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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印发计生局工作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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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印发计生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届六中全会、总书记4.26讲话和市委第次党代会精神,以贯彻执行中央《决定》为主线,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创新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和手段方法,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利导机制,深入推进综合治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加大依法行政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任务

1.立足超前防范,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1)抓好孕前型管理和服务。一是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月访视、季服务工作制度。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每季普查,乡镇主管领导、计生办主任一定要亲临现场,亲自组织。积极探索并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与村计生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的绩酬相挂钩。二是抓好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免费、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继续实施“免费吉妮环工程”,完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奖励制度,当年生育的育龄夫妇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要达到90%以上。三是以计划怀孕夫妇为重点,扎实稳妥地推进“优生促进工程”。认真做好已婚育龄妇女的优生优育培训、咨询指导、产后访视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知识知晓率和接受规范的优生咨询服务率达80%以上,因病残儿再生育夫妇优生指导率达100%。

(2)加强基层队伍管理。一是结合村委会换届选举配齐配强村计生专干,对村计生专干和育龄妇女小组长实行考核奖惩制度。二是开展培训。年3月中旬对全市村(居)计生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各镇乡计生办每月至少要对村(居)计生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培训活动。三是开展评优活动。年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开展评选优秀村(居)计划生育基层组织活动,利用1至2天时间,举行优秀村(居)计划生育基层组织试点观摩拉练活动,促进各镇乡取长补短,提高水平。

(3)加强信息化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好信息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搞好统计数据分析,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平台进行科学考核评估方式,为奖励扶助、再生育审批、生殖健康检查、信访调查等工作提供方便、准确信息查询服务。

(4)深化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完善宣传阵地建设。各镇乡600口人以上的村要建全一条街、文化大院、活动室,配齐图书、电视、桌椅、宣传展板等相关设施。二是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使育龄群众对计生政策和应知应会知识的知晓率分别达到90%和95%。三是对“双文明”创建活动进行评估验收。根据《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新农村新家庭计划开展创建“婚育文明村、婚育文明家庭”活动的规划》(计领字[]2号)要求,对各镇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总结活动经验,对活动开展情况好的镇乡进行表彰。

(5)抓好“双无”创建工作。坚持“双无”创建活动与加强基层计生队伍建设、开展优质服务、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后进转化和推进整体工作相结合,深入基层,加强调研,解决问题。确保年无政策外多胎生育乡(镇)、街和无政策外生育村(社区)数量较年有所增加。

(6)加强避孕药具管理。一是抓好拆迁村过渡时期的药具管理工作。督导乡村两级及时记录用药人员的联系方式,了解现居住的详细地址,确保药具工作发放到位,服务到位,随访到位。二是抓好流动人口的药具管理与服务工作,提高免费避孕药具的获得率和可及率。进一步摸清流动人口用药人员底数,掌握其基本信息,在药具发放和随访工作中让流动人口真正感受到“居民化的服务”。三是抓好国家和省两个药具管理服务平台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保证数据上传及时、准确,使用药具人员基本信息录入率达到100%,审核通过率达到100%。

(7)搞好计生协会工作。一是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督导镇乡、村做好对贫困计生家庭的摸底、上报工作,做好市级协会的审核、确认、救助工作。二是做好企业建会典型的培树工作。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做好典型经验的推广。进一步挖掘企业协会中企业文化与生育文化的融合点,积极争创省、市示范点。

(8)认真做好财政预算。根据全市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要求,提前谋划,合理作出年度各项预算,积极争取计划生育经费足额到位。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各项人口计生工作正常开展。

