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女儿户补贴的工作计划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农村计生女儿户计划外生育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收养他人子女的其政府补贴局部连同利息由乡镇计生办等额向当事人收取;农转非”户口迁出新余或死亡的自发生年度起。
分宜县农村计生女儿户家庭。仍按原政策执行。待“新农保”实施后,未列入“新农保”实施县之前。一并实行新的补贴政策。
一、对象及条件
1.历年对象条件:夫妻双方均是农业户籍、年度以前(含年度)已在商业平安公司为其料理补充养老平安、现未到领取“新农保”养老金年龄的计生独女户、二女户。
2.当年对象条件:①夫妻双方均是农业户籍、年度后一方已落实结扎措施的二女户;②女方年满45周岁、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与乡镇计生办签订了不再生育协议的农村计生一女户;③符合条件但原来没有在商业平安公司为其料理补充养老平安的历年遗留对象。
二、经费来源及标准
所需经费采取市、县(区)乡(镇)三级财政各负担三分之一的方法解决。市里原出台的人口计生贡献奖和商业补充养老平安等政策,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并在人口计生事业经费中列支。实行此项政策后。整合并入“新农保”
初定执行300元标准。历年对象补贴150元/人·年,即当年对象补贴300元/人·年。补贴上限为15年。对历年对象,补贴截止年龄为达到领取“新农保”养老金年龄。
三、工作顺序
每年7月底前。由计生办主任签名后报县级计生协;县级计生协于8月10日前分乡镇审核后将确认对象花名册报市计生协会办公室。乡镇计生办对村级上报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四、其它事项
1.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对农村计生女儿户参加“新农保”实行政府补贴工作的业务指导;县区、乡镇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宣传、组织和信息资料的收集、资格认定等工作。
2.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强化领导。落实专人,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严肃纪律,严把资格确认关,每年对进出对象进行一次审核,不得虚报、漏报,确保“一个不错、一个不漏”
3.市级负担局部8月底前下拨给县、区财政局。一并划入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县、区财政局9月底前连同本级财政负担局部和乡级财政负担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