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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情况
全区各级党(工)委、政府各部门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较好地完成了省市人口目标,成果喜人,党政线”计生线”部门线”均获得省、市最高荣誉。获省“党政线”考核综合先进区,市“党政线”综合先进奖、计生线”模范单位;全国优质服务区、国家人口早期教育示范区,省计生委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年有8项工作分别受到国家和省计生委表彰奖励;早期教育、生育管理办法改革等项工作分别在国家、省、市通过不同方式进行了经验交流。区“党政线”部门线”计生线”考核已连续四年位居四城区之首,三线”考核结果均创历史最好成绩。
一是人口控制工作达到省、市要求年,全区总体政策生育率为97.92%比省要求的指标高2.92百分点;全区人口合法出生上报准确率为98.06%比省要求的指标高出3.06个百分点。
二是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明显加强街道在迎接省市“计生线”考核中,准备工作充分,业务扎实。区为各乡(镇)街和社区配备了微机、扫描仪,建立了完整的育龄妇女优生优育信息平台,解决了专用信息系统资源少的难题。各乡(镇)深入强化统计工作,注重统计员的培养,保持队伍稳定,镇和乡统计员岗位连续10年未变。街道深入探索拆迁后人口管理工作,有效地避免了重点人的失控街道独生子女创业就业基地,已使近80名计生家庭的失业人员免费参加手工编织培训,提高了创业技能。镇新扩建80㎡场所建立“区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中心”镇村启动了幸福工程”有10位计生贫困母亲得到致富启动资金。乡协调扩建了计生服务站,改善了办公环境。
三是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各相关部门工作主动,配合意识强,责任落实到位。
区委宣传部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深入系统地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累计培训10个学时,达286人次,先后组织新闻单位为计生宣传10余次,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区监察局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金发放进行了专项执法监察。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区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中规定,当年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儿,可随其参合母亲享受新农合待遇,免缴当年费用。
区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责任制,为650户计生贫困家庭优先办理了低保,发放低保金36.72万元;优先为380户计生贫困家庭办理了泥草房改造,投放专项资金590万元;向计生局提供了1251对新婚人员资料。
区农业水利局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培树了2个省、市级计划生育文明村。
公安分局严把户籍关,为计生部门提供相关人口数据,90%以上派出所持“一胎生育登记单”落户率达到要求。
工商分局对流动人口工商业户及从业人员婚育证明进行查验,共计查验372人。
二、存在问题
1个别单位“一把手”有口头落实现象,特别是街道存在本级对计生工作财力投入不到位,统筹不够,协调不畅的现象。
2部分计生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创新思路不宽,学习劲头不足。
3基础工作发展不均衡。总体看乡镇好于街道,城乡结合部好于楼房区。楼房区的干部,没有省市考核的压力,工作拖拉,工作水准不高,研究问题的意识不强。
4基层计生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有些乡(镇)街计生干部调动频繁,影响计生工作开展。村(社区)计生干部人员素质适应不了工作需求。一些计生干部缺乏敬业精神和创新意识。
5有关部门在省、市综合打分中没有加分项,创新不够。
三、考核结果
根据入户考核、业务调审、日常工作和省、市考核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估,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完成目标责任制的先进单位:
有关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公安分局
(二)完成目标责任制较好的单位:
有关单位:工商分局、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水利局、区党校
希望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强化责任,适时创新,推动我区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