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14年卫生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共4篇)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第一篇
2014年全区卫生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心任务,全面推进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为全区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一)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有关法治建设的论述和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使广大干部职工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二)强化法律学习培训。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针对依法行政、政府法制、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建立领导学法制度,年度领导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二次,全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和卫生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运用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的群众认可度,实现公正公平执法和执法为民。积极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户外宣传活动,帮助行政相对人确立卫生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着力营造卫生行政执法和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二、稳步推进法治卫生建设,深化权力阳光运行
(三)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听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后评估及执行监督等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提请大人或常委会审议决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决策。严格执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
(五)推进阳光政务平台。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不断完善“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管理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和办件信息网上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投诉处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众评议、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纪律监察部门的全程动态监督,约束执法权力,提高执法水平。
(六)拓展监督方式和渠道。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权的集中行使和综合管理,为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通过社会评议、书面检查、听取汇报、受理群众投诉、明查暗访、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三、加快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七)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以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为目标,坚持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争取行政指导在优化项目、深化内涵和强化效果上取得新的成效。深化“预防、教育、引导、整改、纠错”的柔性执法理念,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重大案件回访制度化。研究行政争议和解、调解、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受理、审案和执行复议决定的各个环节。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建立重大案件分析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模式。
(八)完善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高度重视和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和协调机制,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加强纠纷稳控工作。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完善舆情分析工作制度,强化跟踪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积极推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四、不断夯实执法监督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九)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监督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网上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强制法》等制度和新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执行和督查,着重加强卫生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考核。在行政执法依据梳理、执法岗位职权分解、执法人员责任确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综合执法和便民服务,推动卫生职能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十)与区检察院共建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为全面提升辖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卫生、食药监管部门的工作联系,推动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区检察院与区卫生局(食药监局)建立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共建合作机制暨成立区检察院驻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联络站。围绕发展大局,统筹协调,建立方便有效共享的信息平台,促进卫生、食药监管行政执法机关内部预防、专门机关预防与社会预防的有效结合,实现卫生、食药监、检察三方联防联控,切实增强防范和遏制职务犯罪工作合力,推进我区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工作取得实效。
(十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规范管理工作,及时归档,积极开展自查自评,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的案卷评比。继续深化卫生监督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考核评查工作,完善修订评查范围、标准和方法,总结分析在行政执法办件和案卷方面的成绩亮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加强改进措施的跟进督查。
(十二)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适用规则。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梳理裁量权基准,及时增删基于法律法规条款变更或行政职能转移的相关事项,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化、量化。施行过程中要遵循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注重行政裁量权运用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行政裁量权执行标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十三)完善卫生系统内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卫生主管部门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中的主导作用,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考评的公众参与机制、联合考核机制和长效考评机制,考评结果纳入执法机构的绩效评估范围,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依法行政评价考核机制,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使责任人员受到应有的处理,使行政执法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第二篇
2014年全区卫生依法行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以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深入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为载体,紧紧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及“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法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依法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等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卫生依法行政,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严格规范执法行为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监督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证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网上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强制法》等制度和新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执行和督查,着重加强卫生监督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和考核。在行政执法依据梳理、执法岗位职权分解、执法人员责任确定的基础上,健全依法行政目标考核和责任倒查机制等配套制度。
(二)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规范管理工作,及时归档,积极开展自查自评,积极参与上级部门的案卷评比。继续深化卫生监督和食品药品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考核评查工作,完善修订评查范围、标准和方法,总结分析在行政执法办件和案卷方面的成绩亮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加强改进措施的跟进督查。
(三)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适用规则。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梳理裁量权基准,及时增删基于法律法规条款变更或行政职能转移的相关事项,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化、量化。施行过程中要遵循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注重行政裁量权运用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和行政裁量权执行标准,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四)完善卫生系统内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卫生主管部门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中的主导作用,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考评的公众参与机制、联合考核机制和长效考评机制,考评结果纳入执法机构的绩效评估范围,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依法行政评价考核机制,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使责任人员受到应有的处理,使行政执法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二、深化权力阳光运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五)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应当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听证、专家咨询论证、风险评估、后评估及执行监督等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法提请大人或常委会审议决定的,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决策。严格执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制度。
(七)全面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不断完善“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管理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和办件信息网上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投诉处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众评议、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纪律监察部门的全程动态监督,约束执法权力,提高执法水平。
(八)拓展监督方式和渠道。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权的集中行使和综合管理,为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通过社会评议、书面检查、听取汇报、受理群众投诉、明查暗访、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三、强化为民服务理念,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九)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坚持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执法与疏导相结合,争取行政指导在优化项目、深化内涵和强化效果上取得新的成效。深化“预防、教育、引导、整改、纠错”的柔性执法理念,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重大案件回访制度化。研究行政争议和解、调解、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受理、审案和执行复议决定的各个环节。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建立重大案件分析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模式。
