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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畜牧经济强市的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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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畜牧经济强市的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统筹兼顾公共卫生、畜产品质量、生态环境三大安全,立足市场需求,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现代畜牧产业体系,促进畜牧业加速向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方向转变,促进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产业增值,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努力建设现代畜牧经济强市。

(二)目标任务。到2015年,畜牧业生产能力显著增强,建成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新增出栏优质生猪100万头,肉蛋奶产量年均增长4%,牛、羊、兔肉在肉类总产中的比例提高到30%,肉类总产量达65万吨;发展质量明显提高,生猪等主要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和良种覆盖率分别达到70%和85%,科技对畜牧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65%以上,畜产品精深加工率达到30%;畜牧业产值年均增长3%以上,占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达到60%以上,农民人均畜牧业现金收入达到3000元;基本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生态环境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

二、完善提升发展规划

(一)区域布局。按照《省“十二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省畜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市整体推进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产业基地建设规划纲要(-2015年)》和《市畜牧产业化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立足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布局养殖区域和产业带。以区、四个生猪养殖大县为重点,打造合、高速公路及铁路沿线六大优质生猪产业带,到2015年,建成优质商品猪生产重点县4个、基地乡镇81个,新增优质商品猪出栏能力100万头,全面建成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在嘉陵江、渠江流域和境内溪河、水库及其它工程水域范围建立优质水禽产业带,在城镇郊区适养区建立蛋鸡产业带,在退耕还林区、林果区建立土杂肉鸡产业带,到2015年,建成家禽基地乡镇65个,新增出栏优质家禽1500万只以上。在建立“4+2”牛羊产业带,到2015年,建成草食牲畜基地乡镇49个,新增出栏牛羊40万头(只)以上。在适宜区域,重点发展奶牛、优质肉兔、野鸡、鹌鹑、野猪等特色畜禽养殖,到2015年,全市建成特色养殖基地乡镇22个,特色养殖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

(二)产业结构。适应市场优质化、多元化需求,大力实施优品种、调结构战略。继续深入实施生猪换种工程,加大DLY三元杂交推普及力度,保持优质能繁母猪存栏合理比例,稳定生产能力,提高生猪产业优势。加大畜种结构调整力度,大力实施种草养畜战略,加快推进“以草换肉”、“以秸秆换肉奶”工程,稳步提高牛羊等草食牲畜、鸡鸭鹅等小家畜禽以及特种养殖产业比重,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效益良好的畜种结构。到2015年,全市猪肉、牛肉、羊肉、禽肉、兔肉、牛奶年均分别增长3%、5%、8%、7%、10%、10%以上。

(三)产业体系。统筹规划种畜禽场、养殖小区、饲料兽药、畜产品加工、交易市场、物流企业发展及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打造优质畜禽生产供应体系、优质安全的饲料生产体系、规范健康的养殖体系、健全高效的动物防疫体系、先进快捷的加工物流体系,努力实现产业链各环节产能动态配套、一体化协调发展。

(四)科技支撑。加大畜牧兽医新技术推力度,加强畜牧科技创新、科技推、动物防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规划,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转高效、支撑有力的畜牧业科技创新与推体系。到2015年,全市畜牧适用技术推面达80%,畜牧科技成果转化率提高5个百分点。

三、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一)大力发展标准化规模养殖。一要加快改造农户传统养殖方式。按照“人畜分离,圈舍规范,沼气配套”的要求,通过政策引导和财政扶持,加快改造散养农户传统养殖方式,支持发展年出栏生猪100-500头、肉牛20-30头、肉羊60-80只、肉鸡12000-20000只,存栏奶牛10-20头、蛋鸡3000-5000只的适度规模养殖;大力发展林下养鸡、林下种草养畜以及“畜-沼-菜(果、林、草)”等生态健康养殖。二要加快养殖小区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相对集中、成片推进”的原则,结合新村建设,加快发展养殖小区。推行“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适度规模专业农户”共建、联建相对集中的标准化养殖小区模式,既降低农民进入门槛,又保证龙头企业拥有安全可靠的原料基地。三要大力推进标准化养殖。按照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的要求,大力推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深入开展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发展出口受控养殖基地。到2015年,全市建成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小区(园区)100个,无公害标准化养殖面力争达到60%以上。

(二)大力发展畜牧龙头企业。进一步优化招商引资环境,重点引进和新建一批标准高、规模大、产品新、高成长型加工企业,积极发展畜产品精深加工,以加工促发展,以加工带基地,实现畜牧业增值增效。大力扶持畜产品加工企业改善生产和技术条件,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延伸产业链。按照“两个带动”(带动农民发展现代农业,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要求,从机制和政策设计上扶持引导龙头企业发展种禽畜场、精深加工、现代物流营销,参与并带动大养殖农户建设标准化可控养殖基地,打造集养殖、加工、物流一体化的畜牧产业集群,着力提升龙头企业在产业化经营中带动农民发展现代畜牧业、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能力。积极引导龙头企业进行标准化生产,鼓励支持企业培育名牌产品和驰名商标。到2015年,全市销售收入过亿元的畜牧龙头企业10户以上,争创名牌10个以上。

