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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围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完善我市农村公路客运网络体系、方便农民群众出行、服务新农村建设为目的,坚持一体化规划、合理化布局、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建设一批乡镇等级公路客运站和城乡公交一体化站亭,形成市、镇、村三级农村公路客运站网络体系,实现路、站、运一体化发展,为我市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打好基础。
二、目标任务
(一)全市将根据实际需求建设乡镇客运站场12个,其中三级站4个,四级站8个。行政村全部设置招呼站亭,共341只。
(二)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农村客运站按照省交通厅要求统一标志、标识,站内设施配备齐全,并能满足我市农村客运发展要求。
(三)逐步建立和完善站务经营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站管养机制,做到有站必养,基本实现农村客运站管养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组织领导
为推动全市农村公路客运站、亭建设工作,市政府成立农村公路客运站建设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交通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监察、国土、建设、交通、审计、规划、城管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由交通局分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运输管理处主任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客运站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农村公路站、亭建设工作。
四、政策措施
(一)合理布局,科学编制我市农村公路客运站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根据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要求,在对农村客运进行系统全面调研的基础上,统筹考虑我市农村客运发展与区域经济、城镇化进程、公路建设速度的协调发展,保证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有效结合,做好农村公路客运站规划。
1、认真编制我市“”农村公路客运站规划。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要求,市交通局要根据各镇(街道)、开发区上报的规划,认真调查,结合实际,编制全市“”农村公路客运站点建设规划。一是在规划布局上,要按照“主要乡镇有首末站,一般乡镇有换乘站、行政村有招呼亭”的要求,以经济实用、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为原则,充分考虑各镇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交通需求、客流量等情况进行设置;二是在建站规模上,要根据各镇农村客运发展水平和实际情况,合理控制客运站点建设标准和规模,节约土地和建设资金;三是在功能设计上,在满足客运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需要,建设一站多能、一站多用的客运站。
2、认真编制年度农村公路客运站建设计划。对纳入我市“”农村客运站规划项目库的农村客运站建设项目,各镇(街道)、开发区、临港新城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尽早落实农村客运站建设主体,督促建设主体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并要对建设项目进行前期审查。前期审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的基本建设内容、项目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立项申请与批复、土地使用证或土地使用预审意见、初步设计方案等合法有效资料。没有完成前期工作的,不得上报列入年度建设计划。规划的农村客运站建设应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在站址选择上宜在居民相对集中的地点,便于旅客乘车出行。对规划中的站点,当年未列入省交通厅计划而提前开工建设的,优先安排列入下一年度的建设计划。
3、加强农村公路客运站规划建设。我市农村公路客运站建设规划要以城乡客运一体化为基本思路,针对不同客流特点及本地实际,规划建设实用性较强的农村客运站。一是对重点工业商贸镇、旅游景区(镇)、交通枢纽镇,建设标准化的三级以上农村客运站。站场具备三级客运站功能,同时要与城市公交网络有效衔接,兼具公交首末站等功能。二是对以区域内客运交通为主、客流量较小的乡镇,建设标准化的四级以上农村客运站,站场具备客运站标准化建设最基本功能,主要突出公交首末站的功能。
(二)因地制宜,多种方式促进农村公路客运站建设
农村客运站的公益性强、投资收益回报期长,各镇(街道)、开发区应拓宽融资渠道,多方筹措资金,促进农村客运站建设。
1、协调好农村公路和农村客运站建设。要将农村公路与农村客运站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农村公路和农村客运站的同步规划、同步征地、同步建设。在农村公路建设中要考虑城乡客运发展的需要,以群众出行需求为导向,根据路况、交通流量、行政村布局等情况同步建设农村客运站(候车亭、牌),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客运站征地难和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2、因地制宜加快农村客运站建设。要进一步加大我市农村客运站建设力度,涉及用地计划指标的,要优先予以安排,农村客运站的选址要合理,体现节约集约用地,且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村客运站规划。农村客运站建设中,要充分利用上级农村客运站的补助、奖励资金,优先扶持交通流量大、具有发展前景、前期条件较为成熟的农村客运站建设。
3、多方筹资,加大农村客运站投入力度。在农村客运站建设中,要本着“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市场融资等多种方式,加大农村客运站投入力度。市政府对农村客运站建设实行以奖代补,具体标准为:三级站每个补助15万元,四级站每个补助10万元,招呼站亭每个补助0.5万元。
(三)创新理念,多种模式完善农村公路客运站管养机制
1、改革农村客运站管理模式,多种方式完善农村客运站管养机制。农村客运站属于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在农村客运站管理中要引导推行“站运分离”模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站务公司,把农村客运场站建设成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逐步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客运站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供公平、优质、高效的服务。
2、调整农村客运经营机构,开展延伸服务模式。有条件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规划货运配载中心,改变目前货运配载站散、乱、小的现状,新、改、扩建客运站的规划建设应考虑人流、物流的相对集中,起到聚集人气、形成市场、拉动经济的作用,增强场站的服务功能。
五、工作要求
1、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职责。各镇(街道)、开发区是农村公路客运站建设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农村客运站点建设的规划、项目前期审查、组织实施、进度督查、建设监督管理工作。市交通局负责计划编制,规划、站址审定以及建设进度跟踪,并对列入计划的农村客运站省拨付补助资金进行审计。新建客运站要依照相关规定组建项目法人,实行项目法人制。
2、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农村客运站建设是一项惠民工程,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农村客运站建设的重要意义,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为全面实现农村客运站建设目标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加强跟踪,实行月度上报制度。市交通局将农村客运站从立项到建设、投入使用的全过程纳入管理范畴。对于省交通厅下达的年度建设计划,必须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进度跟踪,并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4、严格考核,确保按时完成客运站建设任务。市政府把农村客运站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施奖惩。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切实把农村客运站建设作为当前及今后几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将建设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对列入计划未启动或未完成建设任务的,要相应扣减补助、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