2.强化综合治理,协调解决人口问题

(1)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一是落实三级两全包保责任制,搞好性别比调查核实工作。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在110(含110)以上的镇乡、二胎新生儿性别比在120(含120)以上的镇乡,每季度调查核实一次。二是加强监督,综合施治。年初,召开全市综合治理协调员工作会议,部署年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协调市政府与市公安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妇联等相关单位签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责任书;搞好百日集中行动联合执法行动,对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站、药店、个体诊所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坚决打击“两非”行为。二是推行分娩、引流产、孕妇B超实名制登记、检查过程登记及急症引流产、计划外接生报告制度,督导、检查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站,对“十项”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及各项表格的填写情况。三是执行有奖举报制度,公开群众对“两非”行为的监督举报电话,畅通群众信息联络。四是健全信息共享和信息沟通制度。搞好和完善相关部门联络员制度,建立日常信息沟通和联络机制,实现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信息共享。五是执行跨区域协作制度。年4月,与相邻地区的青龙县、卢龙县签订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跨区域协作协议,完善相邻县信息沟通制度。六是深化“关爱女孩行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性别平等的宣传,制定对计划生育独女户、双女户的优先优惠政策。

(2)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是坚持“流出办证、流入验证、季服务”制度。使流出人口办证率达到95%以上;确保流动人口按季参加居住地普查服务,把住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的第一道关口。二是加快“双居”工程示范点建设,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流动人口之家,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宣传教育、心理咨询、技术服务、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等;开展“送免费服务、送法律援助、送就业上岗、送温暖关爱、送生殖健康”活动,努力为流动人口办实事;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和留守老人活动室。六一前夕,举行“六一,我和你在一起”活动;依法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救助政策,把流动人口中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纳入计划生育救助范围。三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区域协作,增强“双向”管理机制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作用,及时查询、提交、反馈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实现居住地和户籍地的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加强两地或多地的区域协作,在与17个流入流出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签订区域协作协议书的基础上,拓展协作区域,逐步建立起与流出地、流入地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促进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格局。四是实施综合治理。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定期通报反馈制度;建立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卫生、房管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情况通报会,加强沟通、统筹协调、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做到信息资源共享、政策措施衔接、管理服务联动。五是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确保动态监测工作如期圆满完成,并做好监测数据分析工作。

3.完善利导机制,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探索和完善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新型奖励扶助政策,积极引导各镇乡根据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救助活动,使救助和帮扶工作更加贴近时展,贴近计划生育工作需要,更好的促进计划生育各项服务的深入开展。

(1)切实抓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三项奖励政策的落实。加大核查力度,确保奖励落实率、合格率均达到100%。

(2)做好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工作。严格坚持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程序,坚持“三不三公开”的原则和“三级三审核,村级三公示”制度,做到对符合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条件的对象准确登记上报,不漏一人,不多一户,及时足额将扶助金发放到应发对象手中。

(3)做好年计划生育救助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对救助对象进行摸底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救助公益金。

(4)完善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与农工委、劳动保障、民政、教育、农牧、卫生、林业等部门协作,进一步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

(5)做好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年3月中旬启动,9月中旬结束,继续采取逐镇乡走的方式为全市已婚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检查免费服务,要使检查率达到95%以上。

(6)认真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继续采取县乡两级联合服务和县级直接服务两种模式为计划怀孕的已婚育龄夫妇进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力争检查率达到90%以上。

(7)做好吉妮环的免费放置工作。对各镇乡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禁忌症、适应症及放置技术,吉妮环放置率达到到90%以上,确保无医疗技术事故发生。

4.坚持依法行政,严肃查处超生行为

加强计生执法队伍素质教育,做到人人知法懂法、依法执法。加大对违反政策生育人员的查处力度,尤其是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的党员干部,要坚决依法依规对其党纪、政纪处理到位。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充分发挥村级计生组织、乡级执法人员和计划生育执行庭的作用,力争当年政策外生育人员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明显提高。

5.加强行风建设,确保信访稳定

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深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利用阳光计生热线,做好群众政策咨询解答。落实三公开制度,不断完善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强对重点信访案件的办理和督办督查。探索建立社情民意汇集分析、矛盾排查预警、信访终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