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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2013年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两富”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之年,更是我县推进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全面落实“三区一园”的发展定位,努力建设临沪新城,发展品质经济,构筑精致水乡,实现幸福民生的关键之年。
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紧扣一个中心,发挥两大作用,强化三种意识,推进四项突破,全面履行好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
紧扣一个中心:紧紧扣住建设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的目标,更好地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发挥二大作用:一是服务发展。发展是第一要务,按照我县“三区一园”的发展定位以及四大建设目标,不断创新实践、创新举措,尽心竭力履行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二是维护稳定。稳定是第一责任,司法行政工作要综合运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重要手段,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稳控在当地,化解在萌芽状态。
强化三种意识:一是主观能动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经济转型机遇期,找准结合点,选准着力点,抓住切入点,创新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更加主动,更加有效地服务大局。二是争先移位意识。积极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加大破难创新的力度,积极探索建立新的工作机制,提升发展档次,创新发展业绩。三是高效执行意识。强化“立说立行、雷厉风行”的落实理念,在决定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时要突出快;在部署落实上级精神,抢抓重大机遇时,更要先人一步,快人一拍。
推进四项突破:一是调解资源整合实现新突破。协调各方,总揽全局,强化基层,深化专业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创建调解工作新品牌。二是法律服务发展实现新突破。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法律服务助推经济发展实施计划,深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有关政策意见,建立健全律师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企业重整重组以及政府重大投资决策等方面的长效机制。三是社会管理创新实现新突破。努力在分类式管理、信息化管理、网格化管理上推出新举措。四是法治文化建设实现新突破。以弘扬“善文化”为主旋律,加强形象宣传,提升法制文化阵地建设的品位。
按照上述要求,2013年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为重点,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
1.拓展服务领域,构建服务体系。要有效整合12348法律咨询热线、法律援助,以及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司法鉴定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职能,不断强化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功能。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两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不同领域的不同特点,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优化律师资源的有效配置,积极探索法律服务人员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长效机制,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运行机制,推动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全面落实。不断扩大部门(单位)和企业的法律顾问覆盖面,积极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突出服务重点,提升服务层次。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以“促进转型升级、服务民生幸福”为主题的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引导广大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把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力求在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的法律顾问把关,全县重大建设项目推进中的法律咨询、企业兼并重组中的诉讼、信访积案化解中的第三方介入、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法律体检、民生实事工程办理中的公开公正等方面,找准切入点,积极发挥好职能作用。
3.规范管理监督,提高服务质量。着手开展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质量监督和诚信评价机制,实行律师从业人员诚信宣誓和律师事务所的诚信公约制度。组织开展星级律师事务所的创建工作。加强法律服务执业行为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适应新修订刑事诉讼法调整的需要,加强与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工作衔接、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支持法律服务行业有序发展。
二、以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为重点,在深化平安建设上有新举措
1.深入推进纠纷调处规范化建设。着眼于为经济转型升级、构建幸福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全面推行网格化排查模式,实行矛盾纠纷零报告和直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分析研判和分级预警机制。积极构建重点时期,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的滚动排查机制,加强调解信息化建设,创新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情况网上报送、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及时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2.深入推进调解组织网络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县、镇、村(社区)和企业三级调解组织网络,规范和拓展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完善医疗、交通事故专业调处机制的基础上,着力在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方面探索建立新的调解机制,努力实现调解组织对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的全覆盖。继续推进村(社区)和企业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全面开展星级达标活动,争取有50%以上的基层调委会达到三星级标准,10%的调解组织达到四星级标准。
3.深入推进调解队伍职业化建设。按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定出台《人民调解员管理暂行办法》。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素质,采取定期培训,以会带训,上挂下派、现场观摩、定期抽查等方式,使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实战能力有所提高。组织开展人民调解能手和优秀调解案例评选活动,探索人民调解员的等级评定工作,进一步激发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热情。
三、以特殊人群管理为重点,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有动作
1.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坚持依法规范和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工作,按照规定,为社区矫正人员建立好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总结推广指纹报到的做法和经验,学习借鉴姚庄镇开展入矫和解矫宣告的规范化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社会工作者走访社区矫正人员的有关规定,切实用好对重点人员GPS的定位监控。加强对“三无人员”的排摸管控,定期召开好监管安全形势分析会,建立好与公安派出所的互通协调机制,加强社区矫正突发事件的模拟操作演练,严格社区矫正人员的迁居、会客和请销假制度。抓紧做好社区矫正监管大队(社区矫正信息中心)的筹建和挂牌运行工作,进一步落实社区矫正人员的分类监管措施,完善提升“三色”管理办法,强化动态排查监管机制,把握好社区矫正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和人民法院禁止令的具体情况,认真做好调查核实和相关材料的采集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处理,甚至采取强制措施。
