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印染企业搬迁工作计划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地区印染企业的搬迁,要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性搬迁为着力点,通过对印染企业技术装备的更新提高、削减和调整企业规模、优化产业结构等手段,确保全市排污总量有明显下降,确保搬迁后的印染企业装备水平有明显提高,确保土地的集约使用,从根本上减轻地区的环境压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搬迁时间和地点
搬迁时间:年内尽快启动搬迁工作,争取在年6月前全部完成搬迁工作。
搬迁地点:选择在符合环评要求和用地规划的区域。搬迁选址工作要慎之又慎,既要有过硬的环境容量和数据支撑,又要有专家的科学权威论证,做到没有专家论证不决策,没有多家比选方案不决策,没有集体讨论不决策,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三、有关政策
(一)由中介机构依据《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细则》进行评估,按市政府制定的鼓励企业搬迁、实行退二进三的有关政策对搬迁印染企业进行补偿。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印染企业,按其经营性用地的实际成交价高于挂牌评估价部分的30%和经营性用地挂牌评估单价超出搬迁成本单价与企业搬迁面积之积的10%予以奖励。
(三)对搬迁后仍在境内办印染企业,但其排污总量比搬迁前规模减少一半以上的,按其经营性用地的实际成交价高于挂牌评估价部分的10%另外予以奖励。对不再在境内从事印染行业的企业,按其经营性用地的实际成交价高于挂牌评估价部分的20%另外予以奖励。
(四)对3家原国营印染企业,考虑到它们在转制时承担了本地职工安置补偿等一些社会历史包袱,在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按其经营性用地的实际成交价高于搬迁成本价部分的10%另外予以奖励。
(五)企业在搬迁过程中的停工损失费已经体现在奖励政策中,不再单独补偿。同时,《关于城(镇)区工业企业搬迁的若干政策意见》(政发[]62号)中有关奖励印染企业及限期搬迁的“两个5%”不再执行。
(六)对调整产业结构、不再从事污染行业的企业,可在工业区内优先选择企业用地。
(七)考虑到搬迁成本较高,在退二进三的操作过程中,除土地换社保的2%及上缴省8.4元/平方米这部分外,将拍卖存量土地上交市级的规费全额留给镇政府。
四、其他相关工作
(一)环保、建设部门要组织力量,对新搬迁地点做好环境容量评估论证工作,并提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管网铺设的有关建议。
(二)国土部门及迁入地镇政府负责做好对新搬迁企业的用地规划调整及相应的申报、审批以及农民征地补偿等有关工作。同时,国土部门负责办理好搬迁印染企业退二进三的用地手续。
(三)供电部门负责做好新搬迁企业的用电保障工作。
(四)市计委、经贸委、科技局等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申请印染企业设备更新技改项目、经费及有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步伐,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
(五)交通部门要加快盛震线建设步伐,以有利于印染企业的搬迁工作。
(六)镇要负责做好置换土地的规划工作,为印染企业的搬迁搞好服务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认真处理好在搬迁过程中可能引发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搬迁工作顺利进行。
(七)本意见的有关奖励政策仅适用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的6家印染企业。
本意见由地区印染企业搬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