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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省政府59号令)、《2014年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点》,制定全市2014年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
一、日常监督工作
(一)建立法制监督季度通报制度。(时间:每季度首月10日前对上一季度监督发现的情况予以通报)
(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权力库的建设情况、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情况、处罚类办件及非处罚类办件网上运行情况。(时间:全年)
(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结果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案件办理结果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时间:1月、4月、7月、10月)
(四)指导一线执法单位。对执法大队、站、所等一线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指导活动。(时间:全年)
(五)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时间:4至8月份)
(六)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时间:8至9月份)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1.执法人员信息网上备案。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有效行政执法证件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在政府法制网上统一向社会公布。其中,上级主管部门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由各相关部门统一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备。(时间:5至6月份)
2.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时间:5至10月份)
(八)结合行政执法监督证换发工作,聘请市政府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时间:10至11月份)
二、专项监督工作
(一)新法实施周年情况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投标办)。(时间:5月份)
(二)规范性文件贯彻实施情况检查
1.规范性文件《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时间:6月份)
2.规范性文件《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时间:9月份)
(三)对热点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适时组织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户籍管理、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间:5月至11月)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结合贯彻执行《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省市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自觉接受行政执法监督。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检查采取听汇报、查阅工作资料、召开座谈会、走访管理相对人、明查暗访、问卷调查、随同执法检查等方式进行;有关重点监督检查活动,可邀请市人大内司委、政协社会法制委、依法治市办公室、监察局等单位一起参加。
(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及时汇总、通报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向市政府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
(四)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及执行情况将作为行政执法平时考核与动态考核的一部分,其结果列入各单位年终法治创建(行政执法)考核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