2.认真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整合社会各类资源,采取心理测试、风险评估、个别谈话、走访回访、短信联系、集体教育、亲属规劝、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活动以及社会志愿者帮教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地做好教育矫正工作。围绕提升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把握时事形势政策、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文化技术水平等为重点,通过自我学习、电化教育、现身说法、基地劳动、巡回宣讲等手段和方法,教育和引导他们不断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促使他们尽快回归社会。
3.切实做好帮困扶助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为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后顾之忧,帮助其提高就业和谋生的能力。完善监地协作机制,强化帮教力度,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落实好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有关措施。
四、以法治文化建设为重点,在打造善文化品牌上有新亮点
1.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以县城法制文化主题广场为起点,进一步拓展功能、丰富内涵、增强趣味性和可看性。同时,不断向镇村和社区延伸。加强法治网站建设,开设法律咨询和法制案例窗口,发挥“普法”官方微博的新媒体优势,积极传播法律知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的优势,通过开设专题、专栏和专刊,不断弘扬法治精神。办好《法制宣传教育简报》,引领和强化镇村和社区简报、宣传橱窗传播法律知识的力度。
2.开展法制文化主题宣传。发挥法制讲师团的作用,开展好法律法规知识的宣讲,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有针对性开展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发挥农村、社区、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在服务中强化公民的法律意识。同时,充分利用重大纪念日、节假日和宣传周、宣传月活动的时机,组织上街咨询,举办图片展览,知识竞赛,开展法制文艺演出,不断营造全民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全面推进“法律八进”活动。继续大力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完成中期督导评估。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模拟执法案例展示展评活动。全面开展青少年“法育未来、普法先行”知识竞赛活动,编制印发企业法律知识常用读本,强化对农民进行土地管理、环境保护和民主管理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加强新居民劳动用工、交通安全、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求在教育内容上突出针对性,教育方法上突出多样性,教育手段上突出有效性,积极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全民普法阵线。
4.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以提升创建质量为重点,不断完善创建内容和考核标准,突出抓好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落实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工作。同时强化动态考评机制,切实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推进“法治”建设。
五、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重点,在增进民生幸福上有新途径
1.完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认真落实新修订《刑事诉讼法》,不断拓展法律援助的范围。发挥12348法律咨询热线和远程法律援助平台作用,建立好劳动仲裁和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主题活动,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服务制度。健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组织开展案件评查、质量检查,确保困难群众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2.深化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按照建立公益性、专业性、便民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的要求,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强化窗口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强内部资源的整合和横向部门的衔接联动,努力把中心建设成为司法行政服务为民的一个重要窗口。加快司法业务用房建设的步伐,积极打造全省一流的一站式、一条龙、窗口化、综合性的法律服务超市。
3.全面推进镇街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根据镇、街道矛盾诉求的特点和规律,本着方便群众,就地服务的原则,全面推广姚庄和开发区(惠民)街道建立综合性法律服务中心的做法和经验,结合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争取在硬件上不断扩容提升,在软件上不断提质增效。
六、以组织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学习教育活动为重点,在提升队伍能力建设上有新思路
1.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结合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为民、务实、清廉”学习教育活动,通过系统学习,专题辅导,广泛讨论以及开展系列活动等形式,把学习教育的过程转化为司法行政干部干事创业的精神力量和行为准则,并按照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求,组织干部职工查摆思想,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深入剖析原因,有针对性的进行整改,将整个学习教育活动贯穿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践,始终保持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本色。
2.深化干部能力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认真做好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的工作。加强对干部能力素质的培养,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点,符合系统实际的培训教育方式,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管理能力、创新能力、调解能力和执行能力。加大对先进典型的选树力度,充分发挥典型引导、激励和示范作用,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争创一批人民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和文明执法示范窗口,打造出能够在全省“立得住,叫得响、过得硬”的服务品牌。
3.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加大绩效考核的力度,切实加强作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健全落实调查研究制度,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坚持不懈地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教育,树立司法行政队伍充满活力、务实高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第二篇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我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科学发展示范点的关键之年,更是创新社会管理服务,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的重要一年。新的一年,司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和省市司法厅(局)的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司法行政机关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以及服务保障民生的能力,为我县经济社会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具体抓好七大工程:
