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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两网示范县的实施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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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两网示范县的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结合的原则,巩固和扩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效果的基础上,创新农村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提高科学监管水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探索农村药品供应新途径,进一步规范和培育农村药品市场,提高农村药学服务水平,切实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平安和健康权益。

二、工作目标

(一)药品监督网络进一步健全。市、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管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做到乡有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

(二)药品供应网络进一步规范。实现100%农村药品配送“进市到乡”98%以上的行政村实现药品配送进村;乡镇、景区均有药店。

(三)实现农村药品购、销、存实时监控。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95%以上,农村假劣药品案件以及无证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四)农民购药更为方便。农民群众得到实惠。

(五)通过继续开展农村药品“两网”示范县建设。不时强化农村药品监管,确保农村地区药品平安。

(六)通过继续加强农村药品平安应急能力建设。防控药害事件发生。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监督网络建设

1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为强化协调机制。由市食品药品平安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进行领导和协调,市食品药品平安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有关工作。各乡镇(街办、景区)要根据人员变化情况调整并健全乡镇食品药品平安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协调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要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高编办[]12号文件《关于成立乡镇食品药品平安监管站》要求,成立并健全食品药品平安监管站,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食品药品平安监管站要建立辖区内涉药单位档案,建立对辖区内涉药单位监督检查工作档案,建立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档案。各乡镇要为食品药品平安监管站提供必要的办公经费、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职责制度,为其开展工作发明有利条件。

2进一步完善监督网络建设。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主体。组成市、乡、村三级药品监管网络。要求每个乡镇有2-4名药品监督协管员,每个村委会有1-2名药品监督信息员。同时开展“两员”培训,建立“两员”信息报送制度、巡回巡查制度、包干包片责任制度、绩效考评制度等配套制度,协助药监部门对涉药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受理举报并及时上报药监部门查处。

3加大日常监督和查处力度。药监部门要充分发挥药品快速检验检测技术的作用。提高办案率和快速反应能力,运用检验演讲书办案率达到50%以上。要充分利用快检技术现场筛查可疑药品,增强震慑力,保证基层群众的用药平安,加大对广告品种、促销品种的抽验力度,坚决打击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中成药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违法行为。全年抽检达到300批次以上,全年重复抽验率控制在5%以内,监督性抽验药品检出阳性率达35%以上,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96%以上,对辖区内批发企业销售的以及试点医疗机构使用的中标基本药物品种的抽验覆盖率达100%同时,设立假劣药品举报奖励制度,发现假劣药品及时依法查处,查处率达100%结案率达到95%以上,案卷规范率达100%

4加强农村药品平安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涉药单位诚信档案和数据库,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全面实施药品平安信用分级管理;建立涉药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制度。

(二)完善供应网络建设

1完善药品配送机制。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参与、依法规范”原则。对批发企业实施远程监控,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购、销、存实施电子监管达100%

2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药品批发企业要与农村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签订配送协议书和药品购销质量保证协议书。

3鼓励药品经营企业在偏僻乡村设立乙类非处方药药柜。

4制作《农村药品平安电子地图》乡镇零售药店均实行电脑化管理。建立药品购、销、存管理并与药品监管信息网络对接,实行电子化动态监管。

5大力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村卫生所“合格药房”建设达50%以上。

6推动零售药店参与医改。各乡镇均有零售药店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所有零售药店按规定配备和销售基本药物。新增15家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列入药品分级管理。

(三)加强“两网”宣传

充分利用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板报挂图等宣传媒体,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与食品药品平安宣传工作有机结合。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平安知识等宣传活动,以进农村、进农户为重点,提高农民对“两网”认知度,提高农民群众自我维护意识,增加区分假劣药品的能力。各乡镇要在乡镇所在地醒目位置粉刷永久性宣传标语,机关内设置“两网”专栏,村委会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画,每个乡镇卫生院、药店、中小学校、村委会都有“两网”宣传资料,使“两网”建设的意义和内容家喻户晓,为“两网”建设营造广泛支持、多方参与的社会氛围。

(四)完善应急体系建设

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制定并完善《重大药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进一步完善药品平安事故演讲制度和药品平安应急反应机制。提升对药品平安事件应急反应的能力。发生药品平安事故后,能做到迅速响应,演讲及时、措施得力,尽量减少对群众造成的伤害。进一步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演讲工作,提高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现、演讲、预警和分析处理的整体能力,确保不发生重大药品平安事故。

四、实施方法

(一)宣传发动阶段

下发《市创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实施方案》签订有关工作目标责任状,召开市创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动员大会。布置开展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

(二)创建实施阶段

举办“两员”培训班,召开“两员”工作会议。完成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情况调查摸底、药品从业人员培训,深入开展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检查和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监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和抽验工作,建立完善各种资料档案,开辟“两网”和用药知识宣传。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两网”电子数据库和装置信息动态监测网络。

(三)自查评估和整改总结阶段

逐项落实。市食品药品平安监管委员会将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创建工作进行考核,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各农村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对照验收规范、考核细则。召开总结会议并进行表彰。

(四)巩固效果和迎接省级检查评估阶段

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药品平安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提升药品平安保证水平。创建工作达到预期目标后,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检查评估。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迎接检查评估准备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市食品药品平安监管委员会的统一协调指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方法地实施。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市食品药品平安监管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牵头、协调和参谋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创建工作的协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创建合力,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全面达标。

(二)明确工作责任。

时间紧、要求严、规范高,创建全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需充分调动和发挥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市食品药品平安监管委员会要制定创建工作目标实施和管理考评细则,把创建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进行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1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药品平安工作负总责。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乡镇医疗机构、村卫生所(室)规范药房建设工作和对药品经营企业监督实施GSP乡镇食品药品平安监管站负责本辖区内的创建日常工作。

2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创建日常工作;负责对乡镇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对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指导和日常监督;督促指导药品经营企业做好药品平安配送“进乡到村”负责对全市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的管理、培训及考核评价。会同卫生部门开展农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并做好迎接检查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

3市卫生局要结合医改工作和“新农合”工作积极落实创建工作任务。牵头组织开展乡村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加强管理。检查监督农村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把“两网”建设工作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结合起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药品零售企业所销售的国家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报销范畴;牵头组织开展打击农村无证行医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秩序;协同药监部门开展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乡镇医疗机构做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信息报送工作;会同药监部门组织开展重大药品平安事故应急演练。

4市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取缔无证无照行医卖药,严厉打击非法传销药品、保健品的行为。

5市公安局负责查处在药品平安执法中发生的各类妨碍公务案件。坚决打击制作销售假劣药品不法行为,查处药品平安刑事责任事故。

6市物价局要加强药品价格管理。

7市财政局依照创建工作经费投入有关规定。合理使用。

8市宣传部门负责“两网”示范县创建工作的整体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新闻媒介在创建工作中的正面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努力营造“两网”示范县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9市监察局负责对药品平安监管工作中国家公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

(三)加强督查督办。

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药品平安工作及创建“两网”示范县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必需将创建工作完成进度情况每月上报市食品药品平安监管委员会办公室(创建办)创建办要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并及时通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