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水利工程建设资金市级补助计划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补助范围
市级水利补助资金安排范围包括:
(一)列入市政府审定的年度内实施的排水站、水闸、防洪墙工程等建设资金补助;
(二)列入中央、省、市下达的我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或防汛岁修项目需要的地方配套资金;
(三)当年汛前检查中发现的防汛突出隐患,需要及时修建加固的防汛应急工程项目资金补助;
(四)列入市政府审定的河道疏浚工程和河道长效管理资金补助;
(五)用于补充防汛物资、防汛设备的费用,用于储备防汛物资、防汛设备的保管费用。
二、补助标准
(一)列入市政府审定的年度内实施的水利工程补助标准为:
1.水闸:根据不同规模、不同型式采用不同的补助标准(详见附表)。
2.排水站:每新建1个流量补助12万元;每翻建1个流量补助8万元;机改电每1个流量补助5万元。(详见附表)。
3.防洪护坡:新建直立式护岸工程每米补350元,新建楼板式护坡每米补120元。
(二)列入中央、省、市下达的需我市配套的水利工程项目的市级配套资金,根据上级下达文件内容个案研究确定。
(三)防汛应急工程项目的资金补助标准原则上参照列入市政府审定的年度内实施的水利工程补助标准。
(四)河道疏浚和河道长效保洁管理的补助,每年另行确定。
三、审报验收程序和管理要求
(一)各镇水利站先初拟水利工程年度建设计划,报镇政府审定后,以镇政府文件形式上报市水利局。
(二)市水利局根据各镇上报计划进行审核、平衡、汇总,提出全市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计划,报送市政府审定。
(三)市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对全市年度水利工程建设计划确定总工程量、总投资额和市级补助总盘子,并下达年度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意见。
(四)市水利局、财政局根据市政府审定的年度实施意见联合下文,预拨30%的工程补助资金。
(五)各镇按水利建设程序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责任制、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要求组织实施,按质按量按时完成水利工程建设,市水利局要强化对水利工程质量、进度的监督管理。
(六)工程完工后,在造价审计完成的基础上,各镇组织水利站、财政所、农服中心等有关部门初步验收合格后,报请市水利局验收。市水利局会同市财政局、防保办等部门联合验收,并填好验收表。
(七)经市联合验收合格后,由市水利局、财政局联合下达水利工程验收补助结果文件。市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水利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本办法规定,结合实际,积极贯彻,全面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