一、实施法律服务优质工程,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培育有序规范的法律服务市场
1.强化法律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力度。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开展好法律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行动,引导律师、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开展法律体检、法制讲座以及结对交流活动,在帮助中小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应对债务危机、防范法律风险、开拓市场门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化解经济矛盾纠纷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同时,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五个一批”(即强制淘汰一批、适时关停一批、有序转移一批、倒逼提升一批、兼并重组一批)的要求,参与好企业的重整重组工作,并依据《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发挥担任破产管理人律师事务所的作用,帮助有关企业实施资产重整重组,调整行业和产品结构,使企业重新焕发生机和活力。
2.不断拓宽公证服务的领域。指导公证处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在重大建设项目、企业生产发展以及民生民计等方面,不断拓展服务的项目和范围。在巩固现有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等公证业务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房地产继承、赠与等公证业务,积极开拓与金融部门相关的公证业务,切实为增强经济发展活力、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保障。
3.建立和完善法律服务业的运行机制,提升行业公信力。不断完善“一镇、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公开办事、定期服务、工作日志、重大事项报告和年度考核评估等制度。做好律师陪同县领导接访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规范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继续坚持“听庭、查卷、询访”的法律服务日常管理机制,强化执业监督。健全律师投诉及违规查处和通报制度,完善执业律师诚信档案体系。开展公证业务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建设,确保公证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完善科学合理的公证业绩评价和考核体系,实现公证业务数量、质量和效益同步发展。
二、实施人民调解拓展工程,积极构建大调解机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深入推进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按照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热点纠纷机制建设的要求,在巩固完善医调会、交调会组织形式、各项制度和工作成效的基础上,推动人民调解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年内争取交调会在西塘中队设立相应的机构。同时,会同县总工会、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县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会同县信访局建立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的衔接机制。
2.切实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工业园区、新居民集聚区,以及规模以上企业的调解组织组建工作,将人民调解工作向容易引发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域延伸,不断扩大工作覆盖面。加强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采取定期培训、以会代训、上挂下派、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开展星级人民调委会和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的评选活动,引导激励广大调解员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3.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继续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活动,认真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分析和研判,定期编发舆情动态和矛盾纠纷信息,为有效把握和处理矛盾提供指导和参考。
4.充分发挥和谐员队伍的作用。引导民间和谐员通过老娘舅、和阿姨百事坊、建立个人调解室等形式,积极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传递民生的信息员、解疑释惑的民情员,每个镇(街道)要选择2~3个典型,通过喊响一句服务口号、开通一条服务热线、打出一张服务名片、搭建一座便民利民桥梁,切实为群众提供各方面的法律服务。
三、实施重点人群管控规范化工程,强化首要标准,着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1.加强社区矫正的监督管理。以开展“社区矫正基层组织队伍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分析和排查核查,坚持定期走访制度,用好手机定位监控,开展好心理测试和风险评估,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犯罪类型和风险等级,实施好分类矫治和动态管理的办法。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和惩罚奖励。坚持每月报到集训,建立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村干部、老娘舅和矫正对象家属等五位一体的监督员队伍,发挥社区矫正对象记录本的作用,全面跟踪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管理、变更、解除矫正等各个执法环节的基本情况。加强执法监督,对有严重违纪违规现象的社区矫正对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行收监。做好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对依法可能使用非监禁刑罚的被告人或罪犯进行社会调查,出具调查报告,作为是否实行社区矫正的重要参考。
2.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积极搭建平台,探索建立社区矫正公益性的劳动基地、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和劳动技能培训基地,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政治思想教育、道德文化教育、法律知识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不断创新教育的方式方法,采取集体教育、个别谈话、走访回访、亲属规劝、心理咨询、组织参加社会活动、社会志愿者帮教等多种形式,开展好教育矫治工作。通过教育,使矫正对象认罪伏法,改变不良心理和行为,为期满后顺利回归社会打好基础。
3.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帮困扶助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争取建立全县社区服刑人员帮困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专项资金,同时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协调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后顾之忧,帮助其提高就业和谋生的能力。
4.进一步加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两办下发的《关于加强刑事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运用和基础信息录入工作,建立健全重点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做好“无缝对接”,不断提高衔接率。进一步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的机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安置率达到90%以上,帮教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要积极创造条件,依托条件比较好的企业,探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的安置帮教基地,同时,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社会保障的各项措施。
