待遇。
2、规范制度,标本兼治。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要不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和加强收费管理,严格禁止学校以乱收费进行创收,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严肃收费纪律,加大违规收费查处力度,追究违规收费责任,净化教育收费环境,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明确收费项目 严格标准 规范办学
1、各办学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的各项政策标准,在每学期开学收费前,按政策规定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到明明白白收费,并做到持证收费。
2、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的有关政策,落实公办普通高中“三限生”招生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规范办学;积极做好贫困生的学杂费减免工作,落实好“两免一补”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传达到千家万户。
3、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坚决执行上级政策和相关规定,杜绝不规范行为,将学校办学行为纳入到法制化轨道上来。
(四)创新机制 注重宣传 重树行风
1、以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教育投入机制,保障教育经费,加大从源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
2、完善教育系统的激励机制,为鼓励先进典型,区政府每年拿出100万元,重奖为我区教育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干部和教师;要坚持已在执行的(从年1月起)增加教师津补贴(城区100、郊区150元/人?月)等相关制度,并力争教师津补贴随政策而逐年提高。
3、从今年开始的连续三年内,区政府将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全区的初中标准化建设,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4、为从根本上改变远郊学校的办学条件,区教育局从今年开始每年拿出202万元加大农村学校教育经费的投入,除按生均经费标准拨付教育经费外,另按每名教师4500元的标准给足农村学校的办学经费,确保农村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教职员工的福利待遇。
5、从今年秋季开学开始,区政府出资对全区农村义务教育段学生实行“零收费”入学,即对我区农村学校就读的本区农业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免收书杂费,所需费用由区财政统一负担。
6、加大教育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媒体对教育的正面报道,努力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要大力开展行风建设,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积极组织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评代表视察学校,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
四、实施方法与步骤
(一)制定方案。7月上旬前组织“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区属各校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组织培训。用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开展创建活动的能力和水平。
(三)动员部署。7月11日前召开各校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的动员大会,进行动员部署,积极营造氛围。
(四)监督检查。一是教育局领导分片包干带队对全区各校进行开学收费检查;二是组织“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开学收费抽查,发现问题即时纠正。
(五)开展自评。一是区教育局各校于10月中旬按照创建标准进行自评;二是“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考核标准,对区属各校春、秋季各进行一次自查,自查符合评选条件,由“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于11月15日前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申报。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工作情况汇报;区委、区人民政府专题研究教育工作和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的会议纪要;区财政关于教育经费保障的情况;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创建活动的文件材料(计划方案、组织领导、动员部署、检查考评等)。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围绕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进行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和宣传活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学校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一系列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开展创建活动的认识,牢固树立“教育为人民服务、学校为学生着想”的思想。要充分发挥舆论的积极导向作用,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部署要求、规范教育收费的正面典型案例,促进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各负其责。“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对创建工作给予具体指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区教育局、各学校(单位)要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按照标准要求,制定、落实具体创建措施,深入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并将自评情况形成汇报材料于10月15日前上报“区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建章立制工作
坚持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认真制订计划,加强督促指导,狠抓工作落实,以创建活动促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对照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的考核标准,认真进行自查自纠,不断推进建章立制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上门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与群众、广大学生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凡能够及时解决的要坚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分步整改到位,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各种教育乱收费问题,尤其要注意结合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加强建章立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不断规范办学及收费行为,不断加强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保证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的顺利实施。
(四)结合活动严格申报
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要与开展“办人民满意教育”主题活动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按照评比要求严格进行申报,凡因所属学校发生乱收费行为没有及时整改,受到市级以上部门查处的,不得申报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注意发掘和总结正面典型,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健康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