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计划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城市化推进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动真碰硬,全面遏制违法建设,确保新的违法建设零增长,逐步清理历史违法建设,巩固城市化建设成果。
二、工作原则
按照以块为主、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为基础,区、镇(街道)、开发区联动,职能部门配合的区防违拆违工作网络。
(一)防拆并举、以防为主。突出以防止和遏制新的违法建设产生为重点,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切实发挥村(社区)干部和城管工作室的一线作用,努力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加大拆除违法建设的力度,切实做到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做到防拆结合。
(二)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强拆工作要依法行政,做好预案,做好充分准备,安抚抵抗情绪,使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真正成为一项“惠民”工程。
(三)广泛参与,加强监督。广泛动员和组织广大市民参与和支持防违拆违工作,形成对违法建设行为积极劝阻、制止和举报的良好工作局面,纪检监察部门将加强对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防治违法建设工作的监督。
(四)加强沟通,重视宣传。区违法建设整治办公室要加强同市、区重点办的沟通,执法单位要加强同管理单位的沟通,条线单位要加强同块面单位的沟通,形成信息共享、合作联动的工作局面。要加强舆论宣传,尤其基层单位要加强违法整治信息、动向和经验的报送工作,要开辟专门的宣传阵地,通过舆论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启发群众的自觉意识,从而推动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违法建设查处、整治、管理长效机制,使全区违法建设的“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整治、预防”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防治轨道。
(一)全面控制新增违法建设。区、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三级网络和条线执法、管理部门加大对违法建设的监控力度,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除一处。对新的违法建设保持强势整治的高压态势,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
(二)全力配合区城市化推进的拆迁工作。进行违法建设整治,实现历史违建负增长。
(三)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各级都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全区的城市化推进负责的精神,全面遏制违法建设,要热情、严肃、认真的对待市民投诉的违法建设事项,要不折不扣的做到案案有落实,件件有答复,特别对那些矛盾比较突出的违法建设投诉要进行专项整治,集中拆除。
(四)各级都要建立和完善对相关部门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考核机制,通过严格的考核来增强各级各部门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四、工作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防治违法建设工作网络。健全区、镇(街道)、开发区、村(社区)三级防违拆违工作网络,形成层级分明、逐级负责、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网络交叉、责任到位的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局面,完善镇(街道)、开发区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从巡、报、防、整四个方面全面控制新增违建。为强化防治违法建设工作责任,明确镇(街道)、开发区主要负责人是防治违法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是防治违法建设工作一线责任人。
区违整办主要职责:对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编制工作目标,分解任务;建立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对镇(街道)、开发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对全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使防治违法建设工作覆盖全区;负责重要违法建设案件协调查处工作;代表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违法建设强拆。
镇(街道)、开发区主要职责:镇(街道)、开发区是本辖区防治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全区防治违法建设工作目标,结合辖区实际,将防治违法建设工作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组织对本辖区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和拆除,对新建违法建设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将违法建设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防治违法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村(社区)主要职责:根据镇(街道)、开发区下达的防治违法建设工作目标任务,结所辖区域实际情况,及时巡查、上报并制止本村(社区)内的法建设。
(二)进一步加强管理与执法的配合。进一步理清城市管理队伍和行政执法队伍在违法建设整治中的责任分工,双方在分工的基础上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合二为一做好违法建设整治防治工作。加大巡查力度,通过有效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及时采取措施,遏制违法建设苗头。发现在建违法建设,尤其是在建个人(居民、村民)违法建设,镇(街道)、开发区违整办直接采取措施进行制止,防止形成既成事实,缩短拆违周期,降低拆违成本。对于单位违法建设、群体性私人违法建设,各驻区城管行政执法中队要早发现、早出击,和区、镇(街道)、开发区共同进行整治,尽快遏制蔓延势头。
(三)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加强联动,多方位共同打击违法建设。
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全区范围内违法建设查处执法工作,是整治违法建设的牵头责任单位。
区规划部门负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作出认定,参与违法建设规范处理工作。
区国土部门负责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参与拆违执法行动。
区房管部门负责在违法建设查处中提供信息资料,支持配合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物业部门加强小区的监管,发现新增违法建设及时制止并告知主管部门。
区公安分局配合城管等部门维护拆违工作的现场秩序,打击暴力抗法行为。
区工商部门负责明确经营场所要求,严格把关经营场所的合法性。
区监察局负责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全程监督和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
(四)加强违法建设防治整治的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考核成绩将纳入城管创优考评和优胜街道考评。达标要求:镇(街道)、开发区所辖责任区域内不出现既成事实的新增违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积极开展“无违法建设社区”争创活动,在杯城管创优考核中被评为优胜街道的“无违法建设社区”比例要达到80%以上,其他镇(街道)、开发区完成区下达的违法建设整治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认真组建好查处违法建设队伍,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效果到位。坚持城管行政执法大队是执法主体的工作原则,坚持各镇(街道)、开发区是强制拆除违法建设主体的工作原则,坚持镇(街道)、开发区违整办是代表政府具体组织强制拆除主体的原则,把违法建设整治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来抓。
(二)加强督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拆违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对党员干部顶风违建或包庇、纵容违法建设的行为,一经查实,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对于拆违工作不力、违建现象严重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实施行政问责。
(三)严格奖惩。实行目标管理,结合“杯”城管创优考评和优胜街道考评兑现奖惩。对查处违法建设长效管理工作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违法建设制止不力,查处不及时的,年底考核不合格的目标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综合目标考核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