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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区统计监审工作计划(共4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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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区统计监审工作计划(共4篇)

第一篇

根据省统计局、监察厅、司法厅、国家统计局调查总队《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市统计执法大检查宣传工作计划》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的统计执法大检查宣传工作,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通过宣传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提高地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律意识,提高统计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意识,提高广大检查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

二、宣传重点

1、《统计法》和《处分规定》;

2、统计执法大检查的有关文件通知、工作方案、领导讲话等;

3、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重要部署和进展情况;

4、自查和抽查情况,包括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统计违法违纪案件的立案及处理情况等。

三、工作安排

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统计执法大检查宣传工作从5月开始,到9月底结束,按照动员、自查、抽查、处理和总结分为四个阶段安排。

(一)动员阶段(5月下旬)

1、通过召开大检查动员会议、布置工作时机,采用各种方式,深入宣传《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宣传统计执法大检查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2、向社会公布本地区、本部门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

3、开辟统计执法大检查专栏或者专页,加载有关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执法大检查文件、领导讲话、工作方案等。

(二)自查阶段(6月)

1、宣传统计执法大检查,特别是自查自纠工作动员部署情况。

2、根据具体情况,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自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3、结合统计“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宣传统计执法大检查。

(三)抽查阶段(7-8月)

1、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通过制作条幅、广告牌、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并将此宣传工作做为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2、各办事处、各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向被检查对象宣传,抽查期间被查街道办事处和企业要有迎查标语和依法统计方面的宣传。

(四)处理和总结阶段(9月)

1、大力宣传执法检查中先进地区、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对统计执法大检查中敢于碰硬、坚决同统计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先进事迹给予报道,树立依法统计的先进典型。

2、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执法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对典型的案例,以案说法,扩大宣传面,提高统计法的震慑力,。

四、宣传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大检查宣传工作,按照区局统一部署,抓好落实,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区局将加强对各街道办事处大检查宣传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地宣传活动的开展。

(二)明确责任。建立相应的本地区统计执法大检查信息收集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宣传工作。

(三)加强保障。各街道办事处要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充分保障,确保大检查宣传工作顺利开展。

(四)资料报送。各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各地统计执法大检查宣传活动信息上报至区局。

第二篇

为贯彻落实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贯彻实施,不断推进统计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省统计管理条例》及《省统计监审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依据省、市2014年统计监审工作计划,结合我区统计工作重点,特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统计监审对象

1、监审单位(50家)

劳动工资:奎山街道办事处、翟山街道办事处、段庄街道办事处、金山街道办事处、湖滨街道办事处、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区卫生防疫站、市饮食服务工司、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工业:市保鑫污泥发电有限公司、海华机械厂、市新彩票证印务有限公司、奎陵铸钢厂、建材化工厂、市华泰矿山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市国桢水务运营有限公司、五洋科技有限公司、天工铸铁有限公司、天地通建材机械厂。

服务业:汽配城有限责任公司、新世纪建材城、市连心公用卡有限公司、彭城商标事务所、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贸易:市华利汽车销售公司、市路神汽车销售公司、市久誉汽车销售公司、市通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闽华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固投:迪欧咖啡、大时代商务中心新建、市西苑体育公园、金庭商贸大厦新建、凤凰台娱乐城扩建、东马锅主体装修、香溢经典大酒店主体装修、南湖别苑建设、清风别苑主体装修、矿大商务中心装修

街道办事处:段庄街道办事处(随机抽取10家单位)。

2、未确定的监审单位

对上一年度不能依法执行统计制度方法,发现统计报表屡次拒报、迟报,故意虚报、瞒报、漏报及统计主要指标增(减)幅异常的单位和有群众举报的单位列为当年新增必查对象,区局将根据情况及时拟定补充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实施检查。

二、统计监审的内容

1、贯彻落实《统计法》和国务院及省、市文件精神,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情况;

2、各专业调查、统计方法制度执行情况;

3、地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劳动工资等主要统计指标数据质量及基层统计工作情况;

4、各单位依法加强统计基础建设情况,包括办事处及企事业单位统计机构的设置、统计人员配置、持证上岗、普法宣传教育及统计人员办公条件、统计台帐、报表管理等情况。

三、统计监审的时间

区统计局组织实施的统计监审工作从2014年6月份开始,10月底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第三篇

为扎实有效推进2014年统计法制宣传工作,根据《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2014年区统计法制工作要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新《统计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正式实施、第六次人口普查等为契机,结合我区统计改革和发展的实际,不断创新统计法制宣传形式和手段,不断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统计、支持统计、依法统计的良好的法治环境,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工作。

二、工作重点

(一)围绕中心,创新形式,抓好日常宣传工作。结合我区统计中心工作,密切联系统计日常业务,不断创新宣传手段和方式,不断探索统计法制宣传思路,努力拓展日常宣传广度和深度。

(二)突出重点,抓住时机,营造依法统计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新《统计法》及《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正式实施、第六次人口普查、“12·4”、“12·8”等重要时机,突出宣传重点,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活动。扩大统计法的社会影响,提高公众配合意识,营造良好的统计法制环境。

(三)贴合实际、分类指导,确保宣传实效。结合统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情况,针对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不同的法制宣传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宣传方式,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深入细致开展工作,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保质保量完成统计“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做好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宣传

1、全力抓好《统计法》进党校。以宣传贯彻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为主线,积极与党校沟通,力争一法一规作为教材进入党校主体培训班。

