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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精神为指导,以精心打造“8·10养老服务圈”,加快各街道爱老配餐点(助餐点)建设为抓手,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体现“民本优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推进我区多元化、均等化养老方式的发展进程。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以老年人养老服务的实际需求为导向,充分尊重服务对象的意愿,健全和完善符合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模式。
(二)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区域内现有的社会有效资源,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注重区域特点,实现功能互补,充分发挥各类社会资源的综合效率。
(三)市场运作原则。继续探索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的运行机制,培育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公平竞争市场。
三、主要目标
1.各街道在现有的基础上再建立2个以上的爱老配餐点(助餐点),初步形成爱老配餐服务网;
2爱老配餐点(助餐点)覆盖到40%的社区;
3.爱老配餐点(助餐点)覆盖到70%的社区;
4.爱老配餐点(助餐点)覆盖到100%的社区。
四、具体内容
(一)运作模式:以各街道为责任单位,以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为运作主体,依托各部门、各街道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企事业单位食堂等社会有效资源,以加盟的形式纳入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形成分散配送、集中管理、紧密合作的助餐配送网络,为老人提供安全卫生、美味可口、价格公道、服务到位的爱老配餐服务。
(二)配送对象:户籍在区的有配餐服务需求的高龄、空巢、独居、残疾等生活不便的老年人。
(三)配送点设置:本着充分整合利用现有服务资源的原则,各街道负责选择具备一定条件的养老机构、企事业单位食堂等社会有效资源作为配餐服务的加工点。
配餐服务的加工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有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
2.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
3.食品原料、制作过程要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4.在同行或社会上有良好的声誉;
5.老年人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爱老助餐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工作人员持有健康证;
2.具有固定场所;
3.配备冰箱、微波炉、灶具、就餐桌椅、就餐器皿;
4.配备清洗消毒设备;
5.老年人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四) 运作流程:
服务流程:
1.有配餐服务需求的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经初审,基本符合条件的填写《老年人配餐服务审批表》,同时上报街道;
2.各街道审核后,与符合条件的配餐服务对象签订《配餐协议》,并报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纳入居家乐养老服务系统统一管理;
3.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每月将纳入配餐服务的老人上报区民政局,同时报送各街道。
合作流程:
1.对经审核确定的各爱老配餐点(助餐点),各街道和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联合与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2.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将各爱老配餐点(助餐点)以加盟机构的形式纳入居家乐养老服务系统统一管理。
3.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将纳入系统统一管理的爱老配餐点(助餐点)点上报区民政局。
五、政策扶持
1.开办经费补贴:每新增一个爱老配餐点(助餐点),一次性给予所在街道2万元的开办经费补贴;
2.运作经费补贴:根据各爱老配餐点(助餐点)的规模给予1-5万元/年的补贴。服务对象在10人以下的,给予1万元/年的补贴;服务对象每增加10人,补贴增加1万元/年,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
3.爱老配餐点(助餐点)配备1-2名公益性岗位的助老协理员,全面承担爱老配餐服务工作。
六、资金来源
爱老配餐点(助餐点)的政策扶持资金以政府养老服务事业经费项目列入财政预算,其中市级财政承担30%,区级财政承担70%。
七、组织保障
1.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各街道和部门要从“民生优先”、以最大限度地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加强对养老服务资源统筹、整合的支持、协调工作。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区老龄办要充分发挥对养老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的作用,集中各街道、相关部门和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的力量,大力推进配餐服务的建设;区民政局将十二五期间助餐点建设指标按年细化到各街道,并列入年度考核目标内容,同时明确各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形成团结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卫生局要加大对各爱老配餐点(助餐点)食品卫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的力度,确保老年人配餐服务的安全;区财政等相关部门和各街道要给予积极的支持和配合,主动承担任务,落实相关措施;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要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并做好具体的实施工作。
3.加大宣传,形成氛围。区民政局、各街道和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我区的老年人对配餐服务的布点、服务等情况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