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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化巩固学习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和“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也是上海世博会举办、世界合唱比赛在绍举办的喜庆之年。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做好2014年的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2014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全国和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加快经济转型、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大局,突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着力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着力服务保障民生,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为我县科学发展新优势作出新的贡献。
2014年工作目标:
1、认真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大调解”体系和专业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完善,调处率和成功率达96%以上;
2、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努力在“五五”普法总结验收中争创全国性先进;
3、扎实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达标率在85%以上;
4、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坚持降限扩面,做到应援尽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0%以上;
5、深化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全面推广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全县面上达70%以上;
6、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化,推广“三三系列监管法”,五类对象的当年再犯新罪率控制在0.5%以下,脱管漏管率控制在3%以内;
7、深化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安置率和帮教率分别为90%和95%以上,重新犯罪率低于3%。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2014年重点抓好以下项工作:
一、不断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搭建司法行政服务平台
1、扎实推进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加强协调,为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建立创造条件;发挥职能,为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的发展提供空间;加强指导,规范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业务建设;建立载体,增强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发展活力。结合法律援助联系点和农村法律顾问制建设,整合村级司法行政工作室力量,实施依法治村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摸排和调解,抓好“两类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进行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
2、全面加强直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省厅《关于开展创建规范化司法所活动的意见》为指导,在全面建立直属所的基础上,从2014年开始,用3年时间,使司法所基本达到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按照《省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要求》,落实司法所业务用房和与业务密切相关的办公装备,将司法所日常办公经费和业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快落实专项编制人员,用足用好现有编制。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
3、积极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以法律援助“落地窗口”为依托,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律师服务、公证服务、法律援助、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职能资源的有机整合,为群众提供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的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加强“中心”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例会、工作规程、学习培训、档案管理、质量跟踪、信息反馈、社情分析等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中心”工作人员能力建设,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提高接访、咨询、处置、分析等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处理好充分履行管理职责与拓展服务领域的关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社会群众服务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方法,深化服务效果。
二、大力开展矛盾化解,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维稳作用
1、深化“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积极指导、帮助各镇(街道)开展以建立联合调解室为抓手的“1+X”大调解工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开展“四调”衔接配合工作,不断增强大调解整体效能。加强工作协调和检查考核,发挥县、镇、村三级大调解机制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作用。完善人民调解员年度培训制度、人民调解员上岗培训制度、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和村级人民调解员岗位津贴制度。
2、加强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建设。借鉴县医调委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在交通、劳动、学校等部门开展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把人民调解工作向社会热点、难点领域推进。整合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资源,根据各专业调委会工作需要,及时给予配合和联动。
3、适时召开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全面总结回顾五年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基本经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交流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新的发展。
三、致力推进管理创新,进一步强化司法行政监管工作
1、推广社区矫正“三三系列监管法”。建立社区矫正全方位、多层面的安全监管网络和防御体系,预防脱漏管,全力配合做好世博会、世界合唱比赛和建城2500年庆典期间的安保工作。进一步规范落实联合查处制度和执法督察制度。不断创新新形势下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充实“三三系列监管法”内容,在全县推广运用“三三系列监管法”,将全县的社区服刑人员都纳入“三三系列监管法”的范畴。继续做好“三三系列监管法”的宣传推荐工作,积极争取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关注与支持,并力争使这项经验获得司法部的肯定。
2、确保帮教对象的安全管控工作。以降低归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为中心,进一步抓好归正人员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抓好归正人员的帮困解难工作。落实衔接措施,加强接收登记,减少脱管失控;落实安置措施,拓宽安置渠道,重点解决好“三无人员”(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过渡性安置。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实体和安置基地的建设,2014年在巩固发展已建安置实体的基础上,计划再建安置基地1-2个,努力帮助解决部分归正人员的实际困难。
四、精心设计普法载体,进一步优化司法行政宣传阵地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迎接“五五”普法验收。对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和省“五五”普法验收标准,以更高标准、更全内容、更多形式、更优效果为要求,加强普法骨干联络员、“五五”普法讲师团、法制宣传志愿者、法制副校长、法制文艺业余宣传员五支队伍建设,全面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完善各类基础台帐、档案资料,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准备工作,迎接全国、省、市的考核验收。
2、深化普法“六进”活动,打造普法工作亮点。以服务新农村为抓手,深化法律进农村;以创建诚信守法企业为抓手,深化法律进企业;以领导干部年度法律考试(考核)为抓手,深化法律进机关;以系列法制动漫为抓手,深化法律进学校;以完善阵地建设为抓手,深化法律进社区;以法制宣传流动窗口为抓手,深化法律进单位。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做好“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积极性。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普法工作特色。依托县普法网、县教育局网站、县远程教育网站、县网络学校等阵地构建全县普法网校体系,建立普法多媒体资料库。加强与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的合作,开展法制教育培训。注重法律与文化元素的融合,加强楼道、灯箱及候车亭法制文化、“普法一条街”、法治文化广场建设,打造好“亚红说法”等新闻传媒普法栏目品牌。整合普法宣传力量,编排一些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巩固和发展镜海社区业余文艺法制宣传阵地。
五、着眼着力便民惠民,进一步树立司法行政服务形象
1、加强农村法律援助网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意见、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重点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室所在村的法律援助联系点建设,进一步延伸服务网络,司法行政工作室建到哪,法律援助联系点就设到哪,力求法律咨询不出村,完善“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将农民和农民工作为宣传重点,不断提高和扩大法律援助在困难人群中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2、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不断降低受援“门槛”,保障特殊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畅通,做到应援尽援。着力推进“一站式”服务模式,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进一步做好社会舆情研判分析工作,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更多、更有价值的信息和建议。
3、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和工作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办案质量跟踪、检查、评估、公布制度和投诉查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案件质量监控,确保全县法律援助办案量平稳增长。
六、深化律师公证管理,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执法水平
1、围绕中心主动服务。认真贯彻执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三年推广计划》和律师业发展大会精神。深化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深入推行“法律体检”,主动服务经济转型升级,积极化解企业债务危机,全力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全面推广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继续做好政府的法律顾问工作,为领导决策当好法律参谋;继续做好律师随同县领导下乡接待处置信访工作;继续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为社会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服务。
2、推进法律服务业发展。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行业现状的调研,提出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扶持县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实施意见,研究制定加快法律服务业发展意见。以品牌化建设为要求,加强律师事务所建设;以业务能力建设为核心,加强律师执业能力建设;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根基,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培养1-2个示范法律服务所,推进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对一些业务水平低下、不能胜任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及持证不执业者,逐步退出。大力拓展公证服务领域,加大对公证质量的监管力度,确保公证质量。
3、加强法律服务业管理。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监管,深化执业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加大对投诉的调处力度,完善投诉案件三级处理机制。以近几年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执业为典型案例,组织执业机构学习,对照剖析,查找原因,提出对策,有效整改,促进我县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七、紧紧围绕保障工作,进一步实践司法行政科学发展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以巩固发展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为依托,全面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针对性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推进司法行政队伍公正廉洁执法。
2、强化工作落实意识。明确抓落实的责任,研究抓落实的方法,严格执行年度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重点抓好县两办有关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文件、省厅、市局有关重要指导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发挥一系列政策文件的最大效应。
3、营造更好外部环境。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司法行政工作,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促进工作联动,创造有利于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条件。充分认识宣传也是生产力,加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职能的宣传,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发展争取更多的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