四、实施公民法律素质提升工程,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着力推动法治建设
1.全面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充分发挥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职责和优势,围绕学习宣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等法律法规,通过各种载体和形式,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农民以及新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和手段。围绕大力深入推进法律“八进”的活动,建立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探索建立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加大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举办法制副校长专题培训。开展第二届法制宣传折页展示展评活动和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建立群体性突发事件法制宣传预案。不断扩大企业法律顾问的覆盖面,结合企业文化建设,开展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建设县城法制文化主题小广场,开展好法制夜市宣传咨询活动。广泛开展法制文艺的创作展演活动,积极营造全民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3.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活动。进一步扩大全国首批法治县创建的成果,配合开展好法治镇(街道)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好诚信守法企业和民主法治村的创建活动,通过系列创建,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
五、实施困难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工程,实现应援优援,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开展好法律援助集中性专项行动。围绕农民工、军人、老年人、残疾人、工伤职工等特殊群体提出的合理诉求,通过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程序等措施,积极提供好法律援助。
2.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建立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和补充事项范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援助覆盖面,要贯彻落实好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提出可行性的操作方案,逐步启动和实施。建立劳动仲裁员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劳动争议的法律咨询和援助案件的受理工作。
3.不断推进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明确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工作站、援助联络员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规范接待、咨询、受理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流程,严格案件办理和质量管理,确保援助案件规范有序开展。
六、实施基层基础固本强基工程,完善功能设置,着力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和辐射力
1.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作用。按照建立公益性、专业性、便民性综合法律服务平台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窗口设置,强化服务功能,拓展服务领域。注重内部资源的整合,加强横向部门的衔接联动,努力把该中心建成全县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平台。
2.加强司法所基础设施和形象标识建设。按照司法部颁布的《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规定》和《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装备配备标准》,积极做好司法所的扩容提升工作,并且在基本达到五室一库的基础上,推进司法所综合法律服务大厅的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一条龙的法律服务。按照县局下发的《司法所建筑外观及室内标识规范样式》的要求,及时做好更新和达标工作,确保司法所的整体形象整洁美观、庄重大方,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彰显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形象和便民利民的服务水平。
3.进一步推进司法所的业务建设。坚持建设、管理与工作并重的原则,指导司法所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以当地矛盾纠纷尤其是疑难复杂和社会热点纠纷的预防和调处为立足点,以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为着力点,以推进法制宣传,提供法律服务,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当好参谋助手为重点,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机制,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七、实施队伍建设创先争优工程,提升综合素质,着力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1.全面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教育。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系统的实际,通过学习重要文件,组织座谈讨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提炼具有本系统特色的形象表述语,建设具有行业特点的法制文化示范点,真正把这八个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着力构建尊重人、关心人、理解人、帮助人的司法行政人文环境。
2.广泛开展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部署开展“激情干事创新业、创先争优作示范”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充分激发全体机关干部的智慧和力量,不断深化文明科室评创活动,强化机关干部的综合考核评估,出台派驻干部的工作职责和管理办法,引导全体干部以创新的工作思路,创新的工作举措和创新的工作机制,推进重点工作、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着力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质量和水平,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展示司法行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的制度,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机制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不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严格执行机关效能建设的“八条禁令”,切实做到办事规范、高速快捷。
第三篇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第一年,是我县推进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科学发展示范点的关键之年,也是法制宣传教育“六五”规划的谋划启动之年,更是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深入推进年。为此,新的一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整合职能资源,发挥独特优势,坚持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服务保障民生,为开创我县“十二五”科学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积极的贡献。
二、总体要求