(十)完善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和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和协调机制,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加强纠纷稳控工作。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完善舆情分析工作制度,强化跟踪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积极推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十一)提升行政执法业务能力。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针对依法行政、政府法制、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建立领导学法制度,年度领导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二次,全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和卫生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运用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的群众认可度,实现公正公平执法和执法为民。积极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户外宣传活动,帮助行政相对人确立卫生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着力营造卫生行政执法和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第三篇
2014年,是“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全区卫生依法行政工作要继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卫生中心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全面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深入开展“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为载体,以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着力推动行政管理方式创新,推动我区卫生依法行政纵深发展,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坚持以民为本、创新为先、法治为道、务实为要、清廉为范的施政理念,坚持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落实包括重大问题集体决策、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核制度,重要事项专家咨询、法律论证、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等各项具体制度。落实《卫生部关于建立卫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相关工作要求,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不断提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
(一)加强监督主动性,拓展监督方式和渠道。进一步完善卫生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权的集中行使和综合管理,为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通过社会评议、书面检查、听取汇报、受理群众投诉、明查暗访、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提高监督实效。
(二)完善卫生系统内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卫生主管部门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中的主导作用,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考评的公众参与机制、联合考核机制和长效考评机制,考评结果纳入执法机构的绩效评估范围,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依法行政评价考核机制,严格实施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使责任人员受到应有的处理,使行政执法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三)切实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推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不断完善“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管理和动态调整、行政权力和办件信息网上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投诉处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众评议、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纪律监察部门的全程动态监督,约束执法权力,提高执法水平。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提高卫生法制工作质量
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报送审查工作。研究制定全面性的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则,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制度,及时调整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范围、条件、标准、手段等,对不适应卫生事业管理和经济发展形势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予以清理,使规范性文件更为系统化、科学化,以促进卫生法治建设进程;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区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程序,以提高质量为重点,从文件制定的公开、透明入手,健全文件制定公众参与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统计管理工作。
四、健全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工作规范。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通过现场核实、公开听证、质证等方式全面审查,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二)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研究行政争议和解、调解、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受理、审案和执行复议决定的各个环节。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建立重大案件分析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模式。
(三)建立协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积极推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五、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表明身份、说明理由、调查取证、听取陈述和申辩、听证、审查决定、送达等执法工作流程。全面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
六、加大法律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先进经验,并根据“五五”普法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以整改提高,进一步加大普法力度,完善普法方式,提高普法层次,全面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一要继续抓好“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和卫生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升卫生依法行政的群众认可度;二要积极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户外宣传活动,帮助行政相对人确立卫生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维权意识,着力营造卫生行政执法和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三要加强对我区卫生系统普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普法工作人员联络交流机制,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
七、加强卫生法制研究,探索有效工作模式
结合当前卫生监督执法的实际和职能调整等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研究卫生系统综合执法的运行形式。根据基层卫生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现状,重点开展基层卫生监督执法的实现形式等研究工作。
第四篇
2014年全区卫生依法行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省、市、区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和考核力度,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规范行政行为,大力推进依法治理,为卫生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一)按照《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细化、量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二、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规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过程。严格执行《市制定规范性文件听证办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要进行公开听证。在更大范围内,以更灵活的方式扩大公众参与重要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过程。积极探索建立意见采纳和处理情况反馈制度,不断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不断完善听证规则和听证工作规范。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严格执行《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后,应当自之日起15日内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方针政策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建立受理、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审查规范性文件建议的制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
(四)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使规范性文件更为系统化、科学化,促进依法行政。研究制定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制度,及时调整规范性文件的实施范围、条件、标准等,以适应经济社会客观环境的变化。
三、进一步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的长效机制
(五)建立健全“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制度、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行政权力和办件信息网上公开制度、行政权力运行投诉处理制度、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众评议制度以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纪律监察部门的全程动态监督,约束执法权力,提高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六)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工作力度,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依法行政评价考核机制。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并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
(七)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和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对行政复议撤销、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处罚无正当理由改变等行政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对存在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提高我区卫生行政执法整体水平。
(八)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表明身份、说明理由、调查取证、听取陈述和申辩、听证、审查决定、送达等执法工作流程。全面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加强执法队伍的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
(九)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十)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在7月和12月份两次向区政府法制办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五、进一步健全多元矛盾纠纷调解机制
(十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工作规范。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行政争议,对重大复杂、群众关注的案件,通过现场核实、公开听证、质证等方式全面审查,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十二)探索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研究行政争议和解、调解、实地调查、公开听证、专家咨询等行政复议工作新机制,积极运用和解、调解手段提高化解行政争议的效果,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受理、审案和执行复议决定的各个环节。落实重大行政复议案件报备制度。建立重大案件分析制度,积极探索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新方法、新模式。
(十三)建立协同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信访、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积极推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六、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十四)建立领导学法制度,年度领导集中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二次。落实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全年学法时间累计不少于15天,年终进行考试考核。
(十五)加强对机关执法人员和卫生监督员的业务培训,运用法制讲座、集中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卫生行政执法的群众认可度,实现公正公平执法和执法为民。
(十六)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理论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要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重点针对依法行政、政府法制、行政执法、行政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开展研讨和调查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