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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我县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以下简称“降消”项目)成果,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努力实现2001—2010年妇女儿童《两纲》健康目标,特制定2008年“降消”项目培训计划。
一、组织管理
㈠县卫生局负责培训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
㈡项目技术指导组和督查组负责项目培训和专项技术工作的实施、监督和指导。
㈢乡镇应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乡镇培训计划。
二、培训目标
通过对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卫生相关人员的培训,全面深入学习项目相关文件,理解项目内涵,强化对孕产妇的综合管理能力,提高产科技术服务水平,从而降低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推进全县妇幼卫生事业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培训具体要求达到以下指标:
㈠县、乡、村三级项目管理及业务人员降消知识培训率达100%;
㈡村干部、孕产妇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政策的知晓率达100%;
㈢县、乡、村三级医疗保健机构人员业务知识掌握率达90%以上,培训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
三、培训对象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领导,项目实施单位领导及全体工作人员,项目管理办公室、村孕产妇转运小组全体成员,项目技术指导组、督导组、专家组全体成员。
四、培训内容
㈠管理知识
1、责任部门:县卫生局为主,县妇联配合。
2、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为项目目的意义、项目实施及各执行单位职责与管理、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项目监督及协调、健康教育方法、孕产妇急救系统建立与运行。
㈡业务知识:充分利用省卫生厅派驻我县项目专家的技术资源,重点加强全县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骨干的业务培训。
1、县级师资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开展项目培训的目的、要求、培训方法、培训计划的制定;孕产妇保健、产科危急重症的处理及转诊,有关服务技术规范、产科常用技术操作规程及急救设备规范、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等。
2、县级人员进修:县级医疗保健机构于2008年12月以前选派3名产科医生、助产人员在市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修产科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技术操作规范以及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等。进修时间每人不少于4个月,通过努力,争取将县级医疗保健机构相关人员全部送市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轮训一遍,使之成为全县业务骨干和专家。
3、乡镇卫生院产科人员培训:中心卫生院产科人员重点培训产科急救基本知识、技能和技术规范,以提高产科急救能力;一般乡镇卫生院的产科人员重点培训正常产科处理、常见产科急救基本技能及转诊过程中基本急救技能。乡镇卫生院产科人员可通过理论学习、见习和到县级临床进修轮训一遍。扎实做好乡镇产科队伍建设工作。
4、乡村医生、保健人员培训:由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妇幼保健院指导,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乡村医生、保健人员筛查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童的业务能力,全面掌握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免费政策。
五、培训方式
按照培训内容和要求,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选派进修、蹲点指导、现场督查等多种形式,完成项目培训各项工作目标。
六、培训要求
㈠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行政管理培训在2008年6月30日以前完成。
第二阶段:对县乡村三级产科人员分批进行业务培训。县级产科业务人员进修在12月前完成,力争通过3年时间完成轮训;乡镇卫生院产科人员培训按宜昌市卫生局的培训工作安排进行;村级保健人员的培训由各乡镇具体负责,妇幼保健院指导,10月30号以前全部完成。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开展项目评审监督工作,针对管理及产科临床、妇幼保健服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适时进行强化培训。
㈡资料要求
培训要有通知、培训记录、签到册、培训内容、课程安排、讲稿及参加培训人员花名册、培训考核结果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