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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科学推进港口群腹地建设发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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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科学推进港口群腹地建设发展

港口是水路运输的起点和终点,是现代物流网络的关键节点,不仅是带动经济发展的核心战略资源,也是经济全球化时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与引擎。随着建设经济区战略的全面推进和两岸人民交流合作的深入,把港口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港口管理体制改革,整合港口资源,优化港口布局,逐步形成沿海北部以港为主体的北部主要港口,沿海南部以厦门港为主体的南部主要港口,沿海中部以港为主体的中部主要港口。

“十一五”期间,我国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快和完善,沿海地区港口间的竞争加剧,逐渐从港口规模等级的竞争转向腹地竞争,如何争取更广阔的经济腹地和货源,成为港口经济发展最为关键的问题。近年来,与地区合建陆地港,已成为沿海港口占领内陆腹地货源“高地”的重要手段。年,全面启动建设四大陆地港,加快港口群腹地建设陆地港的步伐。

陆地港,也称无水港或内陆港,是指在内陆地区建设的具有报关、报验、签发提单等港口服务功能的大型综合物流区。在陆地港内,海关、动植物检疫、商检、卫检等监督机构为客户通关提供服务,同时,货代、船代和船公司也在陆地港内设立分支机构,以便收货、还箱、签发以当地为起运港或终点港的多式联运提单。陆地港解决了传统转关过程中的二次申报、查验、放行,或在一次申报中内地企业必须到口岸申报的问题,减少了诸多环节,大大降低了物流和通关成本,是解决港口腹地争取货源的重要现代港口供应链模式。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陆地港建设,不仅是拓展港口群经济腹地,吸纳物流、资金流、技术流、商流和信息流等各种生产力要素的重要平台,也是增加港口货源量,完善港口服务功能,提升港口综合竞争力的必然路径,更是谋求港口经济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一种理性选择。

从港口群腹地建设情况来看,陆地港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与作为对外开放综合通道的战略地位并不相称。各级政府部门、港口企业要按照政府推动、部门支持、企业运作模式,以及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要求,科学推进四大陆地港项目建设;建立省级协调机制,引进战略投资合作伙伴,通过多种合作方式加快布局建设我国中西部地区的陆地港网络,特别要结合区位特点,灵活采用“宜陆则陆、宜水则水”的形式,对接等地陆地港,吸引闽西北地区以及等内陆各省的货物中转,更好地发挥我省港口对经济的带动作用。

着力完善陆地港功能,形成海港、空港、陆地港协调发展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陆地港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和海关、检验检疫等行政职能部门以及港口、铁路、公路、船公司、货主等通力合作。建议在保证执行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推进关检协作,实施由主管海关审核放行,口岸海关验核、发送电子回执的转关运输“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快速通关模式。加快“电子通关”信息平台建设速度,逐步实现关港、关检联动,关港、关检信息共享。建议成立口岸大通关协调领导机构,推动海关、厦门海关、检验检疫局等口岸查验部门探索监管模式改革,打破省区和关区、检区的界限,把海关总署《支持经济发展的总体意见》中提出的“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跨省区和不同关区、检区间的区域大通关模式,尽快拓展到等省(区),切实提高港口通关效率和服务水平。协调国税部门,尽快实现陆地港直接办理出口退税和进口保税业务的功能。拓展公路、铁路、港口等联运功能,协助当地政府加强与公路、铁路、港务、铁路集装箱公司等单位沟通对接,建立合理的海铁、海高联运体系,降低运输费用,实现互利双赢。拓展港口功能,鼓励跨省区域物流产业合作,推动一批船代、货代企业和知名物流企业入驻陆地港,为进出口企业提供服务,拓展经济腹地,促进成为内陆省份出海口。

依托保税港区的政策优势,建立与腹地陆地港合作发展的有效机制。组织我省沿海港口到周边地区、中西部省份和、地区宣传推介陆地港政策,吸引世界知名物流企业和高级物流人才参与我省的陆地港建设;用好、用活、用足、保税政策,加快发展国际物流和国际中转业务,特别要以海运优势和区港联动政策功能优势,大力发展向的货物中转,同时争取东南亚各国的货物在此中转、派送,并将保税功能向腹地延伸,实现保税保税港区与内陆陆地港的功能联动、信息联动和营运联动,带动、服务和促进陆地港区域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建立完善我省港口群与腹地物流企业发展合作的平台,形成区域港口物流发展合作战略联盟,促进我省港口群与腹地陆地港互利互惠、共同发展。

扶持做强做大港航企业,协调和引导陆地港第三方物流企业发展。港航企业、物流企业是陆地港建设的市场主体。要研究借助“物联网”技术和载体,大力发展现代港口物流业,在厦门、等口岸建设分拨中心、配送中心和流通加工中心,为腹地企业提供海运、空运、拖车、报送、分拨等一系列综合物流服务。鼓励我省第三方物流企业、货代企业、船代企业走出去,在中西部腹地地区乃至国外建立经营网络和分支机构,加强对内地和国外企业的揽货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导向和政策杠杆双重机制的作用,加大对参与陆地港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主要物流企业、交通运输企业的扶持力度,在各陆地港港区及物流园区内引导扶持至户示范物流企业,打造全国性陆地港物流示范园区。

采取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加快陆地港基础设施建设。陆地港建设投资金额巨大,回收期长,风险相对较大,其投资方较少,需要政府加以组织和引导。我省可以先行先试,采取股权融资、债权融资等多种融资方式,吸纳民间资本进行投资;推动各类贷款担保机构向陆地港建设投资企业实行政策倾斜,鼓励风险资金进入。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布局建设陆地港:

一是我省港口企业投入资金,陆地港所在地政府以土地出资,合作建设陆地港;

二是以投资参股或租用部分场地的方式,利用铁路集装箱运输物流中心等,与铁路部门合作建设陆地港;

三是利用当地已有的物流场地,与物流企业或生产企业合作建设陆地港。