2、充分利用统计月报、要览等对领导干部宣传。结合统计月报、要览等刊物的读者多为各级领导干部的特点,继续开辟统计法宣传专栏、利用插页等多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

(二)安排统计系统内部人员学法

1、区局统计人员学法。组织区局全体干部职工以自学、举办座谈会或在内网开通学法专栏等多种方式进行普法培训活动,将新统计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作为日常学习和宣传重点。

2、街道统计人员学法。街道统计人员处在统计工作的第一线,在日常工作中街道统计人员要积极学法用法,区统计局利用日常会议、培训等时机,对基层统计人员开展普法学习。

(三)做好基层统计人员统计法宣传培训

1、抓住统计人员“入门”时机,将新统计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列入统计从业资格考前培训,开展统计从业人员的统计法基础知识学习培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素养。

2、在统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中,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统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统计人员学法用法交流,充分利用统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平台,使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深入的学习。

(四)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做好宣传工作

1、继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宣传周”活动。要充分利用被检查地区,通过制作条幅、广告牌、板报、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并将此宣传工作做为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2、在执法检查中向被检查对象宣传。在检查过程中,一是让被检查对象知晓统计法,提高其依法统计的意识;二是让被检查对象认识到依法统计的重要性,促使其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

(五)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力度。对典型的案例,以案说法,扩大宣传面,提高统计法的震慑力,提高公众对《统计法》的认知率,并将此列入对街道办事处统计法制工作考核内容。

(六)抓住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广场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统计法。

(七)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五五”普法工作实际,制定检查验收办法,组织本区检查验收工作。开展全区“五五”普法自查工作,全面总结取得成果,查找不足。区局将组织对各街道办事处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在自查和检查的基础上,做好总结和评先工作。

(八)积极配合市局做好临时布置的各项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任务。

第四篇

2014年,区统计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遵循“服务大局、依法行政、因地制宜、注重方法、把握时机、增强效果”的工作方针,以“增强统计法治理念,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为主题,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服务统计改革和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继续深化统计普法宣传、强化统计监督检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全面推进依法统计,努力推动和保障我区统计工作的科学发展。

一、深化统计普法宣传

(一)大力抓好基层单位统计普法教育。按照省市统计普法教育安排,今年统计普法重点对象是基层统计单位有关人员。区统计局和各街道要结合统计基础建设、统计执法检查、统计年报会、统计业务培训会等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抓好基层统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统计普法教育,把统计普法教育融入统计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进一步提高基层统计单位有关人员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律素质,增强其依法统计的自觉性。

(二)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统计普法。以国家《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出台为契机,进一步争取区委、人大、区委组织部门、法制办的重视和支持,力争将依法统计知识纳入各级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人大法制讲座、领导干部培训班及公务员普法考试的内容之中,积极做好有关工作,努力扩大对领导干部的统计普法宣传面。

(三)深入开展统计系统机关干部学法活动。按照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法制培训、法制讲座、普法考试等形式,深入组织开展统计系统机关干部学习通用法律知识与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活动,进一步提高统计系统机关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

(四)认真组织统计法制宣传活动。以《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政处分规定》出台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精心策划,注重创新,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大众传媒,面向全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努力营造统计工作科学发展的法治氛围。

(五)认真做好统计普法验收准备工作。统计“五五”普法工作已进入后期阶段,区统计局和街道在抓好本地区统计普法教育宣传的同时,要认真做好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为明年全区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作好准备。

二、强化统计监督检查

(六)不断深化统计执法检查工作。2014年市统计局下达我区统计执法检查计划为20个单位,区统计局已分解落实到各专业。继续开展以统计单位有否虚报、瞒报、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统计单位有无任用无统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等为重点内容的统计稽查,使统计检查的实施能更好地与中心业务工作相结合,更好地为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服务。在实施统计检查中,要更加注重统计检查的规范性,更加注重事前预防、事中检查和事后整改、教育、指导与处罚的结合运用。

(七)依法组织统计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省统计调查表布置与催报暂行规定》规定的工作流程,精心组织实施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特别要抓好统计调查表布置与催报环节,切实使统计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规范化、制度化。

(八)继续开展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尤其是对统计违法举报案件,做到有告必理、有案必查。

(九)切实落实案件管理有关规定。根据《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落实重要统计违法案件立案报告和结案备案制度,规范案件查办情况通报制度。继续开展和参加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以进一步规范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行为。

(十)健全统计执法监管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执法监管信息库,及时加载被监督检查过的统计单位信息,选择典型案件进行曝光,提高政府统计工作的权威性。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对有统计违法记录的单位实行统计监督检查回访制度,对屡查屡犯的,一定要依法严肃查处。

三、规范统计行政行为

(十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有关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强化部门统计工作管理、统计资料管理及统计数据公布等与依法统计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完善工作。

(十二)依法规范统计部门自身行为。区统计局将加强统计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统计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统计监督制约机制,严格依法规范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或备案、统计资料管理和公布、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统计行政处罚等统计监督管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行政的责任追究力度。

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十三)切实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今年,区统计局将进一步完善全区统计基础建设长效管理办法,把基层统计基础工作纳入经常性统计检查之中,实行长效管理与监督;开展送统计进企业活动,深入到新增企业、统计基础比较薄弱的企业,开展统计业务知识、统计法制知识、网上直报操作系统的培训,帮助企业建立建全统计台帐,探索建立和完善社区统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