1.围绕一个中心——紧紧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科学发展示范点”这一中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突出重点,创新方法,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2.把握二个重点——以创新社会管理服务和启动实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为重点,不断推进“法治”建设,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履行“三项职能”——着力强化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水平,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4.提升“五个能力”——筑牢基层基础,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加强法律服务管理,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深化普法依法治理,提高推进依法治县的能力;搞好法律援助工作,提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抓好班子队伍建设,提高实践科学发展的能力。
三、工作重点
(一)紧紧围绕第一要务,努力为我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进一步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按照县委、县政府全面深化接轨上海、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的要求,立足原有工作基础,全面开展好“法律服务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专项行动。组织引导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发挥优势,为我县产业优化升级、大项目大企业建设、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节约集约水平提高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务。要继续推进法律服务“两新”工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充实完善方案,确保“两新”工程在全县积极稳妥地推进。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精神,提出可行性方案,积极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审查意见,为政府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的重要法律问题提供咨询、论证意见等。要全面推行“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指导,规范管理,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签约率达到70%以上,确保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效。
2.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的管理。继续坚持“听庭、查卷、询访”的日常管理机制,尝试公证质量流程管理机制。依法做好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的初审,修改完善公证处和公证处主任年度考核办法。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推行法律服务人员的始业教育,树立正确的从业观,努力造就一支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高素质法律服务队伍。
(二)坚持“调解优先”原则,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优势
3.切实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结合村级组织换届改选,依法完善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规范提升企(事)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新居民调解组织建设,提高规范化水平,发挥“以新调新”作用。
4.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大排查的“预警器”作用,通过每月或每季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制度,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的预知、预判和预防,有针对性地指导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提高化解工作的实效性,努力实现“小纠纷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县城”的工作目标。
5.不断健全“大调解”工作体系。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体系,启动和运行县级诉调衔接机制,建立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与公安派出所的联动机制,通过治安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等方式,及时化解治安纠纷。
6.积极推动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设。在巩固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根据人民群众的调解需求,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参与道路交通事故、劳资纠纷、物业管理、流动人口集聚区、行政接边地区、旅游区等区域和行业化解纠纷,年内争取组建全县性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以有效化解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
7.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认真做好人民调解员的选任工作,将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人选到调解员队伍中来;把具有较强专业知识、较高法律政策水平的人员充实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从热心公益事业的离退休法官、警官及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发展人民调解员,在有关行业和领域吸收具有相应职业背景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参与调解工作,以更好地适应化解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需要,并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好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适时组建人民调解员协会,探索人民调解员的等级评定工作。充分发挥民间和谐员队伍的作用,指导民间和谐员通过喊响一句服务口号,开通一条服务热线,打出一张服务名片,更好地为群众搭建一座便民利民桥梁。注重发挥好“十佳民间和谐员”作为特约民间调解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与县广播电视台合作,通过调解典型案例,制作专题节目,积极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和谐,人人向往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不断深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8.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继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围绕“监管工作落实年”工作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落实管控责任,提高监管能力,探索长效机制,构建“三防”体系,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再犯新罪率控制在0.5%以内,脱管漏管率在1.5%以内,坚决杜绝重大刑事案件发生。要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分析和排查核查,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犯罪类型和风险等级,实施好动态管理和分类矫治方法。要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和惩罚奖励,坚持每月报到集训,定期走访调查,落实定人包案等制度,继续实施手机定位管理,推广社区矫正对象监督情况记录本制度。探索试行审前调查制度,对依法可能使用非监禁刑罚的被告人或罪犯进行社会调查,出具调查报告,作为是否实行社区矫正的重要参考。定期开展好执法检查,对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社区矫正对象,要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收监。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考核评估,制定出台考核奖励办法。
9.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治。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教育,积极探索建立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中心。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行为规范和法制意识教育,通过现身说法、案例剖析、电化教育等形式,增强宣传教育针对性。运用好心理矫治方法,聘请具有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资质,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志担任辅导员,配合做好心理矫治工作。
