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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3960元。同比增长16%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5000元,同比增长18%以上。
2城镇保障性住房供给率达40%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80万平方米。
3城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率达98%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达400元。
4公办幼儿园比例达67%省优质园比例达55%3-6岁适龄幼儿在公办园就学的比例不低于70%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市民社会培训参与率达50%
5公众安全感达89%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全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12以内;全区环境质量指数稳定达84分以上。
6城市居民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18%镇村公共交通开通率70%以上。
7家庭健康服务覆盖率92%以上。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推进率85%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不低于50元。
8新增养老机构床位720张。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75%以上。
9城市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达75%农村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达70%
10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720平方米。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达30%
二、重点工作
(一)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鼓励创业富民。
确保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目标。全力推进城乡居民收入五年倍增计划。
1促进充分就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所有街道(镇)和社区(行政村)达到充分就业创建标准。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农村零转移”家庭。积极推动毕业生就业创业。全年新增就业人数16000人,实现再就业4000人,其中援助困难人员就业8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000人次。责任单位:区人社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2激励全民创业。建立公共创业服务中心。引导和支持居民创业。全年扶持各类创业500人以上,创业带动就业3000人以上;新发展私营企业1500家,个体工商户3000家,新增注册资本32亿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工信局、农业局、商务局、财政局、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3推动科技创业。加快建设科技创业特别社区。大力实施“321计划”和“英才计划”新增孵化器孵化面积17.2万平方米,引进初创型科技企业200家,引进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50人。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沿江组宣处、经发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4加强职业培训。加大再就业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培训。建设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示范基地,提供公共技能实训和鉴定服务。全年培训各类劳动者32000人次,技能鉴定5000人次,培养高技能人才630人。责任单位:区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5完善工资增长机制。加大最低工资制度落实力度。扩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覆盖面。全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全区已组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0%劳动保障仲裁案件结案率达99%调解率达83%责任单位:区总工会,人社局、工信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6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农地股份合作、富民合作、劳务合作等农民合作组织。新增社区股份合作改革的村11家,实现资金专业合作社全覆盖。农户参加各类合作组织参合率达65%以上。责任单位:区委农工委,区农业局、发改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7加大城乡低收入家庭帮扶力度。开展党员干部、公务员、有能力的家庭“一对一”牵手活动。建设14个低收入农户增收项目区,确保1.4万户低收入农民人均收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增幅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农工委,区农业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二)加强住房保障。
8全年新增经济适用房100套、廉租住房20套。实施老小区整治出新4个。适当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标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住建局、民政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三)切实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深化医药改革。
9不断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提高报销比例。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人社局、药监局、财政局,各街镇)
10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区、镇、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继续实施大厂医院异地改扩建、区中医院异地新建工程,镇中心卫生院省标建设。完善“双向转诊”和社区首诊制度,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急诊率达55%以上。继续深化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责任单位:区卫生局、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新城指挥部,各街镇)
(四)加大扩面征缴力度。
11实现养老保险城乡全覆盖。稳步推进城乡保障制度并轨。被征地人员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制度。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率达99%以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卫生局、教育局、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12提升社会福利普惠水平。城镇职工医保制度规定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82%门诊特定项目报销比例提高到90%城镇居民医保制度规定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1%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提高到5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城乡80岁以上的老人常见病规定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机制。全面推进全民普惠殡葬服务。
13完善特殊群体保障制度。推进低收入信息核对工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达到2011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0%和25%以上。农村五保对象、重残救助对象保障水平同步实现自然增长;提高孤儿养育标准。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完善物价上涨与困难群体补贴联动机制。加强流浪乞讨人员人性化救助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各街镇)
14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实施残疾人幸福工程。建成街镇残疾人托养中心8个;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350户、配置器具660件。贫困家庭残疾人享有免费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财政局,各街镇)
15加强老年福利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区福利院迁址重建;加快19个街镇、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为60周岁以上困难独居老人购买基本居家养老服务。全区增加到400台。责任单位:区民政局、财政局,各街镇)
(五)加强综合整治。
16加强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5街镇改水工程。实施河道整治清水工程。镇街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50%主城区污水处理率达55%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30%责任单位:区住建局、水利局、环保局、城管局、财政局,各街镇)
17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全年建成户用沼气池800个、畜禽规模养殖场沼气治理工程10处、秸秆固化基地项目1个;村庄绿化135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达标率达95%创建不少于10个省三星级“康居乡村”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农业局、环保局、财政局,各街镇)
(六)确保市民出行便捷顺畅实施公交优先战略。
18加快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全力做好重点交通工程配套服务工作。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19提升公交服务保障水平。全年新增、更新公交车辆172辆。财政局,各街镇)
(七)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20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全力推动实验高中和程桥高中四星级创建工作;创建“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提高城乡教育均衡化水平。全年完成600名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完成700名农村幼儿教师培训。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每生每年达600元,初中每生每年达800元。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率95%以上,公办初中就读率100%继续实施幼儿助学券制度,对六类困难家庭子女继续实行政府助学。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财政局,各街镇)
21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五星级文化站1家,8家村(社区)文化室建成市示范点;街道50%社区建成文化信息资源工程;为基层送图书3500册以上,送戏送演出100场以上,放映1584场公益电影,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400场次;发展有线电视用户6000户。确保1个街道进入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行列。启动青奥文化城建设。责任单位:区文广局,各街镇)
22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实施“百万市民健身工程”和“农民体育幸福工程”全民健身日”公共体育场馆有组织免费开放。全面实施区体育中心、奥帆基地、省水上训练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区体育局、财政局。各街镇)
(八)实施“世代服务幸福家庭”工程。
23推进“省人口协调发展先进区”创建。全力推进“世代服务”提质工程。积极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全面实施“三优”优孕、优生、优育)计划;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公益金制度,逐步提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标准。责任单位:区人计局、财政局,各街镇)
(九)深入推进“平安区”建设。
24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技防乡镇、技防小区、技防区建设覆盖率达100%技防入户率城镇沿街商户及单位达100%居民户达80%以上。
25完善“大调解”体系。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做到应援尽援。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推行“阳光信访”推进领导下访、约访、接访常态化。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实行重大决策公示、听证、评议制度。深入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健全社会舆情分析机制,推进大调解机制建设。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司法局、综治办、维稳办,各街镇)
26加强公共安全监管和城市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普及率达95%增添100辆校车,保证小学生交通安全,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规划建设多功能防灾救灾减灾中心,组建防洪抢险、防化救援、防暴处突、治安防范的四防”队伍。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安监局、应急办、药监局、卫生局、民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国土分局、建工局、教育局、公安分局,区属各园区,各街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民生工作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民生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区发改局。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区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民生工作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各街镇也要相应建立领导小组,统筹抓好辖区民生工作。责任单位: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镇)
(二)落实长效民生投入机制。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全年基本公共服务占财政一般预算收入比重力争达66%以上,促进民生投入稳定化、制度化和常态化。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向民生领域。采取公助、互助、自助等方式,鼓励和支持民间或其他社会力量进入公共产品市场,兴办社会公共服务业。责任单位:区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镇)
(四)建立民生工作考评制度。建立科学合理、导向鲜明的民生目标管理体系。进一步畅通民情、民意渠道,对群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问题定期开展督查活动。实行民生工作问责机制,对不能完成年度民生工作目标任务的单位和领导,依据“一考二评三问责”实施意见和相关规定,实行问责追究。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纪委,区监察局、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