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软件科技园与文化创意园发展计划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软件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融资、税收、创业、科研、人才引进等一系列优惠政策。
二、对入园企业按其对地方财政实际贡献大小给予一定奖励;对入园企业免收“统一收费”
三、对取得省级软件企业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认定的企业。3年内按企业对地方财政实际贡献份额的100%予以奖励。
四、对入园企业按其注册资金的多少给予一次性开办补贴。具体为: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含50万元)给予5000元的补贴。
五、对入园企业租用园区提供的办公用房房租给予减免。具体为:第一年房租免收。
六、对经认定为省级软件企业、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企业、市级研发中心中的高级经理人才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正式员工。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进行奖励,其中:年总收入6万元以内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逐年全额奖励,6万元以上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缴满5年后,购买汽车或在购房时给予全额补助。
七、加大对软件和文化创意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园区企业当年新增录用20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员工。
八、鼓励高科技企业、院校、科研单位在园区设立或合作设立研发(技术、创作、工程)中心。
九、鼓励软件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国际化运作。对新取得“双软”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认定的软件企业。省、市补贴外再分别按5万、10万、15万、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对动漫企业原创性的经市立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画影视作品。按片长每分钟800元给予奖励,地方台(地市级以上)播出的按片长每分钟300元给予奖励;三维在二维的基础上给予加倍奖励。多个台播出的从高奖励,不重复奖励。
十一、对引进企业有突出贡献的人员或单位按引进企业注册资本的0.5%-1%给予一次性奖励。
十二、对引进的重大项目及进行相关园区载体建设的企业。
十三、国家、省、市政策如有变化。本意见再作相应调整。
十四、本意见的实施细则由财政局制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