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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近年来,我镇信访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全镇各部门的齐抓共管下,全镇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期、改革的攻坚期和矛盾的凸显期,经济结构加速调整,社会结构加速转型,利益关系日益复杂,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显现,并大量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信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事实表明,绝大多数信访问题发生在基层,并且大多数可以在基层得到妥善化解。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及时有效地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对于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进一步加强我镇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坚持全镇信访工作“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以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根本,以控制和减少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为重点,推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全面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进一步创新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完善信访组织网络和信访工作制度,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努力提升全镇信访工作整体水平,有效维护稳定,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制度规范
1.健全和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要进一步强化“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要认真阅批和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对上级立案交办的信访案件、重要集体上访及联名信等重点信访问题要亲自协调处理,抓好落实。领导班子要定期听取汇报并研究分析群众来访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政策,着力强化责任,切实改进工作。
2.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下访制度。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深入基层下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办发[]18号),以及《省信访工作绩效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内容,我镇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政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深入基层下访制度。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要以公开接访、带案下访和重点约访为主要形式。(乡镇领导干部随时接待群众来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信访工作首席接待制度,对群众来访做到随时接待、随时处理;)主要领导每月至少安排1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其他领导应根据其所分管工作的信访量每月相应安排1至2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实行每日轮流接待制度,每天安排一名领导干部到镇综治中心接待群众来访,由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人大、政协主要领导轮流参加,对群众来访做到随时接待、随时处理;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做到群众来访第一时间接待、第一时间处理。注重群众来访接待处理效果,在“事要解决”上下功夫,突出解决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推动解决涉及政策性、层面性和倾向性的重点问题。同时,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开展下访活动,深入基层一线,完善经常性与群众密切联系的制度,实现由坐等接访向主动下访、随机接访向带案约访、一般接访向重点接访“三大转变”。信访办公室要认真安排好领导干部接访和下访工作,加强对接访和下访事项的督促落实,建立完备的档案台账资料。
3.健全和落实领导干部处理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包案制度。对集体访、重复越级访或非正常上访等疑难复杂信访事项,要根据职能分工和问题性质,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包案处理制度,限期解决问题。每一件复杂疑难信访事项都要有“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份会办纪要、一套稳控措施”,包定性明责、包依法处理、包教育稳控、包停诉息访。切实做到诉求合理的及时解决到位,诉求过高的教育疏导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诉求无理的依法终结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做到不欠政策账、不欠经济账、不欠感情账、不欠法理账。
4.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按照“村(社区)每周排查一次,镇(区)每半月排查一次,市每月排查一次”的要求,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排查化解大平台的作用,促进排查内容由一般排查向重点排查转移、工作力量由分散开展向集中统一转移、排查机制由单事单议向综合施策转移,切实把本地区的矛盾纠纷排查清楚。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分门别类,分析研究,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等办法进行化解,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重要信访问题不出市”。注重总结排查化解工作好的做法与成功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手段,切实增强排查化解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系统性,进一步形成符合实际、管用有效的制度措施和长效机制。
5.建立健全信访部门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党委、政府必须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要政策、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决策的必经程序,全面评估社会效益和稳定风险,以此科学决定项目和决策实施与否。积极发挥信访部门建言献策作用,认真听取信访部门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信访部门能够提前介入、及时跟进。信访部门要根据当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开展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建议,不断推动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办法和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6.健全和完善信访信息预警预报机制。切实加强社会面不稳定因素的分析研判工作,做到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控制。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和敏感时期按要求实行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加强各级信访信息的预警报送工作,重要来访事项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报告,联动处理。