(三)大力发展畜牧专合组织。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快发展畜牧专合组织,将更多分散养殖农户组织进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落实各级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税收、金融、财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继续加大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扶持力度,按照“一个产业+至少1个龙头企业+至少1个规范化专合组织”的发展模式,大力发展以种畜禽场为核心,以周边农民为主体的养殖专业合作社。到2015年,全市经工商注册的规范化畜牧专合组织(协会)达到200个,覆盖适度规模养殖户达90%以上、一般养殖农户达到60%以上。

(四)大力发展畜牧循环经济。坚持畜牧业布局与种植业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养殖业与种植业、林业的互补优势,大力推行“畜—沼—菜(果、林、草)”等“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模式,着力构建种养平衡、农牧互动、生态循环、环境友好的产业发展体系。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力度,鼓励在畜产品优势产区或大型养殖小区配套发展沼气发电、有机肥生产和骨皮毛加工等新兴产业,大力破解养殖废弃物污染难题。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林下畜禽养殖的意见》(府办发〔〕41号),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空间环境条件,积极发展林下养禽、林下种草养草食畜禽等生态畜牧业。到2015年,发展林下养殖20万亩,建成林下养殖基地乡镇25个,力争产值达10亿元以上;全市规模养殖场(小区)全面实现种养结合、生态循环,大型规模养殖场通过工程和生物措施实现达标排放、清洁生产和资源化综合利用。

(五)大力创新生产经营机制。积极探索创新“多方合作”、“龙头企业+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养殖场(户)”、龙头企业订单养殖、“托养”、“寄养”等生产经营机制,着力构建政府、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保险机构等多方联动的自然风险防范体系和种畜禽、饲料、养殖、加工、储藏、营销等各环节合理的市场风险分摊机制,增强养殖户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保障农民稳定增收,提升产业化经营水平。

四、加强配套体系建设

(一)加强良种繁育和技术推体系建设。继续深入实施生猪换种工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原种场、扩繁场、商品场相互配套的优质肉猪良种繁育体系。加快畜禽良种化进程,合理规划布局人工授精改良站,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建立健全县、乡人工授精改良网络。加强村社良种扩繁场建设,推进养殖小区自繁自养,全面实现良种化。加强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体系建设,创新服务方式,依托示范小区实施畜牧科技推示范工程,通过院坝培训、科技赶场、现场指导等方式,大力推优质畜禽、优质牧草和畜牧兽医适用新技术。发挥龙头企业和专合组织的牵引带动作用,加强标准化生产技术集成与示范,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二)加强优质饲草饲料等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大力推行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饲料作物三元种植结构,增加饲料粮食和优质牧草供应。推进饼粕、糟渣、糠麸、薯类等饲料原料优质化处理和规范化利用,鼓励发展全株青贮玉米,推青贮、微贮等秸秆处理技术,全市培育秸秆养畜示范基地5个。大力发展工业饲料,以万千、正大等饲料企业为依托,做大做强饲料工业,到2015年,全市工业饲料产量达30万吨以上。

(三)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政府为主体的动物防疫责任体系,加强县、乡、村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和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将动物防疫、疫苗补贴、疫情监测等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完善公共财政保障机制,保证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监管经费,加快构建网络健全、队伍稳定、保障有力、处置高效的质量监管体系和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积极推行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制度,加强疫情测报网络建设,完善以市、县、乡为主干,以防检疫人员为支点的疫情测报网络,及时掌握疫情动态,科学指导疫病防控。不断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落实资金、技术、物资“三项储备”。加快市、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进一步装备完善市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能力。

(四)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程监管制度。加强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大对投入品生产企业、经营单位及养殖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在养殖过程中添加和使用“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品,保障健康养殖。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把好入场检疫关,做好检疫记录记载,对不合格畜产品坚决做到无害化处理。积极推进畜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建设,加强对畜产品生产过程的监管,完善养殖生产记录资料,对畜禽生产实现“全程可控”,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五、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现代畜牧产业发展,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力度,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密切部门配合,为现代畜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认真贯彻落实好现有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制约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资金、土地、风险等突出问题,加快推进畜牧业现代化进程。

(二)加大财政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大对支农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扩大市级财政和各项支农资金支持畜牧业的规模和比例,确保每年用于畜牧产业发展资金的比重总体上逐年增加。各地要预算安排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补贴、奖励、担保贴息等方式,重点支持畜禽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基础设施建设、品种改良、服务体系建设、专合组织发展、动物防疫防控、畜产品安全监管等工作,为现代畜牧业发展提供有力资金保障。

(三)加大金融支持。各级要加大对金融机构的协调力度,引导和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增加对畜牧业的贷款。要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现代畜牧业建设。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成立畜牧业担保公司,为养殖户提供银行贷款担保。探索创新信贷担保抵押模式和担保手段,进一步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制度,支持农户发展畜禽规模化健康养殖。进一步完善现有的保险政策,在推进基本保险的基础上,增加政策性保险的品种和范围,逐步完善政策性保险的财政补贴政策,增强畜牧业抵御市场风险、疫病风险和自然灾害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