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加强企业工伤预防工作计划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大力加强工伤保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抓手,多部门联动推进政策宣导,依法加强监管;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安全生产“基层组织、基本制度、基础培训”工作,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工伤预防、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实现工伤案件总量得到控制、工亡事故有效遏制的目标,发挥工伤保险在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主要措施
1.建立工伤预防、教育、培训机制。人保、安监、卫生、总工会等部门要建立工伤保险宣传、教育和培训的相关制度,经常性地开展工伤保险与工伤预防宣传,加强对企业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同时,要督促用人单位加强工伤和职业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宣传、教育、培训台帐,确保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督促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从事有职业危害岗位的职工按要求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对工伤和职业病风险较高的场所和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开展工伤预防技术研究,完善有效的防护办法,制定科学的操作规范,建立严密的防范措施,成效明显的,经市政府同意,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申请预防费用予以扶持。
2.建立预警通报制度。实行黄色、橙色、红色三级预警通报制度。对年度内用人单位申报的工伤案件进行分类统计,对生产区域内工伤案件多发的用人单位,由人保部门分别发出黄色、橙色、红色预警通知书。在发出橙色预警通知书的同时,由安监、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在发出红色预警通知书后,由安监、公安等部门责令停产整顿。同时,对年度内工伤发生总量在全市排名前50位的企业,由人保部门分别发出通知,逐一进行走访,指导企业查漏补缺,及时整改。
3.建立重点企业重点监管制度。人保部门要从行业、规模、重点岗位、历年工伤发生率等对全市用人单位进行分类,联合安监部门对重点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工伤预防及安全生产业务培训,深入企业进行安全检查,组织布置工伤预防工作。各区镇劳动保障所和各有关单位要将工伤案件高发多发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实施跟踪监管和动态监管。要帮助工伤案件高发多发企业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查漏补缺,研究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做好相关预防工作,有效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建立制度。由市人保局牵头,建立由市经信委、公安局、商务局、卫生局、安监局、总工会等部门组成的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保局。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定期通报、总结、分析全市工伤预防工作情况、工伤事故发生情况及安全生产情况,必要时组织开展联合检查。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伤预防工作新格局,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工伤预防、参与工伤预防的社会氛围。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人保部门要加强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宣传教育,通过走进企业开展培训,大力推进企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要探索建立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用足用好工伤预防费用,逐步建立工伤保险鼓励先进、督促后进的激励机制。安监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劳动防护设施的监管;加强对用人单位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全员安全教育的监管;及时掌握用人单位职工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积极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工伤事故信息,每年定期不定期对工伤事故多发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措施,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整改。
3.积极探索,创新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伤预防工作的预见性,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工作中倾向性、苗头性、突发性和规律性的问题,超前预测,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要在全面落实好已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伤预防工作形势变化不断调整和完善各项制度,真正做到用法规制度来保障工伤预防工作的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