7.健全和完善对重点上访问题的协调处理机制。各村(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重点上访问题的处理,坚持预警防范在前、领导指挥在前、问题解决在前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切实把合理诉求解决好,群众情绪疏导好,社会秩序维护好。健全和完善应急处理机制,加强综合调度,科学配置力量,强化整体联动,不断提高处理集体上访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避免因处置不当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加强依法治访工作,进一步畅通群众来访渠道,规范来访秩序,建立起更加依法文明有序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8.健全和完善群众到市、镇两级上访问题的协调处理机制。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加强与镇信访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力争做到来镇集访和异常访提前预报告知、协调联动处理。镇信访办做好来访接待、登记、信访事项的转送、转办等工作,有关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做好处理、答复、反馈以及来访人的停诉息访工作。对来访人达五人以上的集访,其所在村、社区的主要领导应到位接待,有关条线部门领导主导集访事项的调查处理、答复及其落实工作;对发生到市政府门口集体上访或有极端行为滋事的,以及到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较大规模集体上访的,属地村(社区)及有关部门领导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至市,配合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接待处理,并负责劝回。镇信访办公室要加大对重点来访、重复来访等问题的通报、督办和会办力度,推动信访问题及时、有效解决。
9.健全和完善群众去赴省进京上访问题的协调处理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赴省进京上访尤其是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加强情况排摸、信息研判和预警预报,做到防范在前、处置在前。对赴省集体上访的,各部门要加强预警,提前告知,全力做好陪访、劝返、化解、息访和稳控工作;高度重视进京正常上访事项的处理,避免由正常访转化为重复访、非正常上访。对进京非正常上访的,坚持一手抓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到位,一手抓合理诉求解决到位。注重舆论引导,认真做好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政策宣传和教育转化工作,力争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联席办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进京上访老户的三级终结和无理信访事项的终结认定和申报工作。对赴省进京的重点上访问题,全部要落实领导包案处理制度,确保问题都能依法按政策及时解决到位,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停诉息访”。坚决防止出现在京在宁有影响的信访事件。
(二)业务规范
按照《关于印发<市办理信访事项工作规程>的通知》(信发]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信访业务工作的办理。
1.规范初信初访调处工作。按照首接负责和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规范登记、受理、办理、答复、督查、上报、归档等工作程序,千方百计提高初信初访的一次性办结率,降低重复信访率。
2.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信访问题的调处程序,对一些疑难复杂问题,可采取会商会办、公开听证、说理会等方式,提高信访问题的办理质量,确保信访答复工作经得起检验。根据《信访条例》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信访事项复查工作力量,积极配合上级职能部门就群众提出的复查、复核问题,做好相关工作,并严格执行复查、复核所作出的结论。对维持原答复意见的,要积极做好信访人的稳定和解释工作,使其息诉停访;对要求重新调查处理的,要依据职权分别加以纠正。
3.规范各类表式。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和上级部门的要求,对信访事项的登记、受理、办理、答复、督查、上报、归档等,实行统一的表格式样,包括《来信事项登记表》、《来访事项登记表》、《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信访事项不予(再)受理告知单》、《信访事项处结汇报》、《信访事项答复函》、《重大信访信息报送表》、《信访事项复查受理告知单》、《信访事项复查委托书》、《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书》、《每月信访统计表》等,要求内容具体准确,全面反映信访工作情况。
4.规范运用信访信息系统。按照上级要求切实使用好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确保市级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的及时调处和信息上报。加强镇、村(社区)的网络交流,尽快收集、调处矛盾,切实提高信访事项办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5.加强信访调研工作。加强对信访工作的分析调研,按季做好本地区信访情况分析,定期调研分析本地区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形成调研材料,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建议措施,充分发挥“第二调研室”作用。
(三)机构规范
1.加强信访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强化镇信访办工作力量,要按照“六有”的标准加强来访接待中心和信访接待室的建设(即:有完善的办公场所,有专门的接访工作力量,有规范的办理、处理和调度机制,有便民的服务设施,有完整的工作台账,有应急的处置预案),充分整合利用综治、司法、公安、信访等力量,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综合性的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落实人员编制,配备专职人员,形成以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信访干部队伍。
2.健全和完善村、社区群众信访工作组织网络。各村(社区)要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借助于“五位一体”,建立专门的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站,做到“四有”,即有固定的来访接待室,有固定的村、社区领导接待来访制度,有规范的处访制度,有完善的社情民意收集和汇总机制。进一步健全以村(社区)、组(楼道)为基础的基层信访工作信息员和调解员队伍,把信访工作做到基层一线、做到群众家里。
3.加强队伍建设和信访工作投入与保障。要进一步加强基层信访队伍建设,充实、配强信访工作力量,通过进修培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关心信访干部的工作与生活,认真落实《市信访干部健康管理制度》和信访工作岗位津贴政策,尚未落实到位的,要抓紧协调解决。重视信访干部的成长,对长期工作在基层信访一线或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要加强交流或提拔使用,使信访部门的工作保持生机和活力。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意义,把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相关措施,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及成员,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2.加大投入,保障运行。要进一步加大工作保障力度,加强信访工作软硬件建设。要配强信访办主任,配齐配足专职信访工作人员,结合镇综治中心建设,整合资源,加强信访接待场所和办公场所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信访工作条件,切实保障正常的工作经费。同时,要积极做好村级信访工作相关设施的配备工作,确保基层信访工作正常运行。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和依法信访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及时总结有关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探索长效机制、畅通信访渠道、解决信访群众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交流经验,宣传典型,切实推动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深入开展。
4.明确责任,加强督查。要全面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明确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努力形成自觉抓、主动抓的良好氛围。要积极落实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指导督促工作,避免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流于形式,进一步提高全镇信访工作整体水平。
5.不断完善,注重实效。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要随着信访工作新情况、新特点的出现,及时研究分析,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地不断深化完善信访工作各项制度,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更好地推动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使之成为群众的满意工程。当前,要以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为契机,认真回顾总结上半年工作,查找问题,整改提高,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积案化解活动,切实妥善解决各类信访热点难点问题,力争通过下半年工作,全面顺利完成省、市、市对我镇信访工作的绩效考核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