10.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帮困扶助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将教育改造与帮困扶助相结合,探索建立教育改造型、技能培训型、帮教安置型基地。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和力量,协调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为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做好低保办理、责任田落实等工作,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帮助其提高就业谋生能力。
11.进一步加强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相应意见。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衔接配合,防止归正人员脱管、漏管。落实归正人员排查制度,及时掌握归正人员思想动态和活动情况。规范帮教机制,完善帮教网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结对帮教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优化归正人员安置帮教的政策环境。认真做好归正人员的实用技术培训与就业指导工作,探索实施归正人员的“导航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安置帮教工作水平,使帮教率达到95%以上,安置率达到90%以上,确保全年重新犯罪率在3%以内。
(四)认真制定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2.高起点规划启动“六五”普法规划。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经验的基础上,着手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规划和《2011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把握好时间节点,适时召开法制宣传教育“五五”总结表彰暨“六五”启动大会,认真组织实施有规模、有影响、有实效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为高起点启动“六五”普法规划营造浓厚的氛围。
13.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努力整合各种有效资源,精心策划载体,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在机关,修订完善《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要通过党校和青年干部讲座中心,开设好法律讲堂,开展好公务员学法考试,组织好机关部门法制宣传折页的设计制作和展示展评活动,进一步强化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不断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在农村,要继续做好法治课堂教育培训,借助镇村简报,搞好村务财务公开,刊登法制典型案例和法律基本常识。在学校,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作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采取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法制短片电化教育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企业,要结合企业文化的培育,结合岗位培训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多种形式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在新居民中,要通过发送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开设广播、电视专题和专栏,举办法制文艺活动等形式,有重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4.继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活动,强化工作指导,拓展创建内涵,进一步调动镇、村的创建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结合“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推行,组织法律服务执业者开展好村务法律体检,依法制定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程序。积极探索诚信守法企业的创建,积极推进行业依法治理。
(五)创新便民服务举措,提升法律援助服务保障民生的能力
15.加强中心建设和组织网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中心与法律援助中心资源整合的优势,规范形象标识,完善功能设置,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重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部门行业工作站和各村(社区)联络点的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强化联系和衔接。
16.深入开展好法律援助集中性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拥军、老年人赡养、残疾人维权、工伤职工救助等特殊群体提出的合理诉求,通过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程序等措施,积极提供好法律援助,努力实现应援尽援的要求。
17.积极整合法律援助力量。根据工作需要,逐步建立起疑难案件咨询专家队伍和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协助做好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
(六)大力实施“固本强基”工程,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水平
18.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作用。牢牢把握中心公益、专业、便民的性质,不断推动工作机制创新。科学设置“接待咨询、集中受理、分类办理、限时办结”的服务流程,探索规范服务的内容和标准,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式、一条龙”的法律服务。
19.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五个化”的要求,突出所务管理制度化重点,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着力打造精品司法所2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力争达到50%以上。全面推进新一轮“名所名长”培育工程,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在综治中心平台上与信访、新居民事务管理等部门既协作又凸显司法所不可替代的专业职能的要求。
(七)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20.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落实党组(班子)议事、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等制度,开展重点课题调研,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充分履职和驾驭全局的领导能力。以班子带队伍,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五型机关”创建,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央政法委“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部署,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法律服务工作者,集中开展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永葆司法行政队伍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护卫者。
21.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县委统一部署,结合开展“科学发展如何示范”大讨论活动,以每个党员干部争当“廉洁高效先锋”为目标,遵循“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强化“聚力转型,连心惠民”系列活动载体,激情干事,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建立健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
22.认真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好局机关中层干部竞争选拔、一般干部双向选择的全员聘任工作,制定出台局下派干部教育管理意见。强化目标激励,组织开展好局机关文明科室评创活动,实施好司法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执行好法律服务机构年度工作考核评估,在全局上下积极营造“想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