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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住宅小区治理和转入物业管治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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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住宅小区治理和转入物业管治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城市面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新机制为目标,全面提高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成效与管理水平。

二、总体目标

老住宅小区整治与物业转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按照政府支持、业主自治、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利用三年时间对我市城区老住宅小区实施综合整治,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加强环境物业管理、强化联合执法等途径,使小区环境明显改善、管理明显加强、服务明显优化、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综合整治工作内容

老住宅小区综合整治转轨包括基础设施整治、房屋本体部位整治、联合执法、配套设施整治和转入物业管理五个方面。

(一)基础设施整治项目

1.小区围墙、栅栏及门岗设施封闭或增设;

2.小区内破损道路整修,新增、整修侧石、道板;

3.分支雨水管道疏通、整修,破损窨井盖、圈的整修、更换;

4.化粪池清理;

5.垃圾箱增设;

6.宣传栏、告示牌增设;

7.小区内公共厕所整修;

8.小区内路障清理或整修;

9.树木调整,补种各类灌木;

10.草坪铺设、地被植物种植;

11.原有景点及休闲健身场所整修、完善;

12.小区内路灯设施的维修与增设;

13.小区内雨、污水管道分流及污水管道的疏通与整修;

14.供电、电信、邮政、广电、燃气等管线和设施设备整理、整修或更新。

(二)房屋本体部位整治项目

1.住宅楼单元楼道内墙涂料刷新、屋顶整修;

2.单元楼道扶手、扶栏油漆;

3.破损落水管整修、更换;

4.破损外墙面、台阶、散水坡修补。

(三)联合执法工作

对老住宅小区内的违章建筑、院墙开门、马路市场、摊点亭棚、侵占绿地、损坏绿化、擅自改变车库使用用途、擅自养鸽子和宠物、机动车辆乱停放等违章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四)配套设施整治项目

1.对被占用或闲置的公建配套设施进行清理、清退或调整;

2.根据规划和小区服务与管理的需要,补建停车场、物业管理用房等必要的公建配套设施;

3.对清理、清退、调整和补建的公建配套设施明晰产权,办理产权登记和移交使用手续。

(五)转入物业管理工作

1.筹建小区业主委员会;

2.落实整治小区物业管理单位;

3.建立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四、综合整治项目工作要求

(一)综合整治项目必须以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二)综合整治项目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应手续,并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程造价审计规定;整治项目和范围在相关小区公示接受居民的监督;

(三)综合整治项目必须对规划设计、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造价;

(四)综合整治项目必须严格按计划进度要求组织实施。

五、综合整治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居民群众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

2.在整治工作开展前,筹建小区业主委员会(已有的除外);

3.召开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广泛征求小区全体业主的意见,确定小区整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及标准,由业主委员会选定物业管理企业,签好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并由业主委员会向老小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申请小区整治。

市建设局

1.具体负责市整治转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小区的基础设施、房屋本体和小区封闭等整治方案;

3.负责对清理、清退、调整和补建的公建配套设施的产权登记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4.负责组织小区综合整治的竣工验收,以及转入物业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

5.负责小区内雨、污水管道分流,污水管道的疏通与整修及施工开挖路面的恢复;

6.负责小区内主干道路及设施的整修;

7.负责小区内路灯设施的补建与维修;

8.在整治工作开始前,指导筹建小区业主委员会,按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落实小区长效管理措施;

9.负责指导小区绿化调整方案、绿化工程的具体实施;

10.对树木修剪、移栽等工程实行总体集中审批,提供便利的服务措施;

11.对小区建立“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提供业务指导。

市规划局

1.负责制定小区停车场改造、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建配套设施补建和综合管线整治方案,并提供相关配套资料;

2.确认老小区的基础设施、房屋本体和小区封闭等整治方案;

3.参与老住宅小区联合执法工作。

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局)

1.会同市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对小区内马路市场、乱设摊点进行清理整顿;

2.负责落实小区内公厕日常管理;

3.组织行政执法队伍,对小区内隶属于城管执法局职责范围的违章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市工商局配合市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对小区内的马路市场、乱设摊点进行清理、整顿。

市公安局协助各相关部门做好老住宅小区整治转轨工作,保障小区内联合执法工作的实施,维护整治与执法工作秩序,依法查处破坏小区公建配套设施等影响公共安全的违规行为。指导老小区车辆停放管理。

市物价局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整治后的老小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的指导收费标准。

市环保局参与老住宅小区联合执法工作。

相关管线、设施设备专业管理单位

1.供电部门负责小区内供电线路、设施设备的调整与维护;

2.电信部门负责小区内通信线路、设施设备的调整与维护;

3.邮政部门负责小区内公共邮政信箱和住宅楼单元信报箱的整修与更新;

4.广电部门负责小区内有线电视线路、设施设备的调整与维护。

六、整治资金筹集

老小区综合整治资金来源由财政专项拨款、城市建设资金和其他资金组成,具体整治资金筹集方案另行制定。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整体合力

为加强老住宅小区整治转轨工作领导,市政府成立老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市创建办、市建设、城管(行政执法)、规划、财政、公安、物价、广电、工商、邮政、电信、供电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各部门要强化工作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目标任务,形成整体合力,切实推进老住宅小区整治转轨工作。

(二)严格目标考核,确保整治效果

为确保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由市老小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老住宅小区整治转轨工作进行督促考核,对完成任务出色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未能按计划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大力宣传老住宅小区整治转轨工作对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及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做好群众的宣传发动和思想教育工作,着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老住宅小区整治转轨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这一为民办实事工程按时、优质、高效地完成,促进我市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